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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摘要:繼長春市4月1日宣布居民用氣上漲40%后,邯鄲、蘇州亦宣布漲價。9日,天津等地也于召開聽證會,擬上調天然氣價格。專家稱天然氣價改大幕拉開。[滾動] [評論]
[長春等7地天然氣漲價 倒逼發改委價改 業內稱或推高通脹預期]
[專家稱漲價或無法避免 推進改革何必畏首畏尾 宜循市場化方向]
[蘇州氣價擬漲12.7% 邯鄲天然氣靜悄悄漲價 長春意外漲氣價40%]
3月26日,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汽柴油價格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更將4%漲跌幅的條件限制取消。
2002年至12年,電改5號文發布后的十年里,電力行業發生了很多變化,讓各方開始重新審視電改。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廣東省、廣西自治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
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過天然氣基本消費量后,執行高氣價。2011年11月19日,接近國家發改委人士透露,“國家相關部門已經確定將在民用領域,實行階梯電價與階梯氣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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