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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養老金融已初具規模 聯動仍需深化發展
楊倩雯 陳多多 石尚惠
[ 在長三角一體化這一國家戰略的大背景下,長三角一體化養老金融成為建設長三角金融生態圈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長三角聯動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區域之間因老齡人口和資源分布不均而導致的養老壓力。 ]
[ 2010年至2017年間,長三角地區的老年撫養比上升5.0個百分點。 ]
1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其中多處提到養老產業的發展。
長三角是我國區域一體化起步最早、基礎最好、程度最高的地區,但同時也是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地區,而養老金融正在養老體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如何運用長三角一體化來更好地協同發展長三角地區的養老金融,以應對長三角地區嚴峻的老齡化問題亟待關注,而長三角養老金融的一體化也可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可復制的模式和經驗。
本文在業內首次聚焦長三角地區的養老金融發展狀況,通過數據分析、政策梳理、實地走訪等方式調研發現,目前在一系列的政策推動下,長三角養老金融已實現了初步的發展,也具備了一體化的條件,亟須進一步深化發展。
長三角地區老齡化程度尤甚
我國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老齡化已經成為我國未來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個挑戰。
縱觀海外發達國家經驗,老齡化與經濟發展程度正相關,經濟越是發達,人們的生活質量就越高,壽命也更高,養老問題也會在社會保障領域凸顯出來。
而在我國的區域經濟中,長三角是我國區域一體化起步最早、基礎最好、程度最高的地區,但同時也是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地區。
通過對2011年至2017年全國、長三角地區、京津冀地區和珠三角地區的老年撫養比這一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可以發現2017年全國、長三角地區、京津冀地區和珠三角地區的老年撫養比分別為15.9%、18.4%、16.4%和10.3%。2010年至2017年間,長三角地區的老年撫養比上升5.0個百分點,京津冀地區上升5.5個百分點,珠三角地區上升1.4個百分點,全國整體上升4.0個百分點。在與全國平均水平和京津冀地區及珠三角地區的比較中可以看出,長三角地區的老年撫養比更高,且上升速度較快,老齡化問題更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珠三角由于包含城市較多,且無法完全獲取相應數據,因此本文涉及珠三角地區數據皆用廣東省數據進行替代。另外,本文老年撫養比數據采用國家統計年鑒中的分地區分年齡結構抽樣數據結果。該數據為人口普查(2010年)或人口抽樣調查(2011-2017年)口徑,與戶籍口徑下的人口結構相比,該口徑更能切合實際地反映各地在老年撫養方面的壓力。此外,該口徑在各省市間的統計抽樣比例一致,保證了不同省市和地區間數據的可比性。
人口老齡化及其所帶來的一系列人口結構變化都將給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一系列嚴峻的挑戰,包括勞動力供給的下降、公共資源的分配格局改變、增壓養老金給付壓力,老齡化疊加預期壽命延長也會加重衛生系統、社會和家庭的經濟負擔。如果不能進一步優化養老保險制度,隨著老年人口增長高峰期的到來,籌資壓力將“顯化”為沉重的財政負擔。
長三角一體化養老金融已初具條件
養老涉及多方面內容,但是都離不開金融媒介的融通作用。在這一背景下,養老金融這一概念應運而生,并越來越受到關注。從目前專家學者取得較多共識的角度來看,養老金融指的是圍繞著社會成員的各種養老需求,以及應對老齡化社會的挑戰所進行的金融活動的總和,包含養老金制度安排、養老金資產管理、養老產業金融、養老財富管理等內容。
目前為應對老齡化社會,我國正在構建“三支柱”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在“三支柱”中,第一支柱為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為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前者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后者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第三支柱則是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包括商業養老保險等金融產品)。但目前我國“三支柱”中第一支柱獨大,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規模近年來累積速度趨于緩慢,職業年金由于帶有強制性,目前是第二支柱發展的新動能。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目前還處于發展初期,部分金融機構開發了一些面向個人養老的產品。2018年4月開始試點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成為“第三支柱”的一大亮點,但目前規模尚小。
長三角地區的老齡化程度較為嚴重,進一步全面發展養老金融成為大勢所趨。在長三角一體化這一國家戰略的大背景下,長三角一體化養老金融成為建設長三角金融生態圈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長三角聯動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區域之間因老齡人口和資源分布不均而導致的養老壓力。
通過對長三角地區養老金融相關數據的搜集研究,本文發現從養老金融的角度來說,長三角的養老金融已有一定發展,但仍有發展空間,其一體化已具備良好的基礎條件。
在第一支柱——由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中,長三角是國家養老保障體系創新的試點區域,從1986年開始進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過,和全國情況相似,長三角的基本養老金未來支付也同樣存在很大壓力,其城鎮職工養老金結余歷年增速持續下降。
在我國“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仍然呈現“第一支柱”獨大的情況下,發展第二、三支柱一直是我國在養老體系建設上的重點方向。在這方面,長三角地區也承擔著先行先試角色并具有比較優勢。
