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2020年12月26日 02:05 證券時報

原標題: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2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

??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0年12月24日,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明微電子”)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向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貞明”)增資13,827.00萬元專項用于實施“集成電路封裝項目”。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871號),公司獲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59.2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8.4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1,449.0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212.2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4,236.79萬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0]518Z0053號)。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詳細情況請參見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基本情況

??鑒于“集成電路封裝項目”的實施主體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貞明”),公司擬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山東貞明增資13,827.00萬元用于上述募投項目實施,全部計入山東貞明注冊資本。增資完成后,山東貞明注冊資本將由6,500.00萬元增加至20,327.00萬元,山東貞明仍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山東貞明的持股比例仍為100%。

??四、本次增資對象的基本情況

??(一)山東貞明

??1、基本情況

??■

??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五、本次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進行增資,是基于募投項目實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山東貞明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資期間對其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具有控制權,財務風險可控。

??六、本次增資后募集資金的管理

??為確保募集資金使用安全,山東貞明將開立募集資金存儲專用賬戶,并與公司、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保薦機構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規范使用募集資金。

??七、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向山東貞明增資13,827.00萬元專項用于實施“集成電路封裝項目”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事項無異議。

??八、上網公告附件

??(一)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26日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3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8,037.82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57.36萬元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 本次募集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日未超過6個月,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871號),公司獲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59.2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8.4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1,449.0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212.2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4,236.79萬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0]518Z0053號)。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詳細情況請參見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自籌資金已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一)截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8,037.82萬元,公司擬置換募集資金投資金額為8,037.8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二)截至2020年12月21 日,公司已用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不含稅)金額為257.36萬元,本次擬置換金額為257.36萬元。

??綜上,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8,037.82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57.36萬元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項出具《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518Z0445號)。

??四、本次募集資金置換履行的審批程序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8,037.82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57.36萬元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公司獨立董事已就該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日未超過6個月,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五、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事項經董事會審議該項議案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已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518Z0445號)。且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后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則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行為未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8,037.82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57.36萬元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后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行為未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則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8,037.82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57.36萬元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三)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意見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資金置換事項出具《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518Z0445號),認為明微電子公司《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專項說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明微電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專項鑒證報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六、上網公告文件

??(一)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0】518Z0445號);

??(四)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12 月 26 日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4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微電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安全和投資項目資金使用進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使用期限不超過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公司授權董事長在授權額度和期限內行使現金管理投資決策權及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871號),公司獲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59.2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8.4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1,449.0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212.2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4,236.79萬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0]518Z0053號)。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詳細情況請參見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現階段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暫時閑置的情況。

??三、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使用、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增加公司的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回報。

??(二)額度及期限

??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安全和投資項目資金使用進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不超過50,000萬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使用期限不超過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三)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公司在選擇投資產品時,相關產品需屬于風險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產品,且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不用于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四)實施方式

??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公司授權董事長在上述額度范圍及期限內行使投資決策、簽署相關文件等事宜,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六)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并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和使用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并確保公司正常開展業務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轉,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時,公司對部分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五、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盡管公司擬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不超過12個月(含)的投資產品,投資風險可控。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2、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現金管理的審批和執行程序,有效開展和規范運行現金管理的投資產品購買事宜,確保資金安全。

??3、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篩選投資對象,主要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的發行主體所發行的產品。

??4、公司財務部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投資產品的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保全措施,控制理財風險。

??5、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向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定期報告。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擬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內容及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內容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可以提高募集資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議。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一)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26日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6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類型、

??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微電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公司類型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根據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開的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相關事宜的議案》,董事會已獲得股東大會授權,在股票發行完畢后完善公司章程中有關公司注冊資本等相關條款,并辦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因此本次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類型及修訂《公司章程》無需再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注冊資本和公司類型變更的相關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871號),公司獲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59.2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8.4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1,449.0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212.2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4,236.79萬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0]518Z0053號)。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由人民幣5,577.60萬元變更為人民幣7,436.80萬元,公司股份總數由5,577.60萬股變更為7,436.80萬股,公司類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二、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相關情況

??鑒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更好地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結合公司本次發行上市的實際情況,公司現擬將《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草案)》”)名稱變更為《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并對《公司章程(草案)》中有關條款進行相應修訂,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

??除上述條款修訂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條款不變。上述變更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將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26日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1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微電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于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郵件及電話通知方式送達各位監事,各位監事已經知悉所議事項與所議事項相關的必要信息。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尹志剛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經與會監事審議并記名投票表決, 會議通過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2)。

??二、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后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行為未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則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8,037.82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57.36萬元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表決結果:贊成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3)。

??三、審議通過《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可以提高募集資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4)。

??四、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全資子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

??表決結果:贊成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5)

??五、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本次募投項目中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5,000萬元,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公司擬將“補充流動資金”項目的5,000萬元全部轉入公司一般賬戶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

??表決結果:贊成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以下無正文。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12月26日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5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

??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871號),公司獲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59.2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8.4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1,449.0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212.2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4,236.79萬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0]518Z0053號)。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的規定,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貞明”)擬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高新支行開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將“集成電路封裝項目”的募集資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并與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述專戶銀行分別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

??三、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

??“集成電路封裝項目”的實施主體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根據山東貞明業務需要,有部分設備需從國外進口,需要支付外幣進行結算,山東貞明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該賬戶僅用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外幣付款業務,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具體辦理支付時,由采購部等相關部門填制內部用款申請單,根據合同條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規定的資金使用審批程序逐級審核,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用款申請單將相應款項人民幣兌換外幣后存放于該外幣專項賬戶及時支付,并建立使用外幣支付募投項目的臺賬。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高新支行和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擬簽訂《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就上述募集資金的外幣賬戶進行監管,協議簽署完成后,公司將根據要求履行相關披露義務。

??四、審議程序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五、專項意見說明

??(一)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全資子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全資子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定。本次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募集資金外幣專項賬戶的事項。

??六、上網公告附件

??(一)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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