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
4月19日晚間,中科曙光(603019.SH)發布關于公司董事收到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稱,中科曙光董事長李國杰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12024004號),因其涉嫌短線交易中科曙光股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其立案。截至4月19日收盤,中科曙光股價報44.67元/股,跌幅4.45%。
針對董事長被立案調查,中科曙光稱本次事項系對李國杰個人的調查,不會對公司董事會運作及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李國杰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董事長配偶短線交易獲利50萬元
4月11日,上交所向中科曙光下發監管工作函,就公司董事親屬短線交易事項明確監管要求。
據中科曙光4月12日披露的《關于董事親屬短線交易及致歉的公告》顯示,李國杰的配偶張蒂華于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買賣該公司股票。上述交易周期內,張蒂華累計買入中科曙光股票3343296股(141筆),累計成交金額合計約153669067.94元;累計賣出公司股票3342596股(91筆),累計成交金額合計約154417295.06元;扣除交易傭金、印花稅等稅費后累計收益589779.30元。截至4月12日,張蒂華尚持有該公司股票700股。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中科曙光表示,按照規定,張蒂華上述交易構成短線交易,所獲收益及后續收益應歸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蒂華已將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58.98萬元全額上交至公司。
中科曙光稱,張蒂華未能正確理解短線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主觀故意違規情況。其交易期間未征詢李國杰意見,亦未告知上述交易行為,系個人根據證券市場已公開的信息并基于個人判斷而獨立作出的投資行為,李國杰不知悉其證券賬戶交易情況,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謀求利益的目的。
中科曙光最后稱,張蒂華女士已認識到本次違規交易的嚴重性,對因本次短線交易行為給市場和投資者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李國杰先生對于未能對其親屬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未能及時發現其親屬買賣公司股票深表自責。李國杰先生、張蒂華女士承諾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中科曙光稱,公司將以該事件為鑒,要求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學習《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并將進一步督導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強化對親屬行為的監督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避免此類事項再次發生。
年內多達40余起短線交易
《證券法》規定,短線交易指的是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其中,也包括上述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由于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監高”等人員更容易獲得內幕信息,其借助內幕消息獲利的可能性也更大。而短線交易的具體情形復雜,其認定和查處難度較大。
實際中,A股市場的短線交易更是“扎堆”頻發。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自2024年以來,多達40余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董監高”人員或親屬涉及進行短線交易。
4月11日至12日,除中科曙光外,另有3家上市公司因涉及短線交易致歉,包括大葉股份(300879.SZ)、森霸傳感(300701.SZ)、康緣藥業(600557.SH)。
從累計交易金額看,中科曙光董事長配偶張蒂華以1.54億元排在首位。
對于短線交易的原因,上市公司給出的答復極為相似。比如,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不熟悉新三板等股票操作系統致使誤交易等。
為打擊短線交易行為,2023年7月,證監會就《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擬圍繞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進一步明確細化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
近期,證監會多次表態,對于資本市場亂象,會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零容忍”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在此背景下,監管也加強了對違規短線交易行為的打擊力度。
以恒星科技(002132.SZ)為例,今年4月,其董事長謝曉博和總經理謝曉龍因構成短線交易行為,分別被河南監管局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的罰款。
根據調查結果,謝曉博和謝曉龍的父母謝某軍和焦某芬在2023年8月28日和9月7日、9月11日進行了“恒星科技”股票的賣出和買入操作,累計成交金額8500萬元。
責任編輯:常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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