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中社12月11日電根據深交所在2024年12月10日發布的公告,同德化工(維權)(002360)及相關當事人因違反證券市場相關規定受到通報批評處分。被處罰的當事人包括同德化工的董事長張烘、董事兼總經理鄔慶文,以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張寧。
處罰的原因主要涉及山西同德化工在2023年8月30日與廣東宏大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后,未能及時披露相關信息。具體而言,該公司原計劃將清水河縣同蒙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的100%股權以2億元的價格轉讓給廣東宏大,并收取了1.2億元的履約保證金,但在8月31日決定終止交易。該股權轉讓預計產生的利潤為1.77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利潤的96.15%。公司未能及時向市場披露這一重大事項,導致其行為違反了相關上市規則。
最終,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對同德化工給予通報批評,并對上述三位高管進行同樣的處分。此事件將被記入公司的誠信檔案。
2024年前三季度,同德化工實現收入5.00億元,歸母凈利潤3931萬元。
(文章來源:財中社)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