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集團破產清算案真相調查
法制日報
編者按:山東省德州市慶云縣,曾擁有千余名職工、持有出口歐盟資質的中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澳集團),正在破產清算。其實際控制人張洪波因涉嫌刑事犯罪,已消失在公眾視野中。
中澳集團破產清算案件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關注,各種傳聞夾雜其中。中澳集團資產究竟幾何?法院為何裁定破產重整?破產重整管理人的選擇是否合法?3183畝工業用地到底有無被低價售賣?為了揭開這些謎底,本報記者近日趕赴德州慶云,對相關部門、企業及有關人士進行了采訪,推出本版調查報道,敬請關注。
實際控制人張洪波涉嫌騙貸等多項犯罪
□ 本報記者 姜東良 徐鵬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獲悉,中澳集團實際控制人張洪波涉嫌多個罪名,目前此案正在辦理之中。
關于張洪波涉嫌刑事犯罪的問題,慶云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于3月30日發布了《關于中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張洪波等人涉嫌犯罪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根據《通報》,2017年4月25日,慶云縣公安局接某銀行報案稱,中澳集團涉嫌騙取這家銀行貸款3500萬元。經審查,慶云縣公安局依法對中澳集團立案偵查。
經查,中澳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張洪波等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騙取貸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2017年6月5日,張洪波被慶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慶云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同年9月11日,慶云縣公安局將此案移送至慶云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3月23日,慶云縣人民檢察院向慶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其間,公安機關又獲取線索,發現中澳集團及張洪波等人還涉嫌欺詐發行債券等其他犯罪,涉案金額巨大。
此外,記者了解到,有線索顯示,張洪波曾持有多本護照,且一度失聯。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慶云縣人民法院于2月22日作出《李某梅、李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一審刑事判決書》。
慶云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8月,中澳集團為發行中國銀行短期融資債券,委托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做財務審計工作。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指派被告人李某梅、李某等人對中澳集團2010年至2013年6月的賬目進行了審計。在中澳集團明顯不符合發行債券要求的情況下,被告人李某梅安排被告人李某故意通過虛增收入、利潤等方式修改財務報表數據,出具了中澳集團虛假的財務審計報告,加蓋了公章并由被告人李某梅等人簽字。并在此基礎上,分別于2014年4月13日、2014年8月18日先后出具了2013年、2014年1月至6月中澳集團虛假的審計報告。
2010年至2013年及2014年1月至6月中澳集團的實際虧損額為2795.5萬元、1394.3萬元、5506.4萬元、10037.6萬元、7494.1萬元,但審計報告載明中澳集團上述時間凈利潤分別為26583.4萬元、31674.6萬元、39363.2萬元、40951.1萬元、26763.7萬元,虛增比例分別達1050.93%、2371.76%、814.86%、507.97%、457.13%。中澳集團將以上3份財務審計報告作為申請銀行發行3億元短期融資債券的財務狀況依據。
在這份判決書證據部分第五項“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中寫道:“被告人李某和其母說過,給中澳集團做過審計,審計的數據沒有一個是真的,風險太大,早晚出事。”
集團主要資產被查封 數十家企業受連累
□ 本報記者 姜東良 徐鵬
由中澳集團破產清算案件引發的輿論熱度始終不減。
中澳集團的生產規模到底有多大?實際控制人張洪波的失信給金融機構債權人和相關擔保企業,甚至所在的慶云縣經濟發展帶來了什么樣的影響?
