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近三年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處置不良貸款5.8萬億元!央行:繼續做好重點領域高風險機構的“精準拆彈”工作
11月6日,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0)》(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成果,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近三年累計處置不良貸款5.8萬億元,超過之前8年處置額的總和。
此外,報告顯示,繼續有序處置重點機構風險。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穩健性。平穩有序化解股票質押等風險隱患。完成P2P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完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
近三年累計處置不良貸款5.8萬億元 報告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成果。具體看來,一是宏觀杠桿率過快上升勢頭得到遏制。數據顯示,2018年末宏觀杠桿率為249.4%,2019年末上升約5個百分點,比2008至2016年年均約10個百分點的漲幅明顯下降,宏觀杠桿率過快增長勢頭得到遏制,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贏得操作空間。
二是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得到有序處置。包括成功接管包商銀行,恒豐銀行改革重組工作基本完成,推動錦州銀行改革重組,順利接管天安財險等9家機構。
三是企業債務違約風險得到妥善應對。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近三年累計處置不良貸款5.8萬億元,超過之前8年處置額的總和。有序打破債券市場剛性兌付,不斷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推出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機制,豐富債券違約處置工具,穩妥應對大型企業債券違約風險。
報告指出,互聯網金融和非法集資等風險得到全面治理,P2P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風險得到根本性整治。截至2020年6月末,全國在運營網貸機構由高峰時期約5000家壓降至29家,借貸規模及參與人數已連續24個月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首席律師劉福壽表示,全國實際運營P2P網貸機構已經由高峰時期約5000家,壓降到目前的3家。借貸規模及參與人數連續28個月下降。
報告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制度建設有力推進,綜合施策整治金融亂象,推動資管新規及配套細則平穩實施,影子銀行無序發展得到有效治理;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取得積極成效,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人身險等領域外資股比例限制,不斷放寬外資股東資質限制,2019年外資投資A股積極性明顯提高,通過滬深股通累計凈買入A股3 517億元;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明顯提升,推動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深耕主責主業,有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此外,報告在展望中提及,繼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在鞏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已經取得的重要成果基礎上,不斷提高風險應對的全局性和前瞻性,繼續做好重點領域高風險機構的“精準拆彈”工作。
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當前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報告指出,受疫情影響,金融穩定形勢受到新的挑戰。一是疫情沖擊下,部分企業特別是民營和小微企業困難凸顯,債務違約風險可能上升。二是疫情導致的金融風險可能具有滯后性,后期不良貸款存在上升壓力,需關注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進一步惡化。三是疫情發展趨勢及影響還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需關注股市、債市、匯市運行狀況。
央行表示,下一步,在鞏固攻堅戰取得的重要成果基礎上,相關部門將堅持既定方針政策,把握好抗擊疫情、恢復經濟和防控風險之間的關系,加大宏觀政策調節力度,穩妥推進各項風險化解任務,確保風險總體可控、持續收斂。
具體看來,主要通過以下措施繼續化解金融風險。一是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二是改善金融服務,更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三是精準處置重點領域風險,維護金融秩序。四是進一步明確和壓實各方責任,形成風險處置合力。五是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加強金融監管。六是推進金融市場改革,增強市場內在穩定性。七是深化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升全球競爭力。
在精準處置重點領域風險、維護金融秩序方面,報告指出,繼續有序處置重點機構風險。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穩健性。平穩有序化解股票質押等風險隱患。完成P2P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完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
加快數字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監管穿透性和專業性 在金融科技監管方面,報告提及,加快完善金融科技監管框架。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將做好統籌與協同,強化監管頂層設計和整體布局,加快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科技監管框架。一是以創新監管工具為基礎,在總結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經驗基礎上,完善風險監控體系。二是以監管規則為核心,及時出臺針對性的監管規則,確保金融科技業務在業務合規、技術安全、風險防控等方面有章可循,解決因規則滯后帶來的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等問題。三是以數字化為手段,建設數字監管報告平臺,采用人工智能技術實現監管規則形式化、數字化和程序化,加快數字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監管穿透性和專業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日的吹風會上,劉福壽還表示:“將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屬性,把所有的金融活動納入到統一的監管范圍。”他指出,銀保監會將完善風險全覆蓋的監管框架,增強監管的穿透性、統一性和權威性,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分析稱,目前,以“云物大智”為代表的新技術,正成為引領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的先導力量,科技與金融的結合日益緊密。一方面,科技為金融賦能,科技的發展為金融提質增效;另一方面,金融又為實體經濟服務,通過科技的帶動,引領實體經濟從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優化轉變,對實現金融業數字化轉型、推動普惠金融、產業金融再上新臺階具有積極意義。
在蘇筱芮看來,在數字經濟時代深化發展的今日,我們依舊需要清醒地認識到,金融科技是一把雙刃劍,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的同時自身也存在風險,如不加以識別與防范,將會釀成無法預估的后果,具體而言,既有金融風險也有科技風險,首先是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以創新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例如ICO等,需要相關部門加大對非法金融的打擊力度;其次是技術風險,例如信息安全、隱私泄露等,需要從頂層設計方面加快立法立規的進度,從源頭上扎緊監管的籬笆。
近期,就市場熱議的大科技公司相關話題,蘇筱芮認為,大科技公司發揮的作用需要辯證看待,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創新能力強、科技基因根深蒂固,確實能夠對傳統金融產生助益;另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在金融業務中牽扯過多,容易反客為主產生套利,這不僅僅在國內,更是一個國際化、全球化議題。蘇筱芮表示,目前大科技公司所涉的金融業務主要涉及銀保監會、央行監管范圍,未來,對央行出臺金控相關配套細則表示期待。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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