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記者:孟揚
近日,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銀保監會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證監會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跨境理財通”大灣區內地業務試點相關要求。
專家認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意味著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有望在今年正式推出,以滿足區內居民對跨境投資理財的需求。
“隨著我國金融對外開放及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互聯互通的深入推進,配套制度安排、金融基礎設施等更為完善,不排除未來兩岸之間會新增原理相類似的‘保險通’‘信托通’等更多可選跨境投資品種。”光大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表示。
“跨境理財通”有望正式推出
據介紹,“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銀行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投資產品或理財產品,是繼滬深港通、QFII/QDII、基金互認、債券通等業務后,重要的跨境金融產品及服務創新,在股票、債券、基金等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了內地和港澳跨境投資品種和方式。
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規定,跨境理財通將采用人民幣跨境交易,并采用“閉環”運作方式。境內資金在閉環的南向交易中不會真正出境,境外資金在北向交易中也不會采用在岸人民幣入境結匯。
“跨境理財通”針對個人投資者,根據投資者所在區域可劃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北向通”是指港澳投資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代銷銀行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入資金購買內地代銷銀行銷售的投資產品;“南向通”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者在港澳銷售銀行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出資金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投資產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認為,跨境理財通豐富了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有效拓展了境內外資本流動的渠道,滿足了粵港澳大灣區居民自主、多樣化的投資需求,有效拓展了跨境投資渠道,提升了跨境投資的便利性,推進了內地與香港、澳門之間的金融合作與經濟協同發展,對深化金融市場改革與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大灣區財富管理業務迎來新機遇
粵港澳大灣區由香港、澳門和廣東省9個城市(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組成,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是我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
據《2019胡潤財富報告》顯示,粵港澳大灣區(不含中山、江門和肇慶)持有6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投資資產的“富裕家庭”達到375630戶,占大中華區該類家庭總數的21.1%。另據德勤測算,2019年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港澳地區的年度儲蓄總額分別約為5670億美元、1190億美元;大灣區可投資資產總額超過2.7萬億元人民幣,由此成為全球最富有的大都市帶。
“龐大的高凈值客群、高額的居民可投資資產及儲蓄規模,奠定了大灣區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基礎。此外,區域優勢及政策紅利,使得大灣區在跨境金融產品及服務創新上具有獨特優勢。”王一峰表示。
那么,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征求意見稿》規定,內地投資者的門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座城市之一的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
按照《征求意見稿》,“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試點期間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暫定1500億元人民幣和100萬元人民幣,后續人民銀行可根據跨境資金流動形勢對限額進行調整。
在王一峰看來,100萬元限額的設置跟兩方面因素有關,一是適度突破了外匯局關于“研究論證允許境內個人在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內開展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的可行性”的金額,是我國個人資本項目進一步開放的有效嘗試;二是門檻限制為“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凈資產月末余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余額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投資限制在100萬元,可以保證投資者具有一定的安全邊際和抗風險能力。
有助于中資銀行拓展財富管理業務
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居民財富積累較厚,區域內高凈值客戶對金融資產的全球化、多元化配置以及財富傳承等高端財富管理業務具有較強訴求。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地代銷銀行和內地合作銀行需滿足: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注冊法人銀行或設立分支機構;具備3年以上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的經驗等條件。
對此,王一峰認為,具有展業資質,特別是同時擁有理財公司布局的銀行將迎來財富管理業務新機遇。在內地銀行方面,主要利好工農中建交等具有集團化綜合經營優勢且在港澳地區有業務布局的大型銀行,以及財富管理業務具有比較優勢、有機構分布于大灣區的全國性股份制銀行。
具體而言,對內地合作銀行來說,業務機會可能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為達標存量客戶提供“南向通”相關匯款、港澳銀行引薦等服務,幫助客戶拓展資產配置范圍,增厚中間業務收入的同時,增強客戶黏性;二是增強獲客能力,如果此前為客戶提供服務的銀行不具備“跨境理財通”相關資質,客戶可能選擇新增具有展業資格的銀行來開立賬戶。對內地代銷銀行來說,業務機會主要體現為鏈接港澳合作銀行,借助“北向通”拓展港澳地區客群,提升客戶覆蓋和渠道銷售能力,拓展財富管理業務。
“跨境理財通業務的推進,將為滿足條件的銀行提供新的發展機遇。目前國內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雖已有所下降,但與零利率下的歐美市場資管產品相比,國內的理財產品更有吸引力,會吸引更多北向資金進來,購買國內銀行理財產品。”盤和林表示。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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