生產規模較小生產效率不高
《法制日報》記者通過啟信寶搜索發現,中澳集團成立于1998年4月14日,位于山東省慶云縣,注冊資本為135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洪波,持股比例為99.98%。
根據相關資料,中澳集團主要從事肉鴨的育種、繁育、養殖和深加工,其主營產品是中澳牌鴨肉系列制品。
在慶云縣經濟開發區,記者來到中澳集團的辦公場所和一處較大的生產廠區。發現偌大的廠區中車間占地面積并不大,其余全是樹木、草地和閑置土地。而在辦公區域,記者發現除了一處辦公樓外,全是樹木和花草。
一名肉鴨產業的資深企業負責人王敬業(化名)對記者分析,中澳集團的生產規模不大,生產效率并不高。“中澳集團的外觀、環境乍看還不錯,但生產規模太小,鏈條分割車間小,速凍庫只有6個,一個月的生食屠宰量是七八十萬只,一天也就是3萬只左右。”
據王敬業介紹,中澳集團有1000多名職工,在行業內,這樣的工人量需要一天宰殺近5萬只才能收支平衡,所以其生產效率并不高,而且不能進行細分割。
中澳集團停產后,王敬業又來考察了兩次,發現規模還是太小,并且改造生產車間和設備的投資太大。此外,處理污水要到五六公里外的另一個廠區,成本太高。
欠債不還波及36家金融機構債權人
中澳集團的危機始于2015年3月。那時候,中澳集團陸續對各家銀行貸款停止還本付息。
中國工商銀行慶云支行行長范吉民說,他們與中澳集團的合作一直很正常,付息都很及時,但一筆2億7千多萬的貸款在2015年出現了問題。
“那是5月20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每月20日是固定的收息日。原本按時還息的中澳集團那天沒有還息,打電話問財務人員,說是第二天還息,到了第二天也沒還上。我們著急了,上門去找,卻被明確告知還不上了。”范吉民回憶。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慶云縣支行和中國農業銀行慶云縣支行的遭遇與工行類似。
記者了解到,中澳集團共涉及36家金融機構債權人,債權總額29.94億元,這導致慶云縣金融不良率一度高達16%,中澳集團占比近90%。
這36家金融機構債權人主要包括上海浦發銀行濟南分行、交通銀行德州分行、渤海銀行濟南分行等。
“中澳集團及關聯企業在我行共貸款4億8千萬,欠息不還導致我行的不良貸款率達到50%以上,我們的精力都放在了不良資產處置上。”中國農業銀行慶云縣支行行長韓修德說,“此外,還導致慶云支行在全市農行系統的考核排在末位,員工收入減少,隊伍不穩定。”
某債權銀行負責人也說,“對各家銀行是不能承受之重”。
據統計,從2010年5月到2017年6月,中澳集團被起訴到北京、濟南、濱州等多地法院,標的總額23.88億元,僅慶云法院就受理以中澳集團為被告的案件84件,中澳集團主要資產均被查封。
“自2015年3月,中澳集團先后對多家銀行停止付息。更可怕的是,自2017年4月開始,金融機構債權人得不到中澳集團的正常接待溝通,多家債權人多次反映張洪波轉移資金資產、銷毀賬冊憑證等情況。”慶云縣金融業發展中心主任呂建平說。
據慶云縣財政局局長劉福明介紹,因2015年4月中澳融資債券到期后無力償還,縣政府平臺公司借支2.148億元幫助企業解困,以維護企業與區域信用環境,借款至今未能償還。但中澳集團在脫困后對借款不予認可,“張洪波對縣政府招商重組企業、維護完整產業鏈的提議,表面上稱配合支持,實際卻以賬冊憑證丟失為由不予配合”。
慶云縣人民政府縣長孫洪昌回憶,當時,張洪波多次攜帶土地檔案找到他,稱銀行的錢可以不還,要求縣政府幫助其將開發區的工業用地變更性質為商住,開發房地產。彼時,形勢比較嚴峻,若引入戰略投資者,加上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這對企業改制重組是最好的出路,但張洪波放棄了這一選擇。
11家企業因擔保陷破產危機
其實,遭受中澳集團債務危機的不止金融機構債權人。
記者了解到,慶云縣內外11家重點企業受中澳集團影響遭遇擔保圈危機,導致多家企業被查封、拍賣甚至破產,涉及金額21.25億元。
慶云縣鼎力集團法定代表人劉玉林對記者感慨,“一切都太突然了”。
劉玉林稱,曾是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鼎力集團,因陷入對中澳集團的擔保危機,所有的資產、土地和賬戶被查封、凍結,到去年6月底,終于撐不住了。
“我與張洪波、中澳集團的接觸并不多,張洪波在本地的時間也不多,很難見到他。我們和中澳集團互相擔保,彼此合作很好。我們給中澳集團擔保了7億5千萬,一直以來平安無事。”劉玉林說,但在2015年4月20日,中澳集團拒不支付銀行利息,銀行找到了鼎力集團。
“沒想到張洪波這么不講信用。我做企業19年了,沒想到走到今天這般地步。算下來,我們企業已經給中澳集團代償了近兩億元。”說到這,劉玉林停頓了一下,“幸虧縣委、縣政府及時幫助,為我們協調擔保、協調銀行貸款,幫助引進合作企業。”
慶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殷金明說,中澳集團在發展過程中,因經營管理不善、盈利能力差,長期依靠銀行貸款高負債運營,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多個企業相互交叉擔保。由于中澳集團兩年多時間停止還本付息,引發域內企業開始跟風,金融生態環境急劇惡化,已成為引發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重大風險點。
