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jiān)會2日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通報中的違規(guī)行為包含“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欺騙投保人”等。涉及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一家人壽保險公司和一家財產保險公司。[詳情]
銀保監(jiān)會近日在網站發(fā)布通報,對于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與兩家保險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了不點名批評。雖然通報中并未點名哪家機構,但是在細節(jié)中仍然能推測出,某大型商業(yè)銀行疑似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詳情]
具體來看,第一家是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經查,該銀行違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取消和暫停商業(yè)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的規(guī)定,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詳情]
銀保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span>[詳情]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下發(fā)“銀保監(jiān)辦便函〔2019〕1266號”,面向各地監(jiān)管派出機構、各類銀行、各大保險集團、保險公司以各會管單位,所通報的就是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銷售服務過程中的違規(guī)行為。[詳情]
原標題:監(jiān)管部門整治保險市場亂象 本報記者 潘昶安 銀保監(jiān)會日前發(fā)布了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這些違規(guī)行為涉及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以及無理拒賠等問題。另據銀保監(jiān)會數據,今年前7個月,銀保監(jiān)會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次、責任人1664人次,罰沒款合計5.94億元。 三家機構涉嫌欺騙投保人 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的通報稱,“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時行為違規(guī)。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钡珜嶋H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這家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此外,還有兩家保險機構涉及欺騙投保人問題。具體來看,“某壽險公司”在電話銷售保單的過程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該公司在網銷渠道上也存在欺騙投保人的現象。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某財險公司”也存在宣傳與合同條款不符的情況。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該財險公司還存在多收保費、無理拒賠等問題。在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此外,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上述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前7月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官網公布了今年前7個月整治金融市場亂象的成果。數據顯示,前7個月,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次、責任人1664人次,罰沒款合計5.94億元。 從受罰的保險機構來看,壽險公司與財險公司均存在因虛列費用,編造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或者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原因受罰。 此外,受罰的壽險公司還存在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現象。財險公司受罰則主要是由于未按規(guī)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利用中介機構套取費用等問題。 一位保險機構人士表示,從去年以來,監(jiān)管機構明顯加大了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力度。不但處罰范圍擴大,處罰力度也在不斷加大。不僅是傳統(tǒng)壽險、財險領域受罰,保險中介、電銷網銷渠道也屢屢收到罰單。除了涉嫌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保險機構受罰外,相關責任人也會受到處罰。[詳情]
原標題:郵儲銀行人保壽險侵權消費者遭通報,業(yè)內:秋雨欲來嚴監(jiān)管持續(xù) 近日,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藍鯨保險多方核實確認,監(jiān)管點名矛頭分別指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人保壽險及眾安保險。據了解,下一步,銀保監(jiān)會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業(yè)內人士對藍鯨保險表示,“嚴監(jiān)管”仍是主旋律。 值得關注的是,在兩家保險公司的違規(guī)行為中,不少違規(guī)行為涉及支付寶、滴滴出行等第三方平臺。那么,平臺是否應具備相應保險產品審核機制,在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等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后,平臺又能否置身事外?對此,業(yè)內人士看法不一,達成共識的則是,保險公司與平臺應明確責任劃分,對應承擔責任。 儲蓄銀行早有案底,曾被點名對投保人、保險人“兩頭騙” 來看通報具體情況,監(jiān)管首先指向“某大型商業(yè)銀行”,一是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二是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三是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 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該銀行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此外,該大型商業(yè)銀行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亦存在行為違規(guī)。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舉例來看,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在抽查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時,銀保監(jiān)會發(fā)現該銀行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從通報披露的線索來看,藍鯨保險發(fā)現,“綠卡通”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fā)行的借記卡,這也意味著,遭點名銀行指向郵政儲蓄銀行。 