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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新聞背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電改大事記
新華社記者王希、陳煒偉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出發,不斷推進電力體制改革,記者梳理了其中的重要事件與時間節點:
——上世紀80年代,電力短缺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而電力建設資金長期不足,發電裝機增長緩慢是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
1979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內部分地區開始試點電力等基礎設施投資由國家撥款改為銀行貸款。1985年5月,國務院批轉《關于鼓勵集資辦電和實行多種電價的暫時規定》,把國家統一建設電力和統一電價的辦法,改為鼓勵地方、部門和企業投資建設電廠。實施“撥改貸”、鼓勵“集資辦電”,拓寬了電力建設資金渠道,也打破了單一的電價模式。
——1987年,“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的電力改革與發展“二十字方針”提出。
按照這一方針,1993年1月中國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西北五大電力集團組建成立。1996年6月,國家電網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次年1月16日,中國國家電力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這個按現代企業制度組建的大型國有公司的誕生,標志著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歷史性轉折。
此后,隨著原電力工業部撤銷,其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能分別被移交至國家經貿委和中電聯,電力工業比較徹底地實現了在中央層面的政企分開。
——2002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準《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決定對電力工業實施以“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為主要內容的新一輪市場化改革。根據該方案,國內有關電力行業管理、廠網分開、電價機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落地。
2002年3月中央決定設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當年12月,國務院正式批復《發電資產重組劃分方案》,在原國家電力公司的基礎上成立了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家電網公司,中國華能、大唐、華電、中國國電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5家發電集團公司和4家輔業集團公司。
理順電價機制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2003年7月,國務院發布電價改革方案,確定電價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改革措施。此后,隨著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階梯電價、直購電改革試點等陸續出臺,價格改革不斷細化,配套政策也日趨完善。(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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