記者了解到,令人遺憾的是,債權總額占97%的金融機構竟沒有一家通過重整程序追索債權。
2017年5月17日,慶云縣地方稅務局作為債權人向慶云縣人民法院申請對中澳集團進行重整。
“縣法院經審查裁定受理此案,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根據債權人申報確認,中澳集團的債務高達30.82億元,經權威機構評估,其固定資產在破產清算狀態下估值僅為2.16億元。”慶云縣人民法院院長牛慶華稱,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他們借鑒了浙江臺州處置僵尸企業的經驗。
經過兩三次實地考察后,王敬業決定不參與中澳集團的重整,因為“這個地方是個‘雞肋’,外部環境雖然搞得不錯,但生產不行”。
破產清算固定資產僅兩億元 已無能力清償三十多億元債務
□ 本報記者 姜東良 徐鵬
縱觀中澳集團案件,法院指定管理人繞過選拔程序是否違法?法院對中澳集團宣告破產清算有何依據?中澳集團的資產到底有多少?
對于這些問題,慶云縣人民法院方面稱,指定山東華信產權流動破產清算事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華信)作為管理人合法合規,宣告破產清算也是在重整不能、并征詢各債權人意見決定停產的基礎上作出的。
管理人方面介紹,重整階段雖然盡力挽救中澳集團,但沒有一家企業愿意進行合作。同時,經過權威機構評估,中澳集團的資產在破產清算狀態下僅為2.16億元,遠不能清償30.82億元債務。
依法指定山東華信為管理人
2017年6月7日,慶云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中澳集團重整一案,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指定山東華信作為管理人。
據慶云縣人民法院院長牛慶華介紹,受理企業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一般應從本地管理人名冊中指定,但本案是慶云縣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例重整案,加上企業賬目缺失,債務人不配合,利害關系突出、法律關系復雜、對本區域有重大影響,最后決定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編制的管理人名冊列明的其他地區管理人中指定管理人。
“山東華信是全省專職從事管理人業務的中介機構,具有一級管理人執業資質,是全省成立時間最早、案件承辦數量最多、承辦類型最全面的機構管理人之一。”山東省法學會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破產從業人士說。
山東華信董事長提瑞婷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2019年山東省兩會期間,山東高院的工作報告中涉及5個重整案件,3個由山東華信擔任聯合管理人,其重整工作得到受案法院及各方利益主體的認可與肯定。
采訪中,慶云縣金融業發展中心主任呂建平告訴記者,像中澳集團這樣以隱匿銷毀賬目方式惡意逃廢債務的企業在全國非常罕見。
“中澳集團的金融危機是慶云縣首次遇到的特別復雜、特別困難、特別緊迫的金融風險防控化解工作,縣里成立了專門的工作小組,多次與張洪波協商,建議采取招商合作方式,化解金融風險。曾有意向合作方北京首農集團多次前來考察,并推薦了北京國資委認可的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中澳集團進行盡職調查,因中澳集團賬目缺失,負責人不愿意提供可供清產核資的真實依據,審計半途而廢,招商合作以失敗告終。”慶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殷金明說。
提瑞婷坦陳,在這種狀況下啟動重整程序,開展工作的壓力很大,但這是債權人權益止損的最好辦法。中澳集團重整,既是基于企業產業基礎的重振發展需要,更是堅守區域金融風險與穩定風險底線的現實考慮。
“債務人對管理人的質疑,實際上是對債權人啟動重整程序的質疑。管理人只是依法履行了破產法賦予管理人主導破產程序的職責,作為破產程序中中立的專業機構,管理人平等保護各利害關系方的合法權益。”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徐陽光說。
縣政府平臺墊付清償2900多萬元
記者了解到,作為一家勞動密集型企業,中澳集團擁有員工1000人以上,而“公司+農場+農戶”的訂單養殖模式,在企業出現經營困難后,顯現出集體式恐慌,職工、鴨農多次聚集,鴨農要求退還押金。正因如此,重整程序中職工勞動債權的清償、264家鴨農的保證金退還,共計2900多萬元,由縣政府平臺先予墊付清償。
