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
針對反映湖北省紅十字會在捐贈款物接收分配中的有關問題,湖北省紀委監委迅速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經調查,省紅十字會有關領導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間接收和分配捐贈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擔當不作為、違反“三重一大”規定、信息公開錯誤等失職失責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免去張欽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職務,并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陳波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高勤黨內警告處分。省紅十字會其他責任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有關黨組織依紀依規處理。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是當前的頭等大事,在這場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戰斗中,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中央紀委、省委重要決策部署,強化監督執紀,嚴肅追責問責,切實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紀律保障。
此前,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蹤監督,突出政治監督,嚴肅查處了一批防控工作中作風不實、履責不力等問題,2月2日公開通報其中6起典型問題。
1.浠水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李葆良及團陂鎮黨委書記萬學鋒等人防控責任不落實,工作流于形式,宣傳不到位,李葆良包保的團陂鎮多個村違反市指揮部“六個一律”要求。黃岡市委決定李葆良不再擔任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浠水縣委免去其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職務。萬學鋒被免職。
2.紅安縣華家河鎮黨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不實、作風不實、履職不力,該鎮1名腦癱患者在家人被隔離期間死亡。鎮黨委書記汪寶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職,鎮長彭志鴻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并被免職,其他責任人員分別受到相應處理。
3.棗陽市熊集鎮黨委書記邢天斌,太平鎮鎮長齊本忠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組織聚餐,邢天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免職,齊本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職,其他參與人員分別受到相應處理。
4.通山縣公安局副政委王慶度、縣衛計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徐德運等人負責的防控點未按要求管控車輛和人員,未對返鄉人員和外來人員進行規范登記監測。王慶度、徐德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免職。
5.大冶市大箕鋪鎮黨委副書記陳亮、農辦主任付玉紅落實防控責任不力,其駐點村存在聚眾“帶彩娛樂”問題,且在市紀委反饋問題后仍不整改,陳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付玉紅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該村支部書記石教國受到撤職處分。
6.江陵縣郝穴鎮江城社區居委會委員朱曉謊報自身病情、逃避防控責任被辭退,并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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