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銀行、保險違規營銷“坑”挖在哪兒?
來源:李致鴻
銀保監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銀行、保險違規營銷“坑”挖在哪兒?
銀保監會表示,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靠譜嗎?”不少消費者在咨詢保險產品前,內心往往心存疑慮。長期以來,“銷售誤導、理賠難、體驗差”等問題,影響著保險業和保險從業者的形象。
9月3日,銀保監會通報了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這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違規行為包括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違規收取賬戶年費及管理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等違規行為。
從銀保監會今年以來開出的罰單看,這些機構出現的問題具有一定共性。
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會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1735份,罰沒總計59.41億元,罰沒金額超過了之前10年的總和。經對銀保監會系統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間作出的行政處罰執行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已作出的11735份行政處罰決定中,已執行完成11703份,執行率為99.73%。
欺騙投保人
8月23日,銀保監會下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嚴格規范銀行代理渠道傭金問題,并首次通過量化規定推動銀行代理渠道回歸保險本源和保障。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此次通報中便披露了某大型商業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的問題。
具體而言,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而且,在監管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時還發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這些問題往往是消費者與保險公司最終產生理賠糾紛的源頭。
事實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止于此。例如,此次通報中還有某人壽保險公司電銷業務、網銷業務欺騙投保人的問題。
在隨機抽取該人壽保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該人壽保險公司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此外,某財產保險公司亦存在這種問題,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財產保險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財產保險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一位保險業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現在網銷渠道競爭激烈,可能存在保險公司宣稱上名不符實的情況,這等于透支消費者對保險的信任?!?/p>
8月26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與外匯局聯合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求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
例如,不得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進行營銷宣傳。金融營銷宣傳不得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不得隱瞞限制條件;不得對過往業績進行虛假或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產品收益;不得對資產管理產品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保收益;不得對不同類型產品進行比較;不得使用偷換概念、不當類比、隱去假設等不當營銷宣傳手段。
無理拒賠
此次通報還顯示前述某財產保險公司多收保費的問題。
該財產保險公司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不僅如此,該財產保險公司還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財產保險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出拒賠通知。
對于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的問題,不少消費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反饋,“一些網銷百萬醫療險投保起來操作、條件都很簡單,但理賠起來卻很難,找各種理由拖延、拒絕?!?/p>
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1821件,同比下降3.66%。其中,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1377件,同比下降4.10%,占投訴總量的97.97%;涉嫌違法違規投訴444件,同比增長22.99%,占投訴總量的2.03%。
銀保監會表示,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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