事實上,早在2019年6月,郵政儲蓄銀行就因保險產品銷售問題被監(jiān)管點名,存在“對投保人、保險人兩頭騙”的問題,基于此,上海銀保監(jiān)局更對郵政儲蓄銀行上海分行罰款33萬,責令改正。 “消費者通常對銀行比較信任,由于保險產品相對復雜,消費者難以識別銀行在推銷產品過程中存在虛假承諾或者誤導宣傳的成分”,對于銀保渠道的銷售違規(guī)行為,徐昱琛對藍鯨保險分析稱。在其看來,銀行制定銷售計劃、逐級分解銷售指標實屬正?,F象,銷售人員存在正向獎勵機制及銷售指標壓力,監(jiān)管與個人消費者也尚可予以理解,但在實際經營活動中,銷售行為應符合各項法規(guī)要求,不能“踩紅線”。商業(yè)銀行應當加強對其保險銷售從業(yè)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后續(xù)教育,組織其定期接受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職業(yè)道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培訓。 涉“數宗罪”,人保壽險、眾安保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除儲蓄銀行外,被點名的兩家保險公司分別指向人保壽險以及眾安保險。 通報顯示,“某人壽保險公司”電銷、網銷業(yè)務欺騙投投保人,在隨機抽取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該人壽保險公司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此外,銀保監(jiān)會指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通過產品名稱的搜索對比,藍鯨保險將目標范圍鎖定在人保壽險,并致電多個客服人員進行確認。人保壽險官方客服人員在溝通過程中表示,公司的確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名為“100萬自駕車兩全險”(人保壽險百萬身價兩全保險(B款))、“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的兩款產品,其中,“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已停售,對于停售原因,則未進一步透露,表示“產品都有銷售期限”。 值得關注的是,藍鯨保險實測發(fā)現,目前人保壽險“100萬自駕車兩全險”仍能在支付寶平臺找到入口,但無法正常購買,提示“請稍后再試”。 另一家銀保監(jiān)會點名的“某財產保險公司”,則涉及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歷數來看,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例如,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后續(xù)理賠方面,該財險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通過多個被“點名”的保險產品名稱對比,藍鯨保險發(fā)現,所涉公司指向眾安保險。 對于郵政儲蓄銀行、人保壽險、眾安保險的違規(guī)行為,監(jiān)管也予以嚴厲批評。“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jiān)會通報指出。 違規(guī)背后第三方平臺是否擔責?業(yè)內:主體責任劃分需明晰 目光轉向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兩家保險公司所涉事項,不難發(fā)現,部分違規(guī)行為均是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的。那么,作為保險產品引入方的支付寶、滴滴出行等第三方平臺,是否應具備相應審核機制,在例如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等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后,平臺又能否可置身事外? “第三方平臺實質起到了保險代理的角色,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北京格豐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郭玉濤律師對藍鯨保險分析道,在其看來,第三方平臺必須要同保險公司一樣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需要對誤導行為負責,“至于其是否去審核過濾,目前沒有明確要求,如果后續(xù)出現不利后果,第三方平臺要承擔賠償責任,或會倒逼其進行保險產品的審核過濾”。 “主要取決于責任劃分”,徐昱琛指出,舉例來看,在虛假宣傳中,“宣傳材料是誰提供的,是平臺自行做的還是保險公司提供的,如果平臺只提供流量,廣告和宣傳資料都是保險公司提供的,板子更適合打到保險公司身上”。 在徐昱琛看來,目前監(jiān)管對于第三方平臺的監(jiān)管,主要在于是否具備相應產品代理、銷售資質,“我們可以抓住關鍵,只要保險產品在平臺實質有銷售的,保險公司就是第一責任人”。 嚴監(jiān)管升級,銀行保險業(yè)迎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自查自糾 事實上,對于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監(jiān)管也多有提及。2015年11月13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行為規(guī)范,要求金融機構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教育權、信息安全權等基本權利,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這也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具體規(guī)定,強調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八項權利。 藍鯨保險梳理發(fā)現,2018年以來,監(jiān)管共發(fā)出16份風險提示,從保險產品銷售誤導、違規(guī)“搭售”等多方面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同時要求市場主體規(guī)范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消費者自我維權意識不足,是業(yè)內達成的共識。 “第一,消費者沒有意識到被侵權,例如夸大宣傳、無理拒賠;第二,消費者被侵權了,但沒有注意保存保留證據,造成事實難以查清;第三,消費者不熟悉相應法律法規(guī)”,徐昱琛點出,當前網銷、電銷成違規(guī)“重災區(qū)”正是因為有留痕,“保險線下的誤導宣傳更嚴重,有的甚至在公司層面誤導宣傳,這應該是下一階段監(jiān)管打擊的重點”。 “消費者法律意識明顯不夠,證據意識缺乏,對于保險產品銷售而言,相比保單、發(fā)票,宣傳單頁、營銷員術語反而是最重要的證據”,郭玉濤持有相似意見,其建議稱,可通過設立專業(yè)的保險調解機構,聘請調解員進行調解,便于快速審理、解決糾紛。 據了解,銀保監(jiān)會強調,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規(guī),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秋雨欲來,銀保監(jiān)會將以嚴監(jiān)管為抓手,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一位業(yè)內人士向藍鯨保險分析稱,下一步,嚴監(jiān)管仍是監(jiān)管出手整治的“主旋律”。[詳情]