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方面,其前身——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就于1991年發端于上海。本文對2014年至2018年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摘要數據進行整理和統計后發現,長三角地區在企業年金的規模和效益上均領先全國其他地區。2018年,長三角地區企業年金的企業賬戶數、職工賬戶數和資產金額分別占全國總額的19.20%、12.22%和11.70%。同期京津冀地區的上述比例分別為6.69%、5.59%和5.40%,珠三角地區則為5.56%、5.25%和4.12%。
不過,長三角地區企業年金的企業賬戶數占各省市的企業總數的比例總體并不高。2017年長三地區企業賬戶數占各省市的企業總數的比例分別為上海市(1.97%)、浙江省(0.17%)、江蘇省(0.12%)和安徽省(0.15%),長三角的企業年金發展深度仍待提高。
結合社會保險養老金替代水平不斷走低的情況分析,以長三角企業年金發展帶動全國企業年金的發展,對于養老保障第二支柱乃至整個養老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而從職業年金角度來看,由于帶有強制性質,其規模快速增長,已成為第二支柱發展的新動能。目前無法得知長三角地區職業年金的具體規模,但從長三角的機關事業單位數量占比來看,2017年長三角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數量占到全國的12.26%,比之其他地區如京津冀地區(6.21%)和珠三角地區(5.47%)高出超過兩倍,可以看出長三角地區在職業年金發展上的巨大潛力。
而在第三支柱近年的重點項目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以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養老金融相關產品的試點范圍來看,第一批試點城市名單中均出現了長三角城市的身影,但這些養老金融產品目前規模尚小,仍待進一步發展。同時,養老產業投資的各個“頭部”參與方也大多將長三角地區作為自己的重點布局區域。
基于長三角地區養老金融發展在全國范圍內已有比較優勢,且長三角地區的養老需求大、社保制度領先,政府管理與認知水平高,與此同時,長三角地區老年人口跨區流動頻繁且規模越來越大,長三角匯聚了豐富的金融資源(例如上海擁有持牌金融機構1537家)等因素,本文認為長三角一體化下的養老金融聯動發展已具備條件。
長三角養老金融聯動有待深化發展
在長三角的養老金融發展中,金融機構發揮著重要作用。經過梳理,在養老金融領域,金融機構正承擔基本養老金投資管理人;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管理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人;個人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發行人;養老產業投資的投資及運營者;其他養老金融相關產品發行人等眾多角色,為長三角地區的企業和個人的養老需求服務。
為了解市場的真實需求及反饋,本文以國內領先的綜合保險集團中國太保旗下相關養老金融業務為案例,并走訪了長三角三省一市的6家養老金融相關業務委托方企業,其中上海地區3家,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企業各1家,包括上港集團、錦江集團、銅陵有色等員工眾多的大型企業,所涉及業務包括企業年金、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等第二、第三支柱的養老金融業務。
從企業端和員工端的反映來看,上述的養老金融產品對他們來說起到了以下作用:有利于對員工未來的養老儲備起到補充作用,并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對長三角企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起到一定促進作用。長遠來看增強企業的員工留存率,助推企業發展;有利于企業在長三角地區跨區域發展時增加員工區域流動時的企業歸屬感;利用產品優勢來幫助企業建立員工持股計劃、員工安置計劃等,保證員工資金的規范管理和保值增值;金融機構專業服務幫助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便利員工查詢養老金融產品結余情況及領取選擇。
但在數據分析、企業走訪和資料數據過程中,本文發現在長三角一體化下,盡管長三角三省一市政府近年均出臺了部分鼓勵養老金融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目前長三角養老金融一體化已開始進入實操階段,但仍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
對此,本文結合金融機構和養老金融委托方企業走訪情況提出幾個建議:
一是發揮政府搭臺合力推動養老金融政策協同,在制度設計上,圍繞長三角的互聯互通,進一步促進養老保障制度的互聯互通,例如推動長三角地區基本養老、企業年金繳費比例調整一致,逐步強制建立企業年金計劃,可以借鑒遼寧、山東模式,探索長三角社會保險基金結余的統一自主運作;另一方面是不同支柱之間的賬戶互通,以此促進長三角人才的流動與交流。在資金運用上,以政府合作為紐帶,建立長三角職業年金基金協同投資的工作機制。在優惠政策上,可加強長三角養老金融聯動和融合的溝通與對話機制,為養老金、投向長三角一體化的建設項目提供包括投資范圍與比例監管、注冊流程、稅收政策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二是做好養老資源統一布局和調整,鼓勵各類機構錯位發展。三省一市各自培養并發展自己在養老金融上的特色,最終打造功能互補、優勢疊加、特色鮮明的長三角養老金融生態圈。
三是做好養老金融產品的供給側改革,滿足長三角多樣化養老需求。例如上海可充分發揮作為金融中心的作用,持續推進養老金融產品創新,在長三角一體化的相關建設過程中,為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臨港新片區、G60科創走廊等及時提供合適的養老金融產品,并將成熟經驗推向全國。同時在長三角一體化的背景下,可以統一規劃長三角城市群的養老用地,形成若干個養老產業的集聚區。
四是建立長三角一體化的信息平臺,助力長三角養老金融一體化進程。未來可在建立各支柱養老賬戶互聯互通的同時,通過一體化信息平臺,運用區塊鏈等新興技術,實現人員信息共享,以及養老金融產品相關信息、養老項目相關信息、養老機構信息、養老床位狀態、人才資源等各方面的信息互通,實現長三角地區養老服務以及養老產業投資、養老金融產品之間的區域整合。
(節選、改編自第一財經聯合中國太保旗下長江養老于12月13日共同出版的《長三角一體化養老金融發展報告》)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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