建行外包人員倒賣個人征信報告獲刑 超3600筆出售給小貸公司

建行外包人員倒賣個人征信報告獲刑 超3600筆出售給小貸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09:58 藍鯨財經

  原標題:建行永州分行外包人員倒賣個人征信報告獲刑,超3600筆出售給小貸公司

  近年來,關于銀行客戶個人信息外泄的消息頻繁出現,這類行為給客戶帶來極大的困擾,并且也會使涉事銀行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近日,裁判文書網公開一份刑事判決書,揭露了兩名90后銀行外包人員非法倒賣客戶個人征信報告給小貸公司的具體過程。

  該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崔某,女,1990年出生,漢族,湖南省東安縣人,大專文化,無業;被告人呂某,女,1994年出生,漢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初中文化,無業。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間,被告人崔某利用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擔任外包人員的職務之便,私自利用管理人員陳某的征信查詢用戶和密碼,查詢外地個人信用報告3678筆,并將非法查詢到的客戶信息以10元/份的價格通過被告人呂某賣給廣東一名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的男子,然后再將非法查詢的公民的個人征信信息以Word文檔的形式通過QQ郵箱發給該男子,被告人崔某共非法獲利36780元。

  被告人呂某在該案中,幫助廣東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的男子聯系到被告人崔某,協助該男子與被告人崔某談攏買賣公民信息的價格,每次被告人崔某出售公民信息給該男子后,該男子都是將買賣信息的款項轉賬給被告人呂某,被告人呂某再通過微信轉賬給被告人崔某,呂某從中收取一定的傭金,非法獲利36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某、呂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崔某、呂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罪名成立。該案為共同犯罪,被告人崔某非法查詢客戶信息并出售,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呂某起幫助作用,系從犯。

  最后,法院判決,被告人崔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七千元;被告人呂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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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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