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楊杰建議:優先推動與個人無關的非敏感數據交易流通
5月2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中國移動處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董事長楊杰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就如何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系以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從而更好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建議。在全國“兩會”上,楊杰的另一個建議是圍繞5G展開,他建議強化5G頂層設計和整體部署,統籌各方力量形成5G發展合力;多措并舉破解5G成本難題,加快推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協同發展;建立健全5G科技創新體系,促進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提升;鼓勵和引導5G服務民生,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鼓勵和引導5G融入各行各業創新發展,賦能實體經濟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在發揮數據要素價值方面,楊杰提出有四大問題制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發展,并根據這些問題,從優先推動數據交易類型、加強技術保障、構建安全數據交易體系、完善法規政策及監管體系、完善公共治理相關數據的流通應用體系等五個方面提出建議。
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系需求迫切
楊杰認為,系統推進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建設是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的內在需要。與土地、勞動、資本等要素市場體系相同,數據要素市場體系應包括完備產權制度、科學標準規范、統一交易平臺、完善治理機制等四方面。但相比其他要素,數據具有非實體、可再生、易復制、易流通、外部性、非競爭性等特殊屬性。同時,數據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新的作用機理,基于全量數據的深度學習將在新需求發現、基礎理論突破和重大科技創新等方面產生重大影響。數據的特殊屬性和新作用機理,一方面使得其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益更為顯著,能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全新動力和強勁動能;另一方面,也產生了相關方權益保障難、重復冗余數據存儲流通成本高企、數據安全及白噪聲帶來實體世界的重大風險等新問題。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優勢,有效應對數據要素新問題,必須系統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
我國現階段對于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的需求迫切。這既是充分發揮數據要素放大、倍增、疊加作用,盡快將我國超大規模數據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的迫切需要,也是充分發揮數據要素提高決策能力、豐富治理手段等作用,助力解決我國作為超大規模國家所具有的復雜多樣問題,保持國家健康平穩發展的迫切需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通過行政手段短時間內實現通信網絡大數據與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政府及行業數據的流通融合,有力支撐流動人群疫情態勢研判、防疫精準施策,展現了數據流通蘊藏的巨大價值,同時也彰顯了構建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的必要性,以市場手段實現數據常態化流通,進一步釋放數據價值。
總體而言,全面落實黨和國家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數據要素特征規律,從產權制度、標準規范、交易平臺、治理機制等四方面同步著手,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形成體系化優勢,對于助力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加速搶占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制高點具有重要意義。
四大問題制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發展
楊杰調研發現,我國在建設數據要素市場體系、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等方面已經開展了多個區域性試點,形成了較好的示范效應,但在產權制度、標準規范、交易平臺、治理機制等四方面仍存在相應問題。
一是產權制度方面,數據要素產權屬性尚未清晰界定,相關方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相關主體的數據及衍生數據使用權、排他權和處置權等權責不明確,數據不敢用、過度用等現象并存。
二是標準規范方面,部分數據流通關鍵標準缺失,難以支撐數據要素市場化交易流通。
數據質量規范標準、數據價值量化標準都比較缺乏。
三是交易平臺方面,尚未形成多級聯動體系,制約數據交易規模和效率進一步提升。
我國已有多個地方性和行業性的數據交易平臺,但缺乏國家級平臺,相關方參與積極性不高。此外,各交易平臺缺乏統籌聯動,數據孤島現象廣泛存在。
四是治理體系方面,治理機構及機制不完善,難以充分滿足市場發展和重大事件防控需要。
缺乏國家級數據要素市場管理機構,面向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數據治理體系不完善。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時,表現出部分數據開放共享不充分不及時、不同地區數據平臺建設水平及調度能力存在差異等問題,數據的應急處突支撐效果尚有提升空間。
五方面協同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系
針對上述問題,楊杰從優先推動數據交易類型、加強技術保障、構建安全數據交易體系、完善法規政策及監管體系、完善公共治理相關數據的流通應用體系等五個方面提出建議。
一是優先推動與個人無關的非敏感數據交易流通,助力各行業轉型升級。
應加速政府數據流通應用,加快推動各地區各部門間數據共享交換;加速產業鏈上下游層面社會數據流通,減少信息不對稱;加速跨行業層面社會數據流通,以數據融通推動各產業融合創新發展;加速面向科研創新的數據流通應用,通過政府數據、社會數據等多維數據與人工智能結合,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分析應用在基礎理論突破和重大科技創新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引導鼓勵社會各類創新主體加快數據交易流通相關技術研發應用,強化技術保障。
加快5G、邊緣計算、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應用,全面提升數據傳輸、存儲、計算、分析能力,提升數據交易流通應用效率;加快量子加密技術的開發應用,解決數據交易流通中的安全保密問題,確保數據安全;加快區塊鏈技術在數據交易流通中的應用,確保數據流通可溯源,解決數據交易流通中數據非授權復制和使用等問題。
三是構建安全高效的數據交易體系,支撐數據要素跨行業、跨地域流通。
包括加快制定數據交易應用相關標準規范,加快建立分級別、分領域的數據交易平臺體系,探索推動數據要素跨境交易流通。
四是完善法規政策及監管體系,確保數據交易流通健康有序。
首先要推進立法,加快數據確權,明確數據采集權、控制權等核心權屬,厘清相關方的法定權利和義務;其次,建立健全數據要素交易規則和交易風險防范處置機制,完善數據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再者,健全數據要素流通應用治理體系,建設完善涵蓋政府機構、行業協會、平臺企業等在內的分工協作治理體系。
五是完善公共治理相關數據的流通應用體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加強公共治理相關數據的規范標準建設;加快公共治理相關數據的開放應用;建立公共治理相關數據流通的協同考核、追責問責機制。
責任編輯: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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