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長林傳偉被查 去年全行11名行管干部遭查處
來源:新華融媒看財經
記者:賀向軍、豐鳳鳴
2月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林傳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個人履歷顯示,林傳偉1985年8月開始進入中國銀行工作,截至被查,已在中國銀行系統內部任職超過35年。2月1日,林傳偉正常出席了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召開的2021年工作會議,可見其落馬事發突然。
近日召開的中國銀行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透露,2020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黨紀立案16件,處分19人,其中中國銀行黨委管理干部11人,會同地方紀委監委先后對13人采取留置措施。
據了解,中國銀行去年查處的腐敗分子中,有利用職務影響收取授信客戶賄賂,有的利用授信審批受賄,有的利用類信貸業務受賄。對此,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表示2021年將進一步加大反腐力度。
落馬5天前還曾正常出席會議
資料顯示,1914年1月5日,中國銀行總行在福建省設立分支機構,目前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已成立107年。作為一家“百年老店”,該分行為福建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了支持,同時取得了長足發展。
據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辦公室披露的消息,截至2020年底,該行下轄員工9190人,資產總額4273億元,較上年初增長9.58%。該行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突破4000億元,較上年初新增405.91億元,為289家省級重點保障企業發放貸款342.03億元,投放金額排名同業第一。
資料顯示,林傳偉1965年3月出生,是土生土長的福建閩侯人,其超過35年的銀行業任職經歷中,大部分時間也都是在福建省內。林傳偉1985年8月參加工作,從中國銀行福州分行一名會計處科員開始,歷任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財會處制度科科長,中國銀行南平市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財會處處長、計劃財務部總經理。
2006年8月,林傳偉調至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任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副行長兼財務總監。后2011年3月,林傳偉又調回到老地方福建,任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財務總監,2016年10月起兼任福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至去年底。被查時,林傳偉的職位為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通過公開資料,記者了解到,林傳偉前不久還曾在公開活動中露面。據省檔案局檔案執法監督處消息,1月19日下午,福建省委辦公廳廳務會議成員、省檔案局局長,省檔案館黨組書記、館長卓兆水帶隊前往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福清檔案中心調研,該行林傳偉副行長陪同。2月1日,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召開2021年工作會議,會議上林傳偉也正常出席。可見林傳偉被查事發是比較突然的。
去年來國有大行5名省級分行行長落馬
有研究機構統計分析發現,在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犯罪案件中,銀行是涉案最多的金融機構類型,涉案工作人員多為基層員工。不過,記者注意到,近期多家國有銀行省級分行的行長(包括正副行長)頻頻被查。監管金融反腐力度在加大。
例如,2021年2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消息,中國農業銀行陜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通報顯示,韓楨“與不法商人特別是煤炭、房地產開發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利用信貸審批權和選人用人權大搞權錢交易”,構成職務違法、涉嫌受賄犯罪。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2020年國有大行共有14人被查。其中中國農業銀行有2名省級分行行長(包括正副行長)落馬,除了上文提到的中國農業銀行陜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另一位是2020年12月28日被查的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吳銳。加上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交通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馬驍,2020年以來國有大行共有5名省級分行行長被拉下馬。
行業人士表示,上述情況說明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后,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進一步深入推進。據悉,2018年底,包括6家國有大行在內的15家中管金融企業內設紀檢機構改設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領導。派駐紀檢監察組與地方監委聯合辦案成為查辦銀行高管違紀違法問題的有效舉措。例如,林傳偉就是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江西省紀委監委監察調查。而從披露的案件看,盯住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聚焦信貸、選人用人、集中采購、不良資產處置、資產管理等是巡視巡察的重點領域。
2月3日召開的中國銀行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透露,2020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黨紀立案16件,處分19人,其中包括中國銀行黨委管理干部11人,會同地方紀委監委先后對13人采取留置措施。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2起,涉及黨委管理干部8人。
據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查處的腐敗分子中,有的利用職務影響收取授信客戶賄賂,有的在基建裝修、網點采購中受賄,有的利用授信審批受賄,有的利用類信貸業務受賄。針對這些問題,2021年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將進一步加大反腐力度,緊盯信貸審批、不良處置、集中采購、基礎建設、選人用人等關鍵環節,堅決查處靠行吃行、設租尋租、關聯交易、貪污受賄等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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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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