“在企業重整階段,應管理人的委托,慶云縣政府一方面派出工作組幫扶企業,保護繼續經營,維護市場銷售渠道,穩定職工勞動關系、上下游產業鏈上的供需關系,保護職工與鴨農利益,遏制可能導致的社會穩定風險。”殷金明說,另一方面,尋求引入戰略投資者,注入資金,盡快恢復生產能力,優化組合有效資源,避免資產因長期閑置、造成價值貶損過大、資源配置不能的巨大浪費。
據時任慶云縣經濟合作局局長張志博介紹,縣里成立了3支專業招商隊伍,到北京、江西、黑龍江、湖北等地拜訪業內知名企業,多次邀請北京首農、北大荒等企業到慶云實地考察,洽談合作,但皆因企業負債過高、賬目缺失,合作無果而終。
“為幫助中澳集團解困,慶云縣負責人多次帶團來接洽合作事宜,我們也應慶云縣委、縣政府邀請,多次到中澳集團現場考察,但最終我們認為,企業沒有賬冊,資產債務邊界不清晰,國企參與投資風險太大。”北京首農集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說,“據我們了解,中澳集團的實際生產規模在同行業中并不大。”
重整失敗法院宣告破產清算
“因沒有賬冊可供審計,只能采取盡職調查實地盤點的辦法,對企業的實物資產進行評估。通過向全國公開發函方式,從具備資質的6家機構中選取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作為中澳集團及關聯企業的評估機構。”提瑞婷說。
管理人給記者發來了一份由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合并重整涉及的資產清算價值評估咨詢報告》。據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份報告是他們根據管理人提供的資產清單,對資產清單范圍內的資產履行了現場盤點、勘察、調查、收集資料、評定估算、撰寫報告、內部審核等評估程序后出具的。
這份報告內容顯示,對中澳集團及納入合并重整的17家關聯企業在持續經營狀態下的資產評估值為5.6億元(包括3183畝土地,房屋建筑物、設備和存貨);在破產清算狀態下固定資產的評估值僅為2.16億元。根據債權人申報,管理人統計后得出結論,顯然無法清償全部債務30.82億元。
提瑞婷說,為維護好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管理人經法院批準,仍積極制作招募公告,自2017年8月28日起,同時在中國肉類協會官網、中國清算網、破產資產網等網站和相關微信群內發布。管理人經與北京首農、中糧、江西煌上煌、無棣智誠、山東和美和山東全緯6家意向人進行接洽,截至2018年5月23日重整期滿,并未有重組意向人交納保證金。
“管理人除在合并重整聽證、評估機構確定階段召開債委會專題會議外,還在2017年9月21日組織召開第一次債權人全體會議,之后多次向債委會匯報重整工作的難點問題與解決方案,接受債權人的指導與監督,同時發揮債權人對企業了解多、聯系廣的優勢,爭取債權人更多的理解支持。”慶云縣法院副院長、本案審判員胡衛華說,管理人于2017年12月7日6個月重整期滿前,向法院申請延期批準后,又按照合并破產裁定時間,再次申請延至2018年5月23日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法院仍支持其最后的重生努力機會。
“盡管艱難維續了14個月經營,我們確實不想放棄救治中澳集團的最后機會。”提瑞婷說。
為正確反映重整以來持續生產經營的真實情況,管理人委托新聯誼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以關聯企業圣海、百盛、奧美3家公司為主的生產板塊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顯示:在欠付設備融資租賃費5600萬元(每月400萬元,共14個月),不支付財務費用、不計提折舊前提下,經營虧損684萬元,持續經營意味著持續虧損。債權人由此決議停產。
慶云縣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1日宣告中澳集團破產清算。
“企業重整成功一般需具備3個條件:優質的重整企業資源、強烈的重整意愿、可控的重整風險。”提瑞婷說,“管理人很難作商業判斷,只能通過搭建公開、公平的博弈平臺,讓市場發現需求、決定價格。縱觀中澳集團,30.82億元的巨額債務與持續經營狀態下僅為5.6億元、破產清算狀態下2.16億元的固定資產評估價值形成巨大的反差,不能形成重整招募意向的背后,實際是市場對中澳集團企業價值不高的檢驗說明。同時,中澳集團沒有賬冊、拒不配合的意思表達,讓重整投資人為企業債務邊界不清產生了更多風險不可控的顧慮。”
慶云縣法院民二庭庭長、本案審判員張景溪認為,在市場沒有重整需求情況下,應及時終結重整程序,不能任由程序空轉,浪費司法資源,法院正式宣告其破產清算,是中澳集團重整不能的無奈選擇。
制圖/高岳
3183畝工業用地是否被賤賣
□ 本報記者 姜東良 徐鵬
在最近廣泛受到社會關注的中澳集團破產清算案件中,中澳集團的3000多畝工業用地是否被“賤賣”是輿論討論的一大熱點。
中澳集團及關聯企業的評估機構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稱,其按照資產評估執業準則的要求對資產進行評估,對中澳集團等18家公司納入重整范圍的房產、設備、土地進行逐一的現場勘察、盤點。
