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朱毅[微博]
農夫山泉一月間三陷質量門,標準門更是高潮迭起。農夫山泉執行標準在瓶身上赫然在印:2005年浙江省飲用天然水標準,在2006年國家生活飲用水強制標準出臺后,并未及時更新修正,這是毋庸置疑的違規硬傷。如今頻繁發布檢測數據,至多說明低標準依舊能打造高品質。負面消息都歸咎于對手的陰謀并不妥當,道歉和自我批評當先行。
通過制定、發布和實施標準,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這就是標準存在的意義。同時,產品標準為企業的科學管理奠定基礎,保證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總而言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合格產品是在一定標準引導下生產出來的,標準是現代企業安身立命的始發點,不論走多遠、做多大、飛多高,都不應該忘記自己從哪里出發的,自己要去向何方。而這一切,都是在標準的控制中,不可有差錯,更不可有輕慢。
話說2005年浙江省制訂了《瓶裝飲用天然水標準》(DB33/383-2005),持平而言,獨家企業參與,可能影響標準的廣泛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但并不逾矩。農夫山泉無論是廣東萬綠湖水源地、浙江千島湖水源地,還是湖北丹江口水源地,一直倔強地,八年如一日,始終如一采用DB33/383標準。囿于生產地、委托地標準沒有硬性規定,浙江如何低于廣東的標準的問題就不深究了。
關鍵在于2006年,國家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這個標準參照世界衛生組織、歐盟、日本等組織和國家現行的飲用水衛生標準,基本實現了與國際接軌,大幅提高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指標數量和嚴苛程度,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這可是強制性的國家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農夫山泉生產的飲用天然水,當然是屬于飲用水范疇的。那么農夫山泉當時就有兩個選擇,要么即行廢止執行這個浙江的地方標準,大大方方執行06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么就是制定等同于或者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或者牽頭申請浙江省重新擬定與國標共前進的地方標準。
在新標準出臺后,無論是瓶(桶)裝飲用水國標、瓶(桶)裝飲用純凈水國標,還是飲用天然礦泉水國標,從2005年到2008年,都對部分指標進行了更嚴格的調整。比如在2008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先后兩次發出修改單,調整瓶(桶)裝飲用水國標中的濁度、砷、鎘限值,與2006新版生活飲用水國標齊頭并進。
從時間上看,新版國家飲用水標準是2006年發布,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浙江地標是2005年發布,2006年1月1日實施的。遺憾的是,從07年到現在,6年時間說來也不算短,農夫山泉二者都沒有選擇,未能和國家強制標準協調一致,一直固執沿用陳舊標準,依照《食品安全法》,這自是難脫違法之嫌。
兩標之間差別一目了然:國標要求砷、硒限量為0.01mg/L,而地標則為0.05mg/L;國標鎘限量為0.005mg/L,地標為0.01mg/L。技術專業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全球化應該是大企業的宗旨,國標僅只是最低門檻。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地方標準都不應該以國標為免死金牌,而是當用更高標準要求自己,應比國標更嚴苛。
現如今,白字紅底明明白白印著的陳舊地標,確乎讓觀者無語。作為科研人員,感謝細心的媒體找出漏洞,因為之前,我也沒有留意啊。不管動機如何,結果本身都值得稱贊。
當然,不排除產品的實際檢測值遠遠低于限量,農夫山泉發布的4次檢測報告也意在說明這個問題,但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權且可以相信農夫山泉是高品質的水在低標準中流,但是農夫山泉必須首先道歉,道歉自己在標準使用上的不當之處,認錯不丟人,無數次的辯白不如一次誠懇的致歉,固執地顧左右而言才是愚蠢的危機公關。
對于消費者而言,自來水1噸才幾元錢,所謂的這樣好、那樣優的瓶裝水,1斤就賣1元、2元的,一不環保,二性價比太低。事實上,自來水是值得信賴的。如果能更好地控制管網的二次污染和二次供水的最后一公里問題,自來水就是直飲水,自來水就是飲用水的最好選項。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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