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金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于10月11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根據《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4年9月25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中金公司表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了解,思爾芯IPO欺詐發行案是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后、未獲注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2021年8月,思爾芯于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作為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于2021年12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占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占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今年2月9日,證監會針思爾芯欺詐發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Toshio?Nakama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鎧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財務官黎雄應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100萬元罰款。
證監會此前表示,將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進一步加大新股發行領域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稽查執法力度,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堅持“申報即擔責”,對于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也要一查到底。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統計,包括中金公司在內,今年以來,已有4家上市券商被證監會立案調查。4月12日,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兩家公司發布公告稱,因公司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均被證監會立案。4月16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因該公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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