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央財經委員會:金融活動要全部納入金融監管
作者:辛繼召
3月15日,據央視報道,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召開。會議再次明確指出,金融活動要全部納入金融監管。
稍早前,“十四五”規劃指出,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在審慎監管前提下有序推進金融創新,健全風險全覆蓋監管框架,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指出,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平臺經濟有利于提高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推動技術和產業變革朝著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進,有助于貫通國民經濟循環各環節,也有利于提高國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個性化、精細化水平。我國平臺經濟發展的總體態勢是好的、作用是積極的,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些平臺企業發展不規范、存在風險,平臺經濟發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監管體制不適應的問題也較為突出。
會議強調,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從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把握平臺經濟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明確規則,劃清底線,加強監管,規范秩序,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國內和國際,促進公平競爭,反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要加強規范和監管,維護公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形成治理合力。要加強開放合作,構建有活力、有創新力的制度環境,強化國際技術交流和研發合作。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平臺經濟領域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會議指出,要健全完善規則制度,加快健全平臺經濟法律法規,及時彌補規則空白和漏洞,加強數據產權制度建設,強化平臺企業數據安全責任。要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優化監管框架,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增強監管權威性,金融活動要全部納入金融監管。要推動平臺經濟為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服務,加速用工業互聯網平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先進制造業,支持消費領域平臺企業挖掘市場潛力,增加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要加強平臺各市場主體權益保護,督促平臺企業承擔商品質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責任,維護好用戶數據權益及隱私權,明確平臺企業勞動保護責任。要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和引導平臺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基礎研究,夯實底層技術根基,扶持中小科技企業創新。要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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