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法說資本》欄目聚焦資本市場熱點法律議題,匯集資本市場資深律師,剖析事件法律本質,解讀事件發展趨勢。
新浪財經訊 7月3日突發新聞顯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因猥褻9歲女童被采取強制措施,上海公安也表示該情況屬實,根據媒體報道顯示,事發當日一名周姓女子帶了兩名年齡分別為9歲、12歲的女孩進入酒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顯示,【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造成嚴重后果的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顯示,【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則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許峰律師進一步表示,作為上市公司的高管后續不排除會采取辭職或罷免等措施,從形式看可能換一任董事長,但從實際影響力看,影響不會小。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律師進一步指出,王某系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最遲應在2個交易日內發布臨時公告。今天已有媒體報道王某被采取強制措施事宜,預計新城控股今晚或明天將發布臨時公告。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李修蛟律師表示,該事件涉及的罪名量刑有兩檔,構成犯罪的,一般5年以下,聚眾猥褻、在公共場所猥褻、猥褻兒童的,5-15年。李修蛟律師進一步表示,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董事長被刑事拘留,首先要及時公告,避免應披露未披露或披露不及時的情形,公告應按照《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進行。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后,辦案機關需要在24小時內通知直系家屬,王振華7月1日被刑事拘留,家屬也有可能拿到通知書較晚。預計新城控股有可能在明后兩日公告。其次,上市公司董事長被刑事拘留,有可能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形成不利影響,亦有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上市公司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很現實的就是,董事長如果是大股東,股東權利的行使會直接受到受限,包括但不限于投票表決權。在公司運營方面,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肯定也會受到影響。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的王智斌律師表示,根據《刑法》237條的規定,猥褻兒童,視情節輕重,應處以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犯罪的,則可以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該罪雖然屬于個人犯罪,與上市公司無關,但董事長突然不能履行職務,還是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穩健運營,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相關風險。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表示,根據刑法的相關條款,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涉嫌猥褻兒童罪。根據《刑法》相關條件,女童已構成輕傷,同時,鑒于王某是上市公司董事長,該事件社會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結合前述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則,王某可能最終被處以實刑,也就是被判處緩刑的概率較小,最終可能會按照《刑法》第237條第二款,被從重處罰。如果存在聚眾情形,后果會更嚴重。
北京德恒(寧波)律師事務所張志旺律師表示,該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據報道已經造成被害人輕傷,則同時構成故意傷害罪。我國法律規定按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在構成輕傷的情況下,猥褻兒童罪的處罰比故意傷害罪重,所以應當定猥褻兒童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強制猥褻罪量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褻兒童罪按照上述從重處罰,如果造成被害人輕傷的,又要從重處罰。但即使存在兩種從重處罰情節,量刑不應當超過五年。
張志旺律師進一步表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款又規定: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否存在上述情節,目前不得而知。需要提及的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在校園、游泳館、兒童游樂場等公共場所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場,不論在場人員是否實際看到,均可認定為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猥褻兒童。
張志旺律師稱,作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由于被采取強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行職責,一般來說可能對公司運營會帶來不利的影響,但具體要看公司的治理結構是否合理正常。(云談/文)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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