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收容教育制度今日起廢止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該決定廢止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第四條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據此實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同時決定還明確規定,在收容教育制度廢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決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廢止后,對正在被依法執行收容教育的人員,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執行。
??收容教育制度實施20多年來,對于教育挽救賣淫、嫖娼人員,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和社會治安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刑法的有效銜接,法律責任的進一步完備,收容教育措施在實踐中已經較少適用,收容教育制度的歷史作用已經完成,這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體現。
??需要明確的是,廢止收容教育制度后,收容教育制度不再實施,但賣淫、嫖娼行為仍然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此外,刑法還規定了組織賣淫、強迫賣淫等罪名,并規定了明確的法定刑,刑法的規定也是遏制賣淫嫖娼行為的重要手段。有關方面應當繼續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賣淫、嫖娼行為予以查處;對于組織、強迫賣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故意傳播性病等犯罪行為,應當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據新華社
??它是什么
??專門針對賣淫嫖娼行為的行政強制措施
??收容教育制度是制定于上世紀90年代初專門針對賣淫嫖娼行為的行政強制措施。被收容教育者,將面臨6個月到2年的“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生產勞動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
??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下稱《決定》),其中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對賣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強制集中進行法制教育、德育教育和生產勞動,使之改掉惡習。期限為6個月至2年,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993年9月,國務院根據《決定》第四條的授權,頒布《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下稱《辦法》),規定收容教育由縣級公安機關決定執行,《辦法》由公安部負責解釋。
??1992年至2005年是收教所的興盛時期。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其獲得的內部資料顯示,截至1992年6月,全國建立了111個收容教育所,收容兩萬多人。1999年,收教所數量發展到183個。2005年,繼續增長到200余所,當年收容量為2.8萬多人。自1987年到2000年,全國累計收容教育賣淫嫖娼人員30多萬人。
??2006年7月,公安部監督局表示:“目前收容教育的生存環境越來越惡劣,每年的收容量都在減少,每年地方上都有些收容教育所因收不到人員而面臨關閉或是合并。”
??2014年,公安部首次公布全國收容教育所數量,截至2014年,全國共有330多個地級以上城市、自治州,僅剩116個收教所,平均每兩個城市一個收教所。
??它的爭議
??不少專家學者曾呼吁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在上述背景之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匯報備案審查工作情況時稱,收容教育制度實施多年來,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教育挽救賣淫嫖娼人員、遏制不良社會風氣蔓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特別是2013年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后,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
??“近年來,收容教育措施的運用逐年減少,收容教育人數明顯下降,有些地方已經停止執行。啟動廢止這項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 ”沈春耀說。
??此前,已經有一些地方停止運用收容教育制度。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說,“有些地方就是沒有收容的決定了,可能一年也沒。有的地方可能一年就幾起,或者一個市一年加起來就十幾起,相對來說收容教育在慢慢變少,慢慢地停止。”但他認為,收容教育雖然停止執行了,但制度還在,是隨時都還可以執行的。所以只要制度還在,就隨時可能被繼續使用。
??根據《立法法》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不能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因此,朱征夫認為,全國人大《關于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及其第四條對國務院的立法授權不符合《立法法》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國務院頒布的《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超越了立法法權限。同時,收容教育制度還與《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相抵觸。
??朱征夫認為,收容教育制度的繼續存在,與廢除勞動教養制度所體現的法律精神不符。他分別在2014年、2015年、2017年的全國“兩會”上建議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不少法律界的專家學者也提出了相關呼吁,2014年5月和6月,還先后有108名和40余名法律學者、律師、公益人士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去信,建議廢除收容教育。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郭道暉、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張千帆、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郭于華等都在108人聯名信上署名。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蔣伊晉
??綜合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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