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八成受訪者 園區禁帶外食屬霸王條款

超八成受訪者 園區禁帶外食屬霸王條款
2019年08月17日 00:09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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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超八成受訪者 園區禁帶外食屬霸王條款

  近日,因禁止游客攜帶食品入園,上海迪士尼樂園被一位法學專業大學生告上法庭,事件引發熱議。那么,上海迪士尼禁帶外食的規定,到底算不算霸王條款?

  本期“京報調查”(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合推出)就此展開調查。

  與其道德批判不如法規補位

  “不得攜帶食品、酒精飲料或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自帶食品要么在入園前吃完或丟棄,要么存放在園區收費不菲的寄存柜里。

  很多消費者認為迪士尼自定的這一規則是霸王條款,園方所回應的“出于衛生、公共安全考慮”的說法也站不住腳,其真實意圖無非是謀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

  消費者的這種不滿情緒完全可以理解。不過,正如不少分析人士指出的,作為市場運作的主體,迪士尼禁帶外食,與飯店、KTV等禁帶酒水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都屬于市場行為,經營者以盈利為目的也無可厚非,其制定的格式條款不能因為盈利目的就被視為無效。去年蘇州游客王軍召訴上海迪士尼案,最終法院不予受理,理由也正基于此。

  不可否認,商家強賣或消費者強買,都不利于正常市場秩序的維系。因此,從經濟學視角看,迪士尼的這種做法未必完全不合理。

  就這一事件來說,經營方自定的格式條款是否屬于“霸王條款”,與其大加道德批判,不如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一些場所普遍存在的“禁止自帶食品”規則進行合法性審查,遠比道德批判重要得多。

  在法律法規補位之前,對消費者來說,去游樂園游玩畢竟不是生活剛需,如果不滿意園區的自定規則與服務,完全可以選擇用腳投票。而園區自然也要承擔自身做法帶來的市場后果。

  □井彩霞(媒體人)

責任編輯:覃肄靈

格式條款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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