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部門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行為 銀行仍存違規現象
本報見習記者 李 正
近日,為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行業健康平穩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在充分征求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外匯局等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牽頭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
通知從明確金融營銷宣傳資質、明確監管部門職責、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和明確金融管理部門對違法違規金融營銷宣傳活動采取相應監管措施等四個方面對金融營銷宣傳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日前,《證券日報》記者來到位于北京朝陽區的一家國有大行的支行,就金融營銷宣傳工作進行了解。
據記者觀察,該支行在營業大廳內并未放置相關的金融營銷宣傳材料。在表明希望購買理財產品的來意后,大堂經理將記者引入了位于營業大廳另一側的客戶經理室。
在客戶經理室內,一名理財顧問在尚未對記者進行風險評估的情況下,即開始了理財方面的金融宣傳。
據該理財顧問介紹,保本類的理財產品推薦結構性存款,保證本金保證最低收益率2.7%,年化預期收益率為3.6%。
當記者問及有沒有收益高一點的理財產品時,該理財顧問表示,目前所在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均屬于穩健型,1年期的年化收益率3.9%,“此款產品風險極低,包括前一種理財產品在內,兩種產品從未出現過虧損。”該理財顧問表示。
對于這一現象,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點評稱,沒有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就進行投資建議,屬于金融營銷違規行為,應該受到監管機構的處罰。
“根據現有司法判例,投資者由此出現損失時,金融機構機構需要承擔對投資者的賠償責任。”楊兆全指出。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某商業銀行的一家支行。記者注意到,在該銀行大廳門口有幾塊黑板,上面展示著該行旗下的大額存單理財產品。
在表明來意后,工作人員安排了在營業大廳進行理財服務推薦工作的理財顧問對記者進行金融投資建議。
該投資顧問在簡單了解記者的經濟情況后,首先對記者進行了風險評估,隨后對各個風險層級的理財產品進行了分析介紹,并最終向記者構建了一整套金融理財方案。
在咨詢過程中,記者注意到,該理財顧問的身后有部攝像設備始終處于開啟中。
“現在的管理很嚴,我們所有的宣傳、咨詢都會隨時進行視頻及錄音的記錄。”該理財顧問道。
不過,記者在隨機采訪該行的儲戶時獲悉,部分儲戶會不定期收到銀行的營銷短信。
以一位儲戶接收到的短信為例,短信內容涉及100%中獎、點擊鏈接等字樣,同時并未明確寫出發送者的聯系方式,以及如何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
對此,楊兆全表示,銀行經常給儲戶發送商業信息,必須事先征得儲戶同意,并且在每條信息上說明不愿意接收的退訂方法,否則銀行屬于侵犯儲戶的生活安寧權的違法行為。
根據《通知》第三項第十條,金融機構向金融消費者發送金融營銷電子信息時,應當明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并向金融消費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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