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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降準不改去杠桿方向
來源:證券時報
記者 孫璐璐
6月24日,央行如期定向降準,但此次降準的具體操作還是與市場預期有所不同。一是定向降準幅度小于預期,本次對商業銀行降準0.5個百分點,低于此前市場普遍預期的1個百分點。二是此次定向降準所釋放的流動性未如4月那次用于置換未到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三是此次定向降準所釋放的流動性,按照銀行類型不同設定兩大不同用處,主要資金將被用于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項目。
然而,盡管此次降準幅度不及預期,但由于不置換未到期MLF,實際投放的凈流動性約7000億元,是年內力度最大的一次定向降準。隨著年內第三次定向降準落地,市場普遍認為,貨幣政策開始出現結構性寬松,但需要強調的是,當前貨幣政策仍不離穩健中性的總基調,只是在當前國內外日趨復雜的經濟金融環境下,進一步強化了預調微調,央行會更加關注市場預期的穩定,更快應對外部沖擊。
值得注意的是,與今年前兩輪定向降準所釋放的資金主要用途有所不同,本次降準的重點支持對象是“債轉股”。新釋放的7000億流動性中,5000億被要求用于支持“債轉股”。央行還要求銀行建立臺賬,逐筆詳細記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實施情況,按季報送央行等相關部門,并將銀行支持“債轉股”的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
加大力度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是化解企業高杠桿率的一個重要手段。眾所周知,我國企業部門的杠桿率是全球之最,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我國早已明確了結構性去杠桿的任務。所謂的結構性去杠桿,就是要去企業尤其是國企和地方政府的杠桿。
從2016年就啟動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行路至今,項目落地難是被廣受議論的問題。而制約落地難的阻礙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細則不明確帶來的實際操作困難,也有資金、參與機構、轉股形式等多方面的限制。所幸的是,為推動打破這些阻礙,今年以來相關部門費了不少心思。年初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實施中有關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就從轉股形式、參與機構、被轉股對象、允許轉股的債權范圍等多方面放松政策。
此次的定向降準則是從低成本資金來源方面“加碼”支持“債轉股”,此輪需要“債轉股”的企業負債規模巨大,若要真正起到降杠桿的作用,給實施機構提供穩定的低成本、中長期的資金來源是關鍵。
不過,誠然為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的實施,政策層面已提供了不少“保障”,可實際過程中能否順利推進,目前各參與方仍是摸著石頭過河。但有一點需要格外注意的是,相關部門要做好監督機制的設計和及時跟蹤,防止金融機構或企業利用當前如此眾多的有利政策,進行名股實債或對“僵尸企業”進行“債轉股”,別讓“債轉股”變了味。對定向降準所釋放的流動性同樣如此,相關部門要做好監測,讓資金之“水”流到該流的地方,既實現結構性去杠桿,又能加大對經濟薄弱領域的支持。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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