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口罩新標準、直播帶貨規范……7月起這些新規正式實施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6月30日訊(記者 暢帥帥)口罩新標準、首部直播帶貨“行為指南”、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落地......7月起這些新規施行,將影響你我的生活。
口罩新標準來了 更高的要求+更好的保障
2019年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新的呼吸防護標準GB2626-2019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2020年7月1日實施。據悉,新標準將對KN95型口罩在呼吸阻力、氣密性、實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能反映口罩實際使用過程中的性能。
在新標準中,過濾元件級別根據對非油性顆粒物過濾效率水平分為KN100、KN95和KN90,對于0.075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顆粒物過濾效率分別達到99.97%、95%和90%,防護等級與過濾效率越高的防塵口罩安全性越高。
直播帶貨有了“行為指南” 不得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
6月24日,中國廣告協會發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這是國內出臺的第一個關于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專門規范,7月1日起實施。
《規范》共6章44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的商家、主播、平臺經營者、主播服務機構和參與用戶的行為提出規范,并鼓勵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主體響應國家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號召,積極開展公益直播。
《規范》明確,主播在直播活動中,應當保證信息真實、合法,不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社交平臺類的網絡直播營銷平臺經營者應當規范內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誘導用戶繞過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組進行線下交易。
史上最嚴排放標準“國六”落地
2020年5月14日,國家生態環境部、工信部等四部聯合發布《關于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7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
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有: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區,以及山西、內蒙古、四川、陜西等省份公告已實施國六排放標準以外的地區。
新出廠車輛必須帶ETC選裝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審查要求》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增加部分強制性標準檢驗要求。
工信部對選裝ETC車載裝置的相關要求做一步明確和調整。具體細則為: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請產品準入的車型應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并需在《公告》參數“其他”欄中描述:“該車型可選裝ETC車載裝置。”
新規設置6個月的過渡期,期間選裝ETC車載裝置的,可采用直接供電方式,也可以采用非直接供電方式。其中,選裝ETC車載裝置僅對乘用車、貨車、客車及專用車這幾類有所要求。
全國鐵路實施三季度列車運行圖 多條新線開通
據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消息,7月1日零時起,全國鐵路將開始實施三季度列車運行圖,多條新線開通運營,路網結構進一步完善。包括:合杭高鐵合肥至湖州段開通、南通至上海鐵路開通、喀左至赤峰高鐵開通、安順至六盤水高鐵開通、格庫鐵路青海段開通等。
同時,在實施三季度新圖基礎上,7月1日至8月31日,鐵路部門將開啟為期62天的暑期運輸,根據客流變化,實施“一日一圖”,更好地滿足暑期學生流、探親流、旅游流等出行需求,預備每日增開直通臨時旅客列車48列、圖定旅客列車延長運行區段3列。
7月起不支持通過微信號添加個人為分賬接收方
2020年5月9日,微信發布分賬能力調整通知。通知稱,微信支付將于7月1日起不再支持通過微信號添加個人為分賬接收方,僅保留通過OpenID的方式添加。將于9月8日起不再支持通過轉入微信號向個人進行分賬。對于歷史已經通過微信號添加的個人分賬接收方,請盡快刪除并通過用戶OpenID的方式重新添加。
業內表示,新規是針對只注冊微信號,并沒有別的身份認證的商家,為了防風險而提出的新規。OpenID 是一個以用戶為中心的數字身份識別框架,簡單來說就是用戶的身份認證。未來,沒有經過身份認證的賬戶將不能作為分賬接收方了。
森林要分類經營管理 區分公益林和商品林
新修訂的《森林法》將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森林法》實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將森林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實行嚴格保護,商品林則由林業經營者依法自主經營,以此來保護好各類林業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實現林業建設可持續發展。
此外,新《森林法》調整了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范圍,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再辦理采伐許可證。非林地上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護堤林和城鎮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綠化條例》等規定進行管理。
銀行業、保險業行政流程優化
為適應銀行保險監管體制改革的需要,規范及統一銀行業和保險業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近日,銀保監會發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程序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程序規定》首先增加了中止審查和恢復審查程序;其次,明確了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的權利和程序,進一步保證行政許可程序的完整性和對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權利保障的全面性。
《程序規定》對行政許可全流程涉及的主要程序問題作出了規定,主要著眼于持續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流程、提升行政審批工作科學性和規范性,同時保障申請人合法權利。
跨境電商新監管方式開啟試點
日前,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下稱《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海關、天津海關、南京海關、杭州海關、寧波海關、廈門海關、鄭州海關、廣州海關、深圳海關、黃埔海關等10個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具體而言,試點的10個海關將增列兩個新的海關監管方式,代碼分別為“9710”(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原來海關的統計當中跨境電商只有‘9610’和‘1210’這些針對個人消費者的B2C的跨境電商統計。這次海關推出新的監管代碼,主要是把跨境電商的B2B統計也納入到海關的獨立統計當中,彌補了海關在跨境電商統計方面的一些缺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王健表示。
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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