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文耀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30日消息,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文耀清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串供堵口,偽造證據,轉移、隱匿贓款,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帶彩娛樂,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接、銀行貸款審批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違規處置銀行抵債資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文耀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黨性原則喪失,把國家賦予的金融管理權當作謀取私利的籌碼,甘于被“圍獵”,與不法商人相互利用,索賄受賄,擅權濫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文耀清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文耀清簡歷
文耀清,男,漢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北當陽人,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2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銀行宜昌支行行長;
2006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宜昌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
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湖北銀行行長助理兼宜昌分行行長;
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湖北銀行黨委委員;
2012年2月,任湖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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