原標題:“一壽一財”倆險企被監(jiān)管部門狠批,支付寶、滴滴“中槍” 誤導銷售,一直是保險行業(yè)被消費者詬病的痛點。 明明是想去銀行存?zhèn)€錢,銀行銷售人員卻“熱心”地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并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上,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這種行為最近被銀保監(jiān)會“抓個正著”。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在官網上發(fā)布了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其中涉及1家財險公司、1家壽險公司、1家商業(yè)銀行。 監(jiān)管方面表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承諾收益欺騙消費者 根據通報,監(jiān)管方面隨機抽取某壽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發(fā)現,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同時,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這邊是保險公司假借銀行存款名義欺騙消費者,那邊是銀行銷售人員代銷保險產品時不合規(guī)。 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此外,據視頻資料,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虛假宣傳、無理拒賠 此次被監(jiān)管部門批評的還有一家財險公司,除了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之外,還無理拒賠或拖延理賠。 根據通報,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 其中,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同時,通報顯示,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網銷平臺“中槍” 監(jiān)管方面沒有點出具體的保險公司名稱,但兩家互聯(lián)網銷售巨頭的名字卻赫然在目。 被批評的壽險公司在支付寶平臺上存在虛假宣傳。 該壽險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其中“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 而前述財險公司則是在“滴滴出行”平臺上突破了備案的保險費率上下限。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了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網銷平臺出現上述違規(guī)現象,保險公司和網銷平臺誰該負責? 《國際金融報》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這取決于誰是銷售主體。 保險專業(yè)律師李濱表示,如果網銷平臺是實際的銷售主體,其在銷售時進行了夸大和誤導性銷售,那網銷平臺所負的責任應該更大。而保險公司的責任,在于對第三方宣傳頁面的放任,沒有糾正。 對此,支付寶方面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支付寶只是保險公司的一個代售渠道,保險公司入駐來銷售自己的保險產品,“粗略地理解,相當于在支付寶上開了一個店”。 銀保監(jiān)會方面指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國際金融報記者 唐燁)[詳情]
原標題: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銀行、保險違規(guī)營銷“坑”挖在哪兒? 來源:李致鴻 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銀行、保險違規(guī)營銷“坑”挖在哪兒?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靠譜嗎?”不少消費者在咨詢保險產品前,內心往往心存疑慮。長期以來,“銷售誤導、理賠難、體驗差”等問題,影響著保險業(yè)和保險從業(yè)者的形象。 9月3日,銀保監(jiān)會通報了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這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包括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及管理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等違規(guī)行為。 從銀保監(jiān)會今年以來開出的罰單看,這些機構出現的問題具有一定共性。 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jiān)會系統(tǒng)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1735份,罰沒總計59.41億元,罰沒金額超過了之前10年的總和。經對銀保監(jiān)會系統(tǒng)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間作出的行政處罰執(zhí)行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已作出的11735份行政處罰決定中,已執(zhí)行完成11703份,執(zhí)行率為99.73%。 欺騙投保人 8月23日,銀保監(jiān)會下發(fā)《商業(yè)銀行代理保險業(yè)務管理辦法》,嚴格規(guī)范銀行代理渠道傭金問題,并首次通過量化規(guī)定推動銀行代理渠道回歸保險本源和保障。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此次通報中便披露了某大型商業(yè)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的問題。 具體而言,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钡珜嶋H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而且,在監(jiān)管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時還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這些問題往往是消費者與保險公司最終產生理賠糾紛的源頭。 事實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止于此。例如,此次通報中還有某人壽保險公司電銷業(yè)務、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的問題。 在隨機抽取該人壽保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該人壽保險公司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此外,某財產保險公司亦存在這種問題,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財產保險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財產保險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一位保險業(y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現在網銷渠道競爭激烈,可能存在保險公司宣稱上名不符實的情況,這等于透支消費者對保險的信任?!?8月26日,人民銀行、銀保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與外匯局聯(lián)合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求規(guī)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 例如,不得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進行營銷宣傳。金融營銷宣傳不得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不得隱瞞限制條件;不得對過往業(yè)績進行虛假或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產品收益;不得對資產管理產品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保收益;不得對不同類型產品進行比較;不得使用偷換概念、不當類比、隱去假設等不當營銷宣傳手段。 