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通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并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注冊決定(證監許可〔2021〕544號)?!渡钲谕I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披露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并置備于發行人、深交所、本次發行股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閱。
本次發行的發行方式、回撥機制、網上網下申購、繳款及中止發行等環節請投資者重點關注,并認真閱讀今日刊登的《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1年3月18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1年3月18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1年3月12日(T-4日)12:00前注冊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冊及提交核查材料時請登錄招商證券IPO及精選層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
3、本次發行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如有)、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售,若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參與配售的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1年3月15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參與創業板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3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詢價階段網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800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8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6.99%。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申購數量對應的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供給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報的2021年3月8日(T-8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蛸Y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參與本次通業科技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在2021年3月12日(T-4日)12:00前將資產證明材料通過招商證券IPO及精選層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錄入信息并提交相關核查材料。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一:網下投資者須如實提交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并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證明材料以及《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匯總表》中相應的資產規?;蛸Y金規模,確保其在《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匯總表》中填寫的資產規模金額與其提交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中的金額保持一致。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數據以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2021年3月8日,T-8日)為準。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招商證券IPO及精選層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上傳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及填寫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匯總表》中相應的資產規?;蛸Y金規模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二: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創業板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資產規模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前,投資者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內如實填寫截至2021年3月8日(T-8日)的資產規?;蛸Y金規模,投資者填寫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應當與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蛸Y金規模證明材料中的金額保持一致。
投資者需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申購規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后到先、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擬申購數量中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擬申購數量總量不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審慎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于10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已聘請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見證,并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延遲發行安排:初步詢價結束后,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網下投資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購前至少5個工作日發布1次以上《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過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購前至少10個工作日發布2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購前至少15個工作日發布3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9、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
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10、市值要求: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2021年3月11日,T-5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以封閉方式運作的創業板主題公募基金與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不少于1,000萬元(含)。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不少于6,000萬元(含)。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深證上〔2020〕483號)執行。
網上投資者:投資者持有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可在2021年3月18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其中自然人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規定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3月16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于2021年3月18日(T日)申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的相關規定。
11、自主表達申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12、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后,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21年3月18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負軝C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3、獲配投資者繳款與棄購股份處理: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1年3月22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1年3月22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14、中止發行情況: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如有)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一、中止發行情況”。
15、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配售對象在創業板、科創板、主板、中小板、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相關配售對象不得參與創業板、科創板、主板、中小板首發股票項目及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項目的網下詢價及申購。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16、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承諾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會后事項。
本次發行股票概況
發行人:深圳通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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