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曹中銘[微博]
雖然監管部門表態稱不再調控新股發行節奏,但發行批文卻由其核準。發行人過會之后,什么時候核準,核準哪家發行人以及核準多少家等都由其掌控著,監管部門同樣可以根據市場行情以及投資者的入市意愿等靈活掌握,也就表明“市場化發行”同樣難以擺脫行政方面的色彩。
據媒體報道,6月18日,一場名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培訓會”的內部培訓會召開。中國證監會[微博]副主席姚剛在會上表示,不再調控新股發行節奏。在新一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征求意見只剩4天之時,監管部門召開有關IPO改革的培訓會,向市場吹風以及為IPO改革定調的意味較為濃厚,而事實也正是如此。
與其說此次召開的是“培訓會”,倒不如說是“定調會”更為確切。如姚剛在培訓會上總結了IPO改革的幾個重點:不再調控發行節奏;取消對詢價的具體要求;新股發行價格放開,取消25%規則;配售方式放開,引入券商自主配售權;上市輔導公開,修改輔導辦法;受理即披露;上會前抽查工作底稿。仔細分析,這幾大重點其實都是征求意見稿上的內容,并無新意。雖然姚剛對來自各方的批評進行了回應,但在《證券法》進行大修之前,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不可能徹底,這也預示著今后IPO制度改革還存在著“空間”。
撇開此前對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從2009年算起,這已是五年時間內監管部門第四次對新股發行制度動“手術”了。從此前的改革方案與內容以及效果看,呈現出明顯的“碎步”前行的特征,這也是為什么此次的征求意見稿被批改革不徹底的原因之一。盡管此前的改革監管部門一直都聲稱新股發行已實現“市場化”(最著名的論調為去年7月份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聲稱“新股發行規模和節奏主要還是依靠市場供求機制進行自我調節”),但實際上卻是“偽市場化”,姚剛表示“不再調控新股發行節奏”,從側面說明,此前新股發行的規模與節奏是受到監管部門“調控”的結果。
那么,在征求意見稿正式實施并且監管部門不再“調控”之后,新股發行節奏到底會由誰“調控”呢?
A股市場之所以被稱為“圈錢市”,一個最主要的特點即為新股發行價格虛高。2009年IPO重啟之后自不必說,即使在此前,“窗口指導”背景下的新股平均發行市盈率亦超過20倍,這與成熟市場動輒10多倍甚至幾倍市盈率發行形成鮮明對比,而企業上市一大動力即為“圈錢”。去年10月份浙江世寶新股發行,即使是發行價、發行市盈率、IPO融資額以及融資額縮水幅度均創出歷史性紀錄的情形下,上市公司仍然能夠“忍辱負重”地啟動新股IPO,把錢圈到手對上市公司的吸引力由此可見一斑。
因此,如果“發行人通過發審會并履行會后事項程序后,中國證監會即核準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的話,只要核準發行的批文到手,為了避免夜長夢多,為了避免像立立電子、勝景山河等倒在上市前夜的“尷尬”出現,為了避免像遵義鈦業那樣過會后又不得不主動撤回IPO申請,為了早日把錢圈到手,上市公司都會立即啟動發行程序,特別對于那些本身存在問題的發行人而言將更是如此。
當然,并不排除有的發行人為了多圈錢卻因為行情不好而選擇時點的可能,但這必將是少數。由于政策上的不確定性,筆者以為更多的發行人會選擇早點發行新股。即使像浙江世寶那樣縮水發行,但只要“躋身”于資本市場中,今后再融資有的是機會,關鍵在于成功“掛牌”。只要實現了上市,即使是成為“綠大地第二”,即使是“萬福生科”再世,監管部門又能奈它何?
事實上,雖然監管部門表態稱不再調控新股發行節奏,但發行批文卻由其核準。發行人過會之后,什么時候核準,核準哪家發行人以及核準多少家等都由其掌控著,監管部門同樣可以根據市場行情以及投資者的入市意愿等靈活掌握,也就表明“市場化發行”同樣難以擺脫行政方面的色彩。
新股發行市場化,除了要在詢價、配售、信披等方面突破之外,最重要的在于實現從目前的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這也是IPO改革的大勢所趨。注冊制的真正實施,才是新股發行實現市場化的根本標志。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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