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建議萬科以及深圳地鐵方面推遲將于6月30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對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的表決,在此基礎上,與寶能方面切實做好萬科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的商定事宜,切實尊重法律賦予寶能系的權利。
6月21日,萬科公告了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公司第一大股東深圳地鐵集團提名郁亮、林茂德、孫盛典、肖民、陳賢軍、王文金、張旭為萬科第十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康典、劉姝威、吳嘉寧、李強為萬科第十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該名單一經公開,即在市場上引起嘩然。因為作為萬科第二大股東、持股高達25.4%的寶能系無一人入選,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從有關媒體的報道來看,深圳地鐵集團作為萬科的基石股東,在向萬科提交臨時提案前,征求了萬科現有主要股東等各方意見。若該報道屬實,那么,深圳地鐵應該是征求過寶能方面意見的。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果深圳地鐵真的征求過寶能方面的意見,那么寶能方面為什么不行使自己正常的權利呢?根據寶能的持股比例,寶能方面至少應該拿到2個董事會名額,這對于維持寶能方面的利益是至關重要的。
所以,深圳地鐵是否真的征求過寶能方面的意見,這是很值得懷疑的。畢竟在這個問題上,媒體的發聲不一,市場上也有不同的說法。比如,有的說法稱,寶能方面表示反對深圳地鐵的這個董事會候選人名單提案。但真實情況到底如何,由于寶能方面沒有發聲,所以外人也無從知曉。而根據常識,本人只能認為,寶能系無一人入選萬科董事會候選人名單,這個現象是不正常的。
再一個不正常,就是萬科對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公布的公告為精準的掐點公告。6月21日發布公告,6月30日召開股東大會。如此一來,在公告出來后,就算寶能方面有什么不同意見,也來不及再提出新議案了。根據《公司法》以及《萬科公司章程》的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所以,如果事先寶能方面對深圳地鐵提交的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一事毫不知情的話,就很容易被這種精準的掐點公告打一個措手不及。
所以這種精準的掐點公告本身就令人質疑。因為這種精準的掐點公告絲毫都沒有給予其他股東以說話的機會,當然也包括沒有給寶能方面以任何協商的機會。實際上,如果深圳地鐵事前真的已經征求過寶能方面的意見,并取得寶能方面支持的話,那么,萬科是沒有理由來發布這種掐點公告的。所以,這種掐點公告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深圳地鐵并未征求寶能方面的意見,或者深圳地鐵雖然征求過寶能的意見,但至少沒有取得寶能方面的同意。否則,發布這種精準的掐點公告就令人無法理解了。
實際上,如果寶能方面真不知情,那么,萬科發布這種掐點公告的后果將是很嚴重的。雖然這種掐點公告可以讓深圳地鐵與萬科團隊方面在6月30日的股東大會上贏得主動權,但也為萬科的權利之爭埋下了隱患。因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持股高達25.4%的寶能系是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如果萬科方面不予以配合的話,寶能方面甚至可以自行召開股東大會,來審議自己提出的提案。
這種局面的出現,顯然是每一個希望萬科能平穩發展的投資者及各方面所不愿意看到的。畢竟萬科的股權之爭已經持續了近兩年之久,進入2017年,在管理層的介入下,這場風波才得以平靜下來。但如果因為董事會的人選問題再度掀起波瀾的話,只怕是管理層也不好再度介入了。因為在之前的“萬寶之爭”中,管理層方面可以以“野蠻人”之名來約束作為險資的寶能系。但如果“萬寶之爭”因為董事會人選問題再度升級,那么,寶能方面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行為將是合法的,相反,隨意剝奪寶能方面應有權利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如此一來,“野蠻人”之名恐怕就要易主了。
也正因如此,本人并不愿意看到“萬寶之爭”升級版的出現。雖然輿論方面一再表示,寶能方面目前是“財務投資者”,其持有的股權有可能減持,但在寶能所持有萬科的股權沒有減持之前,這并不妨礙寶能方面依法來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且不論是作為萬科來說,還是作為第一大股東深圳地鐵來說,都應該尊重寶能作為萬科第二大股東所應該享有的權利。以避免原本走向平靜的“萬寶之爭”再度升級。
為此,本人建議萬科以及深圳地鐵方面推遲將于6月30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對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的表決,在此基礎上,與寶能方面切實做好萬科新一屆董事會候選人名單的商定事宜,切實尊重法律賦予寶能系的權利。讓“萬寶之爭”演變為“和為貴”,切實維護萬科的平穩發展,切實維護萬科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二十年的股市磨練,練就了對股市獨到的眼光與見解,著有《輕輕松松炒股票》一書。)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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