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城市先后漲價
天然氣漲價潮或倒逼發(fā)改委改革定價機制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李鳳桃︱北京報道
4月9日,天津市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如約舉行,成為自3月以來第7個加入漲價陣營的城市。 而計劃同一天舉行聽證會的南通市則避開了風頭,宣布“聽證會因故延期”。
3月下旬以來,“民用天然氣漲價”從民間風傳、地方政府醞釀,似乎終于形成了一股漲價熱潮。從各地聽證會上的闡述來看,漲價背后的原因大多為以下兩個理由:一是順延2010年6月1日國家發(fā)改委對天然氣出廠價格的調整,即補漲;二是民用天然氣終端價格過低,造成生產商和燃氣公司經營虧損。
各地的民用天然氣終端價格有必要上漲嗎?為什么集中在這一時點上漲?
氣價并非非漲不可
據專家介紹,我國現行天然氣定價機制為國家調控下的成本加成定價方法。天然氣價格分為出廠價、管輸費、城市門站價和終端用戶價四個環(huán)節(jié),定價以行政為主市場為輔,由政府部門根據生產與供應成本再加合理利潤確定。
天然氣價格實行分段管轄體制,即天然氣出廠價到城市門站價由國家制定,而城市天然氣銷售價由各地方政府制定,民用天然氣要進行價格聽證,非民用天然氣要向當地物價部門報批。上游主要關注國內市場價格要與國際氣價接軌,但地方政府定價時更關注民生和社會穩(wěn)定等政治需要。
2010年6月1日,國家發(fā)改委將天然氣的出廠價格統(tǒng)一提高了0.23元/立方米,并要求各地對天然氣終端價格進行順延調整。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表示,基于當地物價調控及民生的考慮,當時未能對天然氣進行提價,因而,兩年后進行“補漲”。
“天然氣確實存在上漲壓力,一方面是天然氣需求增長比較快,另一方面國內進口天然氣增長也比較快,但是,有上漲壓力不意味著一定要漲價。”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告訴記者,從目前的經營狀況來看,在過去沒有漲價的兩三年時間,燃氣公司一般都是盈利的。
目前,從天然氣終端價格上調的城市來看,林伯強說,主要呈現兩個特點,一是經濟發(fā)展比較好的城市,城市居民對于天然氣價格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二是天然氣需求較大的城市,供需相對緊張,可能引發(fā)天然氣終端提價。
上漲內因:供求關系緊張
天然氣漲價,看似源自兩年前的“舊賬”,但中石化石油勘探開發(fā)研究院高級經濟師羅佐縣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實則是國內天然氣需求層面的矛盾。
近年來,天然氣作為一種清潔能源,消費需求逐年增長。國家發(fā)改委的數據顯示,2012年全年國內天然氣產量1077億立方米,同比增長6.5%;天然氣進口量(含LNG,即液化天然氣)425億立方米,增長31.1%;表觀消費量(指當年產量加上凈進口量再加上庫存變化量)1471億立方米,增長13.0%。
根據我國能源消費的“十二五”規(guī)劃,到2015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要達到2600多億立方米。“距離2015年還有兩年,現在國內的天然氣產量1077億立方米,煤制氣只有100多億,煤層氣和頁巖氣產量基本沒有什么保障,這就意味著,到2015年我們可能要進口約1400億立方米天然氣。”羅佐縣說。
專家表示,2012年,我國天然氣進口達到425億立方米,受國內外價格倒掛的影響,“三桶油”的天然氣業(yè)務已經出現嚴重虧損。中國石油(601857.SH)的年報顯示,2012年,該公司天然氣與管道板塊營業(yè)額為2021.96億元,比2011年1730.58億元增長16.8%。但是,受進口中亞天然氣及LNG(液化天然氣)虧損增大的影響,該板塊經營虧損21.10億元,比2011年的經營利潤降低176.40億元,其中銷售進口天然氣及LNG虧損額達419億元。
“去年,我國進口400多億立方米天然氣,幾大企業(yè)虧損已經相當嚴重,如果要進口到1000多億立方米,可能很難再承受。”羅佐縣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很難有積極性去開發(fā)新的氣源和大力投資建設管道運輸項目。”
