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間借貸利率之辯:疫情拷問資金鏈,中小微企業“小頻快”融資需求待解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長久以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而突如其來的疫情,讓中小微企業的流動性危機更為凸顯。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的調研顯示,疫情發生后,90%的中小企業陷入困境,企業大面積停工,營業收入驟降,固定支出不減,加劇了資金緊張的局面。
據該協會最新的調研數據,由于金融體系支持中小微企業覆蓋面有限,30.36%的中小微企業反映融資困難。中型、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的比例分別為29.51%、34.44%和28.16%。43.76%的企業希望提高金融普惠性支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占比分別為45.17%和46.57%。
“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給中小企業發展造成了嚴重沖擊,在收入減少、成本剛性的雙重擠壓下,中小企業的脆弱性更加顯現。”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執行會長張競強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表示,資金鏈條緊張以及融資能力弱的問題在今年加劇,成為眾多中小企業的生存“枷鎖”。
7月22日,最高法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明確將修改完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司法解釋的修改又會給中小微企業貸款帶來哪些影響?21記者對此進行了一線采訪。
銀行流程可能沒走完,工廠就已經扛不住了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榮達工具廠的負責人黃衛榮就在今年2月,遭遇了創業以來最嚴重的一次資金危機。
黃衛榮的工具廠開辦于2013年前后,主要產品是電錘、電鎬所需的軸承、轉子等零配件,經過七八年的發展,目前年產值達到接近千萬的規模。
距離海門十分鐘車程的啟東市天豐鎮是國內的最大的電動工具生產基地之一,因此上下游的產業鏈在此集聚。光黃衛榮家所在的海門劉浩鎮,電動工具的配件廠就多達二三十家。
天豐也是國內電動工具的主要出口基地。今年年初,隨著疫情的蔓延,道路封閉,物流停工,海外訂單驟減,讓這座電動工具之都也接近停擺狀態。
按照慣例,每年的三月是黃衛榮與客戶結清前一年賬款的時候,讓他感到不妙的是,到了時間他的客戶們遲遲未能打款,一個月后客戶找上門,表示資金出了一些問題,懇求他“我們能不能擰成一股繩”。
黃衛榮也很為難:“客戶不給錢,原材料的貨款和工人的工資還要結,我怎么辦呢。”他盤點了一下,工人工資不光要維持,在招工困難的情況下還要比平時多加一點,一來一去出現了10萬元的資金缺口。
放在平日,這也不是多大的困難,和供應商商量延長一下賬期,十天半月的流水就能補上缺口,然而疫情期間大家都難,資金鏈的危機就像一條點燃的引線,從下游向上游傳導。“我們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黃衛榮說。
“像我們這樣的小廠,用錢的需求往往是比較短期的,金額也不大,走銀行的流程可能錢還沒有批下來,就已經扛不住了。”黃衛榮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他身邊有朋友找銀行貸款,銀行要實地查看廠房和設備,對抵押物進行估價,并且還要提供擔保人,一層一層審批手續十分繁瑣,前后流程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
最后,黃衛榮左右衡量,還是決定通過別的途徑解決,他找到了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以萬分之五的日息貸了10萬元,提交資料十天之后就收到了款項,解了燃眉之急。目前,他已經向該互聯網金融公司還了這筆貸款。
超80%小微企業未從銀行體系獲得貸款
正如黃衛榮所說,這些在大企業看來不是問題的問題,卻在今年疫情期間拷問著無數的小微企業。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研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30.36%的中小微企業反映融資困難。中型、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的比例分別為29.51%、34.44%和28.16%。43.76%的企業希望提高金融普惠性支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占比分別為45.17%和46.57%。
“中小企業由于自身的經營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信用不健全等因素,其融資需求表現為‘小’、‘頻’、‘快’,即融資規模小、需求高頻次、資金周轉快。”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執行會長張競強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相比之下,大企業在市場中占據主導地位,經營規模大,融資量大;大企業擁有的資源稟賦多,其可用于抵質押的擔保物多,相較中小企業更容易從銀行獲得長期低息融資。
黃衛榮也告訴記者:“實際上只要堅持過最困難的三個月,就能活下來,但有的時候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題就像能夠壓死駱駝的一根稻草,看起來不值一提,幾萬十幾萬而已,但這樣的需求常常被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所忽視。”
張競強在采訪中指出,現行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時,面臨四方面困難:一是過于依賴抵押品,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沒有足夠的抵押資產;二是審貸標準偏重財務數據,大多數銀行缺乏基于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審貸標準,如三表(水表、電表、報關表)、三品(人品、產品、押品)、經營歷史記錄、稅收、知識產權等;三是審貸流程漫長而低效,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小頻快”的特點;四是績效考核偏重于不良率和業績,造成商業銀行更愿意發放低風險的國有大企業貸款。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約有小微企業3000萬戶、個體工商戶7300萬戶,而從銀行獲得貸款的約為1800萬戶,僅占17.5%。也就說,超過80%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未從銀行體系獲得貸款。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張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專訪時表示,中國的金融主體上是銀行主導的,中小企業在間接融資的系統中處于劣勢,并且在中國的語境下,還面臨著更加嚴重的“金融歧視”。