無理拒賠 此次通報還顯示前述某財產保險公司多收保費的問題。 該財產保險公司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不僅如此,該財產保險公司還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財產保險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對于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的問題,不少消費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反饋,“一些網銷百萬醫(yī)療險投保起來操作、條件都很簡單,但理賠起來卻很難,找各種理由拖延、拒絕?!?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1821件,同比下降3.66%。其中,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1377件,同比下降4.10%,占投訴總量的97.97%;涉嫌違法違規(guī)投訴444件,同比增長22.99%,占投訴總量的2.03%。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原標題:因侵害消費者權益,郵儲銀行、人保壽險、眾安在線三家機構遭監(jiān)管批評 銀保監(jiān)會近日在官網發(fā)布通報,對于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與兩家保險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了不點名批評。雖然通報中并未點名具體機構,但由通報情況和對應產品可對應出違規(guī)機構分別為郵儲銀行、人保壽險和眾安在線。 通報稱,某大型銀行涉及問題包括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及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披露中的產品綠卡通卡,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fā)行的借記卡。 另外涉及的一家壽險公司違規(guī)問題為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和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通報中指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為中國人保壽險旗下產品。 此外,還有一家財產保險公司被通報,通報問題包括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以及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通報顯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該產品對應公司為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銀保監(jiān)會明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銀保監(jiān)會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誤導銷售,一直是保險行業(yè)被消費者詬病的痛點。 明明是想去銀行存?zhèn)€錢,銀行銷售人員卻“熱心”地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并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上,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這種行為最近被銀保監(jiān)會“抓個正著”。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在官網上發(fā)布了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其中涉及1家財險公司、1家壽險公司、1家商業(yè)銀行。 監(jiān)管方面表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1 承諾收益欺騙消費者 根據通報,監(jiān)管方面隨機抽取某壽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發(fā)現,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同時,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這邊是保險公司假借銀行存款名義欺騙消費者,那邊是銀行銷售人員代銷保險產品時不合規(guī)。 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此外,據視頻資料,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2 虛假宣傳 無理拒賠 此次被監(jiān)管部門批評的還有一家財險公司,除了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之外,還無理拒賠或拖延理賠。 根據通報,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 其中,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同時,通報顯示,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3 網銷平臺“中槍” 監(jiān)管方面沒有點出具體的保險公司名稱,但兩家互聯(lián)網銷售巨頭的名字卻赫然在目。 被批評的壽險公司在支付寶平臺上存在虛假宣傳。 該壽險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其中“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 而前述財險公司則是在“滴滴出行”平臺上突破了備案的保險費率上下限。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了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網銷平臺出現上述違規(guī)現象,保險公司和網銷平臺誰該負責? 《國際金融報》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這取決于誰是銷售主體。 保險專業(yè)律師李濱表示,如果網銷平臺是實際的銷售主體,其在銷售時進行了夸大和誤導性銷售,那網銷平臺所負的責任應該更大。而保險公司的責任,在于對第三方宣傳頁面的放任,沒有糾正。 對此,支付寶方面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支付寶只是保險公司的一個代售渠道,保險公司入駐來銷售自己的保險產品,“粗略地理解,相當于在支付寶上開了一個店”。 銀保監(jiān)會方面指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 唐燁[詳情]
