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干媽廣告烏龍案,騰訊爸爸為什么會上當? 來源:創事記
文/游云庭
來源:游云庭(ID:youyunting)
據媒體報道,騰訊公司近日起訴老干媽公司,稱其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廣告,卻長期拖欠廣告款,老干媽則回應稱雙方無合作,不久后貴陽雙龍公安分局發布公告稱,此案系三名犯罪嫌疑人為了騙取騰訊游戲的禮包碼進行倒賣,冒充老干媽公司員工并偽造印章與騰訊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
筆者這些年代表客戶和騰訊打過不少交道和官司,還審過很多騰訊的合同,我一直認為騰訊公司在業界堪稱“濃眉大眼”的典范,是一家內控機制非常完善,商務、法務、市場都很專業且執行力很強的公司(此處并無諷刺的意思),今天就和大家聊聊為什么這次騰訊會陰溝翻船讓騙子得逞?
本案有一個很重要的點:老干媽和騰訊之前并無合作,騰訊居然初次合作就先貨后款,一下投放了一千多萬的廣告資源。
廣告公司,資源投放就是貨,沒有預付款給新客戶發上千萬的貨是有違商業慣例的。絕大多數公司的新客戶交易慣例都是審慎為先、行動對行動:買方先付若干百分比的定金或預付款,然后賣方發一部分貨,之后雙方行動對行動,付款多少發貨多少;或者反過來,收到多少貨付多少款,交易完成再最終結算。
為什么要這樣?因為初次交易雙方信任是不足的,所以要審慎,用行動對行動這種比較公平但效率低一點的方式。如果騰訊能這樣,哪怕交易對象是騙子,公章是假的,也不會產生上千萬元的損失。但基于對互聯網公司的了解,我覺得騰訊上當倒是可以理解的:
簽合同不驗公章真偽是現行的交易慣例。一方面,公司的公章雖然在市場監管局有留底,但那個是在內檔里的,要律師才能查詢,而且有的地方市場監管局還不一定給查。為了簽一個合同,就要請律師到工商局驗公章,這個成本實在太高。另一方面,私刻或者偽造公章涉嫌刑事犯罪,而且留有證據,公安非常容易破案,做這個事情大概率是要坐牢的,作奸犯科成本過高。就像本案,老干媽公司發現有人偽造自己公章后立馬報案,然后公安就迅速破案了。
互聯網公司為了追求效率,往往會忽視風險和成本。互聯網公司面對快速增長的市場時,最大的敵人往往是競爭對手,因為誰能迅速占領市場就贏得一切,反之則失去一切,如果過于顧慮風險或者考慮成本,很可能就會在競爭中落伍,從而再無翻身機會,所以互聯網公司向來不忌憚冒險和虧本。
老干媽公司又是一家有傳奇色彩的公司,號稱“從不打廣告,堅決不上市”,如果能讓這樣一家公司在騰訊的渠道投放廣告,除了能賺錢,還能獲得很大的市場聲譽,那當然是最有效率的事情。這么大的利益,足夠讓騰訊的員工拋開風控,接受對自己不利的合作條件去冒一下險了。更何況騙子說不定還會用如果騰訊不從,就跟頭條、阿里合作來敲打騰訊。
廣告行業的商業模式就是先貨后款。現在廣告行業競爭太慘烈,導致商業模式向廣告主方嚴重傾斜,廣告主作為甲方才是真的爸爸,哪怕是騰訊這樣被很多下游企業稱為“爸爸”的大公司,在做乙方的時候,也只能入鄉隨俗遵守行業慣例,讓別人當爸爸。
筆者審過的互聯網廣告商業模式和合同條款普遍對廣告主非常有利:常規業務模式是廣告投放之后,廣告商或者指定的第三方監測上需給出廣告效果數據發給廣告主確認,廣告主確認之后廣告商才能開發票給廣告主,之后還要經過很長的賬期廣告主才會付款。所以騰訊和騙子簽的《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里如果約定廣告投放之后半年到一年老干媽公司才付款的,我覺得在廣告行業也是正常的。
老干媽是一家傳統行業的大公司也是騰訊上當的重要原因。騰訊要是和一般大公司簽約,冒充員工的情況就不會發生,因為往來溝通的電子郵件后綴都是公司官網域名,這個可以有效的識別騙子。但老干媽是一家傳統行業的公司,筆者谷歌百度都搜了,老干媽沒有官網,只有一個微信公眾號,上面有電話和傳真,但沒留郵件地址,他們很可能都沒有公司郵箱。
老干媽又是一家大公司,大公司意味著有償付能力,所以騰訊的員工看到合同蓋章的原件肯定放心了:沒有預付款也不怕,你要是不付款我可以官司,反正有合同在,不怕你不付錢。奈何騰訊這次碰到的是騙子,公章是偽造的,合同當然不作數,說不定連南山法院都幫不了騰訊。
以上是筆者想到的騰訊公司受騙上當的原因,事實上,筆者自己對本案還是有一些疑問的,比如在執行環節,騙子是怎樣向騰訊提供用于推廣的矢量素材的?騰訊很可能比老干媽更早發現自己和騙子簽約了,為什么不報警仍然起訴?南山公安局處理此案肯定比貴陽公安雙龍分局對騰訊更有利。
最后,出了這么大的事情,騰訊公司當然會反思,自己今后應當怎樣改進才能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這個本文就不討論了,因為作為事主的騰訊公司人才濟濟,事后的總結一定會非常全面深刻且體現在合同文本和業務流程里,作為經常會和他們打對手的律師,一定可以在給客戶審合同的時候學到騰訊的反省內容。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浪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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