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交所
一、 上市公司監管動態(2020年2月7日-2月13日)
本所對3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公司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此外,公司董事張平西、許軍敏感期買賣股票。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董事長曹永貴、董事兼總經理曹永德、財務總監唐愛平、董事兼副總經理張平西、董事許軍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是安徽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未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控股股東蕪湖德豪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豪投資”)被動減持公司股份未提前15個交易日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時任董事長兼時任董事會秘書王冬雷、總經理兼時任董事李華亭、財務總監郭翠花、時任董事會秘書鄧飛、控股股東德豪投資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三是麥趣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新疆麥趣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麥趣爾集團”)以集中競價的方式被動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提前15個交易日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麥趣爾集團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本所共對5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違規,2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違規中,一是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敦化市康平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凍結情況未及時披露。二是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國棟及股東西藏融通眾金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凍結未及時披露。三是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績補償義務人江勇未遵守此前與公司簽訂的盈利預測及補償等相關協議,未履行補償義務。
2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一是深圳市英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財務總監方天亮、監事馮德樹短線交易構成違規。二是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東啟明維創(上海)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未能在減持公司股份達到5%時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規定停止賣出公司股份并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本所發出問詢函10份,關注函15份、重組問詢函2份、其他函件8份。
二、 市場交易監管動態(2020年2月10日-2月14日)
2月10日至2月14日,本所共對69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對近期股價異常波動的“秀強股份”“三五互聯”等股票進行持續重點監控,并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共對2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并上報證監會2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責任編輯: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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