張競強認為,這與現行的企業信用評價機制有很大的關系,信用體系不健全,缺乏全國統一的征信體系,使得中小企業的風險評估變得困難。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較為完善的包括企業及企業主在內的社會信用體系,特別是針對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缺乏權威的征信系統,導致商業銀行在提供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時,不得不通過自身力量去調查核實大量的中小企業或企業主的信用狀況,不僅難度大,時間長,增加了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風險,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貸款意愿。”張競強指出。
小微企業更關心融資渠道能否拓寬和豐富
黃衛榮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對他們這樣規模的企業來說,貸款的靈活性和放款周期短是考慮的首要因素。只要不是特別離譜的高利貸,即便民間借貸的利息略高,也可以接受。
“民間資本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審貸流程相對簡化,放款快;但是高利率往往也會壓垮中小企業。”張競強說。
恒大研究院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民企融資環境報告2020》顯示,民營企業各項融資成本均明顯超國有企業,其中民間借貸利差更是超過300BP。民間借貸利差的高企不僅反映了民營企業的信用溢價,而且反映了民營企業的銀行信貸和債券融資的可及性較差,使其不得不轉向民間借貸,推升了民間借貸利率。
據上述報告統計,2018年國有企業短期貸款利率、長期貸款利率、債券發行利率、民間借貸利率和融資擔保費率分別為5.17%、5.28%、5.66%、7.41%和3.79%,同期民營企業分別為6.05%、6.31%、6.77%、10.9%和3.01%。民營企業短期貸款、長期貸款、債券發行、民間借貸利率分別比國有企業高了88BP、103BP、111BP和349BP,僅融資擔保成本民企略低于國企。
融資過程中的“擔保費”“過橋費”也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沉重負擔和風險環節。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在近年的調研中發現,被調研的企業普遍反映,當企業借助過橋資金還清舊貸款卻又遲遲無法成功申請到新貸款的情況下,往往因此陷入過橋資金陷阱。
張競強告訴記者,擔保公司通常是按照企業與銀行所簽貸款合同中約定利率水平的50%收取相應擔保費。中小企業擔保貸款的實際融資成本為11.5%—12.9%。另一方面,一些地區“互保圈”失信、逃貸、跑路不斷發酵,出現了一家企業的問題引發相關企業受牽連的連鎖反應。在轉貸續貸的過程中,往往需要通過民間融資渠道借入短期高息過橋資金還貸,由此而產生的“過橋費”,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沉重負擔。
今年7月,最高法院等相關部門發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擬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這一舉措旨在遏制高利轉貸、違法放貸等行為,降低中小企業在民間融資的成本。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周清林副教授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目前市場能接受的利率水準為15%左右。24%的利率司法保護區上限已經遠超15%的市場接受能力。這不但阻礙了中小微企業的民間融資,也使得違約風險與刑事風險叢生,應當得到調整。
在黃衛榮看來,民間借貸利率下調對企業來說能夠減輕壓力,但是他更關心的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能否拓寬和豐富。
建議:四方面入手破解融資貴、融資難
《中國民企融資環境報告2020》指出,民企融資難貴,根源在于三大層次五大原因。金融體系層面,一是我國以銀行主導的間接融資體系為主,民企獲得的金融資源有限。金融機構層面,二是監管、制度、風險收益等因素導致銀行偏好國企,民企融資受到擠壓;三是2017年以來金融去杠桿“一刀切”,部分依賴非標融資的民企融資壓力加劇。民企經營層面,四是中小微民企資產規模偏小、缺乏抵質押物;五是部分民營企業自身存在經營不規范、負債率過高等問題,難以達到銀行授信標準。
但可以看到的是,中小微企業的流動性危機已經得到了中央層面的關注。今年上半年,政策性金融、結構性貨幣政策等多方面的解決措施正在逐步落地。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目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已超13萬億元,平均利率6.03%。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查數據顯示,普惠金融政策獲得小微企業普遍“點贊”。一些過去與銀行“絕緣”的小微企業主,首次通過線上快速獲得無抵押、無擔保的小額貸款,對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二季度,中小企業資金指數有史以來首次高于景氣臨界值100。
張競強表示,破題中小微企業的融資貴、融資難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盡快制定具體規則,落實中小企業貸款實行差異化監管政策和合理提高中小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中小企業由于資金不足、人才缺乏、技術水平低、管理能力差、抗風險能力低等問題,對中小企業貸款實行差異化監管政策,合理提高不良容忍率的法律規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完全符合國際慣例。
二是完善擔保融資制度,加快應收賬款等動產融資。在發達國家市場中,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是基于動產來進行的,而非不動產。例如,在銀行業高度發達的美國,90%以上中小企業貸款是動產融資。但在我國,由于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利用自身的應收賬款、存貨、機器設備等動產作為擔保來融資。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應收賬款融資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存貨、機器設備為擔保品的擔保融資才剛剛起步,進展緩慢。
三是推進新三板發行與交易制度改革,解決新三板的流動性問題,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平臺。
四是落實支持創投基金發展的稅收政策,降低稅率,避免重復納稅,激勵創業投資行業。引導創業投資資金投資發展于周期長、技術含量高的創新型企業。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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