上游的供需矛盾直接導致下游的價格上漲。2009年冬季暴雪后,我國多個城市由于天然氣短缺出現“氣荒”。“當時,武漢、西安、重慶等地天然氣批發(fā)價暴漲,而當前一些城市天然氣供求緊張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氣源緊張。”一位地方燃氣公司的負責人表示。
而天津市燃氣集團總經理張?zhí)烊A認為,當前的終端價格下,民用天然氣業(yè)務本身就存在虧損。“2012年,天津市燃氣集團居民用氣銷售成本為每立方米2.4元(不含稅),而居民現行的天然氣價格是2.2元(含稅價),不含稅價是1.95元,這樣(銷售)每立方米天然氣(集團)虧損達到0.45元,燃氣企業(yè)承受了較大的價格倒掛的壓力”。
“企業(yè)關注的是民用氣價。工商業(yè)用天然氣的價格比較高,民用天然氣的價格比較低,但從民用天然氣業(yè)務來講,企業(yè)是虧損的,一般情況下,燃氣企業(yè)只能通過工商業(yè)板塊的盈利來彌補民用板塊的虧損。”內地規(guī)模最大的城市燃氣供應商、港華燃氣(1083.HK)某地子公司的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林伯強說,如果當地銷售價格讓燃氣分銷企業(yè)不能得到相應的回報,他們可能不愿意再承擔天然氣供應的任務,而天然氣作為一種公共產品對每家每戶不可或缺,這必然給當地政府形成壓力。因而,漲價成為企業(yè)的利益訴求,而漲不漲則是企業(yè)、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利益博弈。
全國漲價倒逼價改
“如果全國天然氣終端價格上漲,價格調整必然會傳導到上游,導致天然氣出廠價格做出調整。”一位業(yè)內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對此,林伯強也有預估。他說,如果全國各城市天然氣價格跟風上漲的話,最終會倒逼天然氣上游價格的上漲,而這必然給國家發(fā)改委形成壓力,倒逼燃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在過去10年間,國家一直在推動天然氣價改。“過去幾年,國家多次推動民用天然氣和工業(yè)用天然氣價格的調整”,羅佐縣說,而每一次價格的提高都為天然氣價改奠定了基礎。
自2011年12月,我國在廣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因為這兩個地區(qū)的天然氣價格本身比較高,所以對于天然氣價格較低地區(qū)的價格改革不能提供比較有借鑒的信息”,林伯強表示,這也是在試點后,天然氣價改沒有繼續(xù)在其他地區(qū)推行的原因。
“雖然,理論上,價格的市場化改革可能帶來價格的提高,也有可能帶來降低,但是目前,天然氣價格改革更有可能帶來價格大幅提升,曾經有人測算過某個地區(qū)的價改,可能帶來終端價格30%的上漲。”林伯強說。他認為,這次地方調價有的已經超過了這個幅度,何不借此機會推行價格改革?
實際上,“三桶油”已經在這次漲價風潮中為推動價改做了相應的準備。一位業(yè)內人士表示,以前是天然氣上游出廠價格調整帶動終端價格調整,出廠價加上運輸成本和門店成本,形成終端價格;但是這次終端價格的上漲將“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天然氣價格改革將采取“凈回值法”,根據終端價格來反推到中石化、中石油等的出廠價格,由此帶來出廠價格的調整。
“雖然這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市場化,但這是改革中的一個階段”,上述人士表示,也可以理解為在為下一步天然氣價改鋪路。
近期民用氣(擬)漲價城市
江蘇揚州
2月20日聽證會,擬上調0.33元/立方米。
浙江德清
3月1日起,上調0.39元/立方米。
江蘇蘇州
3月18日聽證會,擬上調0.28元/立方米。
江蘇無錫
4月1日起,上調0.30元/立方米。
吉林長春
4月1日起,上調0.80元/立方米。
河北邯鄲
4月1日起,上調0.20元/立方米。
天津
4月9日聽證會,擬上調0.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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