3183畝工業用地險些流拍
根據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現場勘驗,18家企業在持續經營狀態下的資產評估值為5.6億元,其中包括3183畝土地。3183畝土地共分39塊,全部是工業用地,其中16塊1078.4畝位于縣經濟開發區,23塊2104.9畝分布于5個鄉鎮。
慶云縣經濟開發區負責人高金剛對《法制日報》記者稱,如果把張洪波稱為“鴨王”,不如稱為“地王”更合適,這些土地幾乎無償取得,又把大量的工業土地用于抵押貸款,沒有充分利用,幾千畝土地被閑置荒廢了。
關于3183畝土地的價值評估,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說:“根據待估宗地的具體條件、用地性質,結合評估人員收集的有關資料,考慮到當地地產市場發育程度,宗地所處區域位置等情況,我們對評估方法的適用性進行了分析,最終選擇了市場比較法或基準地價修正法對土地進行了評估。”
對于財產處置,山東華信產權流動破產清算事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華信)董事長提瑞婷向記者進行了詳細介紹,為實現價值最大化,對房地產、機械設備等關鍵資產,管理人抓住“雙12”、元旦期間投資人集中、容易形成競價的有利時機,以清算狀態下固定資產評估值2.16億元為起拍價與保留價,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公告公開展示1個月后,于2019年1月13日由德州慶融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公開競得。“如果本次網拍不能成交,按照債權人決議通過的資產變價方案,可能會因本次流拍啟動再次拍賣,起拍與保留價將下浮20%,預示著下次可能成交的價格更低、時間更長,對債權人的利益保護更不利,但這是依法清算的真實結果,所有利害關系方必須正視這一結果。”提瑞婷說。
據慶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殷金明介紹,德州慶融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以起拍價拍得,是按市場規則參與了公開競拍依法所得。此基金是在慶云縣擔保圈大量企業不良資產面臨被銀行申請拍賣的情況下,為防止無人接盤而導致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繼續擴大,由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慶云縣興業資產運營開發有限公司、魯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
“歐號”無形資產拍賣所得100萬元
在重整期間,管理人對利益各方較為關切的出口歐盟資質(所謂“歐號”)進行了依法處置。
新元公司是中澳集團關聯企業,“歐號”登記在新元公司名下,這家公司并無其他資產和賬目。為避免因宣告破產而喪失價值,管理人在向全省數家評估機構發函,邀請它們對“歐號”的價值進行評估,但各家評估機構均稱因財務資料缺失無法評估。
于是,2018年7月5日,經債權人委員會決議,參考新元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確定起拍價與保留價,并向法院申請對新元公司100%的股權委托司法公開網拍。
慶云縣法院民二庭庭長、本案審判員張景溪說:“經債委會同意的股權處置方案,通過淘寶網絡拍賣平臺成交100萬元,是保護其無形資產并獲得價值最大化的最好方式。如再有重組方,還可以通過受讓企業股權,實現資源配置、產業重生。”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會長、企業破產法起草小組成員王衛國在接受采訪時說:“企業破產的根本原因是企業信用喪失,企業重整或清算,各方應遵循金融市場誠信為本的基本理念。首先,困境企業是信用和信心嚴重折損的需求方,要實現重振盤活,就要立信、增信,嚴禁發生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其次,各方要營造誠信實施破產的環境,信貸市場的法律秩序,關系到金融穩定,也關系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
王衛國強調,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是破產法的主要目標之一,對于破產企業隱匿財產、毀壞賬冊、個別清償等違法行為,必須嚴肅查處,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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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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