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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銀行違規涉企服務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自6月起開展銀行違規涉企服務收費專項治理工作。
據悉,本次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要點主要分為:收費行為規范、價格信息披露、內部管理程序等幾類。
在收費行為規范方面,檢查要點包括:以貸轉存或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或浮利收費;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轉嫁中間服務成本;違規收取市場調節價服務費用情況;只收費不服務或其他質價不符行為;落實優惠政策減免費用情況等。
其中,以貸轉存或存貸掛鉤指的是,未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存在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行為。檢查中將關注銀行是否將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嚴格分離,是否存在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以貸收費或浮利收費,則聚焦于銀行是否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進而收取費用;是否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是否存在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
此外,是否存在轉嫁中間服務成本情況,也是本輪檢查要點。需關注銀行是否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在價格信息披露方面,檢查要點包括:銀行是否在營業場所、網站主頁的醒目位置,及時、準確公示服務價格目錄,列明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價格、適用對象等內容。
在內部管理程序方面,將檢查銀行是否指定一個部門牽頭負責服務價格管理工作,并建立了服務價格內部審批制度;是否建立了明確的價格行為違規問責機制和內部處罰措施;是否建立了服務價格投訴管理制度等。
根據《通知》,一方面,各銀行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機構自查,各銀行機構的上級機構要對下級機構自查情況進行檢查。自查范圍包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末期間辦理的各類涉企服務收費業務,以及2019年3月末仍在開展的各類涉企服務收費業務,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追溯或延伸。
另一方面,各銀保監局應在轄內銀行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開展監管抽查。各銀保監局應根據問題導向,結合日常監管和輿情信息,在轄內至少選擇3家屬地監管銀行機構進行抽查,其中至少1家為地方法人銀行機構。
銀保監會稱,本次專項治理的目標導向是,督促銀行機構嚴格落實各項服務價格規定,加強服務價格管理,規范涉企服務收費行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對于違規涉企服務收費行為,堅決查處,抓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同時,鼓勵各銀行機構進一步梳理銀行服務收費業務,努力挖掘為企業進一步減費讓利的空間。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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