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IPO夢重燃希望前夕 溫州銀行尷尬接到百萬罰單

十年IPO夢重燃希望前夕 溫州銀行尷尬接到百萬罰單
2018年03月16日 08:07 投資時報

  因為存貸款違規,去年該行已與多家大行的溫州分行同時受到處分。當浙商銀行(港股02016)高管轉任其董事長同時推進上市事宜消息傳出的關鍵時刻,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

  新金融,就像從東勝神洲傲來國花果山那方石頭里蹦出的猴子,將中國傳統商業銀行既有存貸款業務格局攪了個天翻地覆。尤其那些地方性商業銀行,原本基礎相對薄弱,經過重組整改還未能打出一片天地便遭強敵,業務空間更頻受擠壓。

  束手就擒當然不是上上選項,有人開始鋌而走險。剛剛遭受監管處罰的溫州銀行,或許就是此類代表。

  3月初,溫州銀監局對溫州銀行開出100萬元罰單,并對溫州銀行的王義給予警告,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據《投資時報》記者了解,事實上,2017年溫州銀行也曾收到65萬元罰單。而兩次處罰都涉及存貸款業務違規。

  這的確不是一家作風“溫和”的銀行。早在溫州地區民間借貸風暴影響尚未解除階段,溫州銀行就因違規借貸,引發在自家銀行門口的聚眾事件。

  多重危機影響下,該行2008年至2009年間就已籌備的IPO,最終變得石沉大海。

  不過事情正在起變化。近日,市場曝出浙商銀行副行長葉建清即將赴任該行董事長的消息,有關這家銀行再度沖擊資本市場的猜測又一次甚囂塵上。只是在如此敏感時刻,監管罰單不期而至。

  罰單折射城商行尷尬處境

  3月6日,溫州銀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溫州銀行資產轉讓附回購協議且未計提資本;以不正當手段虛增存貸款;貸款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對溫州銀行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除了機構,監管層此次對個人開出了罰單:王義對溫州銀行永嘉支行以不正當手段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對其給予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至于王義是何身份,罰單上并未顯示。

  無獨有偶,去年2月下旬,溫州銀行也收到過一份罰單,受罰內容相近,均屬違規虛增存貸款業務。

  2017年溫州銀監局發布的那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溫州銀行貸款資金回流借款人并被轉存定期存單,以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等原因違規被罰65萬元。

  具體來看,溫州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是違規為同業投資提供擔保,承擔實質性風險,且未在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反映;貸款資金回流借款人并被轉存定期存單;以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22日。

  “兩次處罰背后問題實質是當前銀行業面臨的尷尬,新金融的發展擠壓了傳統銀行生存空間。”業內人士評價認為。

  銀監會網站顯示,去年溫州銀行受罰的同時期,先后還有幾家銀行的溫州分行受到懲戒:分別是浦發銀行溫州分行因“貸款資金回流轉定期存款,辦理貿易背景不真實的票據業務”被罰45萬元;平安銀行溫州分行因“貸款資金回流轉定期存款”被罰30萬元;郵儲銀行(港股01658)溫州分行因“貸款資金轉存銀行存款,再質押發放貸款”“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等被處罰70萬元;農行溫州分行因“貸款資金轉為存款”等被罰75萬元;廣發溫州分行因“貸款資金轉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通過循環辦理貿易背景不真實的銀行承兌匯票及貼現業務虛增存款”等被罰160萬元。

  很顯然,在溫州銀行界,有關問題并非個案。

  而在此輪溫州銀監局的處罰名單中,除了溫州銀行,還包括兩家體量較小的農商行,其他類型銀行則未接到類似通報處罰。

  去年才受罰,今年病復發。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此前溫州地區的民間借貸危機影響持續,以及金融環境的轉變,以溫州銀行為代表的溫州地區地方性銀行存貸壓力仍較大。

  高管變動上市再生波瀾

  溫州銀行的上市計劃至少已流傳10年,但在遭逢溫州民間借貸危機后,溫州銀行上市計劃已鮮有耳聞。

  據記者了解,早在2008年,溫州銀行的數百名股東參加了當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專題討論申請上市的準備工作,為盡快實現IPO鋪平道路。同年,該行董事會發布多項議程,內容包括:《關于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議案》《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具體事項的議案》等。

  2009年,溫州銀行通過上市輔導期。不過,由于此后國內證券市場新股發行暫停,其上市進程被迫停滯。2012年出臺的“溫州金改12條細則”中提到,“推動溫州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上市融資”,但之后又沒了動靜。

  2014年,市場傳聞稱溫州銀行的新上市計劃已遞交至溫州市銀監局,準備轉道港股實現登陸,但最終依舊不了了之。

  分析人士認為,其受民間借貸拖累較重,其后幾年一直在處理問題過程中,資產質量承壓。公開 信息顯示,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底的半個月里,該行作為原告開庭72次,其中68起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明示以企業作為被告的案件約為43起。

  有意味的是,近日,有關浙商銀行副行長葉建清將轉任溫州銀行董事長擔當的信息,再度激發了市場的想象力。畢竟浙商銀行已于2016年初在香港實現上市,目前正在推動回歸A股計劃。

  此事并非空穴來風。去年12月15日,溫州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市場化選聘溫州銀行正職領 導 人選公告》在網上流傳,該公告稱決定面向社會市場化選聘溫州銀行的正職領導人選,包含溫州銀行董事長、溫州銀行行長和(港股00001)溫州銀行監事長。

  而當傳出葉氏將赴任消息后,引起熱議的是他的年薪。

  年報顯示,2016年葉建清稅前報酬為485.59萬元。但在《關于市場化選聘溫州銀行正職領導人選公告》中,三個崗位的基本年薪均定位在80—150萬元。兩者之間差距不小。

  不過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80—150萬元年薪應為基本工資,更主要的部分是在績效獎勵和福利待遇,合計應該至少不會低于其此前薪資水平。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溫州銀行 IPO 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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