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5月08日 05:29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原標題: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

  ● 本報記者 歐陽劍環

  銀保監會5月7日消息,為規范統一銀行業保險業許可證管理規則,進一步強化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要求,中國銀保監會制定了《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辦法》將銀保監會向銀行保險機構頒發的許可證整合為金融許可證、保險許可證和保險中介許可證三類,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原件。

  《辦法》共二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將銀保監會向銀行保險機構頒發的許可證整合為金融許可證、保險許可證和保險中介許可證三類,明確各類許可證的適用對象。二是統一許可證記載內容。許可證載明下列內容:機構名稱、業務范圍、批準日期、機構住所、頒發許可證日期、發證機關。三是優化統一銀行保險機構新領、換領、繳回許可證相關管理規定及時限要求。四是明確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許可證管理職責及要求。五是對存在未按規定使用或管理許可證相關情形的,明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對于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使用和管理中的公示、公告要求,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公示方面,一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原件。二是為進一步保護金融消費者知情權,要求銀行保險機構依據行政許可決定文件和上級管理單位授權文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以適當方式公示其業務范圍、經營區域、主要負責人。

  公告方面,該負責人表示,一是明確需要進行公告的情形和時限要求。新領、換領許可證,銀行保險機構應于30日內進行公告。許可證遺失,銀行保險機構應于發現之日起7日內發布遺失聲明公告。二是明確可采取的公告方式及效果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可在公開發行報刊上公告、在銀行保險機構官方網站上公告,或采取其他有效便捷的公告方式。

  《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穩妥開展存量金融許可證和保險類許可證換發工作,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許可證管理,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戴菁菁

銀保監會 銀行保險

APP專享直播

1/10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 05-12 三孚新科 688359 --
  • 05-11 奧精醫療 688613 --
  • 05-10 浙江新能 600032 3.51
  • 05-10 創益通 300991 13.06
  • 05-10 諾泰生物 688076 15.57
  •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
    新浪首頁 語音播報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