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違規流入樓市貸款要提前回收!北京地區銀行透露:已嚴格遵照執行
來源:北京商報
記者:孟凡霞 宋亦桐
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樓市已經成為監管嚴打的重點,在高壓之下,提前收回違規流向樓市的信貸資金案例已經出現。3月9日,有部分北京地區銀行業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稱,目前北京轄內的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在遵照《個人貸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對違規流向樓市的信貸資金進行回收,要求客戶提前進行返還。分析人士認為,政府工作報告再一次強調房住不炒和‘三穩’。未來,不僅是北京,全國各地區的信貸監管強度都會進一步加大。
一位北京轄內銀行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自去年開始,監管機關就進行了定期抽查,調取資料篩選出賬戶有異常的、可能存在問題的情況,查出來這些客戶實際上將消費貸款流入了樓市和股市,在監管調查后,銀行就會采取相應的手段,依照《個人貸款提前到期告知函》進行后續處理。
這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稱,對于客戶來說,銀行是要求信貸資金用途存違規的客戶進行提前還款操作,客戶按照要求返還即可。銀行并沒有將客戶劃定為過失錯誤,也沒有納入征信。該人士同時指出,《個人貸款提前到期告知函》本身并不是因為貸款流向樓市、股市而產生的文件,是正常的業務要求。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稱,收回違規用途貸款款項是一直存在的銀行規定,而近來各地關于經營貸和個人貸款違規改變用途的監管明顯趨嚴,這項規定便被嚴格執行了。另一方面,可能也正是因為相關的行為并不十分普遍,銀行才作出收回違規貸款的決定,及時通過實際動作釋放監管信號,進一步阻斷資金違規流入樓市。
轄內銀行將違規貸款提前回收也絕非是空穴來風,早在1月底,北京銀保監局就發布消息稱,已注意到近期出現的“部分購房者為填補房屋交易資金缺口或進行套利,挪用消費貸、經營貸資金作為購房款或‘過橋’資金”等相關輿情,并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審批不審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后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于支付購房款等問題。
北京銀保監局同時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對于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對利用信貸資金購房的消費者來說,被查到無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彼時就有銀行業個貸部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如果被查出來違規貸款,貸款肯定要收回的,同時還有可能追究其他責任。”
而將違規貸款提前回收,北京地區不是個例,今日另有媒體報道稱,廣州地區亦要求客戶提前還款,目的是對違規導致消費貸、經營貸流向樓市的借款人的懲戒。“政府工作報告再一次強調房住不炒和‘三穩’。未來,不僅是北京,全國各地區的信貸監管強度都會進一步加大。”陶金如是說道。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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