原標題:因侵害消費者權益,三家銀行保險機構遭銀保監(jiān)會通報 銀保監(jiān)會2日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通報中的違規(guī)行為包含“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欺騙投保人”等。涉及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一家人壽保險公司和一家財產保險公司。 銀保監(jiān)會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以下是通報具體內容: 一、某大型商業(yè)銀行 (一)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經查,該銀行違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取消和暫停商業(yè)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7〕1250號)的規(guī)定,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 (二)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經查,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三)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一是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二是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二、某人壽保險公司 (一)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在隨機抽取該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二)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三、某財產保險公司 (一)欺騙投保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二)多收保費。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三)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原標題:監(jiān)管部門整治保險市場亂象 本報記者 潘昶安 銀保監(jiān)會日前發(fā)布了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這些違規(guī)行為涉及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以及無理拒賠等問題。另據銀保監(jiān)會數據,今年前7個月,銀保監(jiān)會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次、責任人1664人次,罰沒款合計5.94億元。 三家機構涉嫌欺騙投保人 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的通報稱,“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時行為違規(guī)??苫厮菀曨l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這家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此外,還有兩家保險機構涉及欺騙投保人問題。具體來看,“某壽險公司”在電話銷售保單的過程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該公司在網銷渠道上也存在欺騙投保人的現象。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某財險公司”也存在宣傳與合同條款不符的情況。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該財險公司還存在多收保費、無理拒賠等問題。在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此外,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上述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前7月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官網公布了今年前7個月整治金融市場亂象的成果。數據顯示,前7個月,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次、責任人1664人次,罰沒款合計5.94億元。 從受罰的保險機構來看,壽險公司與財險公司均存在因虛列費用,編造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或者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原因受罰。 此外,受罰的壽險公司還存在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現象。財險公司受罰則主要是由于未按規(guī)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利用中介機構套取費用等問題。 一位保險機構人士表示,從去年以來,監(jiān)管機構明顯加大了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力度。不但處罰范圍擴大,處罰力度也在不斷加大。不僅是傳統(tǒng)壽險、財險領域受罰,保險中介、電銷網銷渠道也屢屢收到罰單。除了涉嫌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保險機構受罰外,相關責任人也會受到處罰。[詳情]
原標題:銀保監(jiān)會要求就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自查自糾 3家銀行保險機構已被通報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9月2日,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辦公廳發(fā)布關于。3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直指“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欺騙投保人的問題,涉及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一家人壽保險公司和一家財產保險公司。 銀保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8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3家機構均存在欺騙投保人 根據通報,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和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問題。經查,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該商業(yè)銀行存在欺騙投保人的問題。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此外,兩家保險機構均存在欺騙投保人等情況。一家壽險公司通報的情況顯示,在隨機抽取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而另一家財險公司除了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之外,還存在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上述。3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便y保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監(jiān)管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 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不符 某機構記者注意到,在網銷保險方面,宣傳頁面與實際保險條款不一致的現象也較為常見。 通報顯示,上述壽險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記者注意到,“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為人保壽險旗下產品,支付寶目前已下架了該產品,該公司目前在支付寶仍有一款“百萬身價兩全保險”(B款)在售,目前銷量為2825份。 對于上述財險公司的處罰顯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通告還顯示,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尊享”系列產品為眾安保險旗下主打產品。一位眾安保險人士向某機構記者回應稱:“我司在接受檢查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相關會議及時傳達,并認真總結,切實反思,責成專項工作組制定并積極落實整改方案,立查立改。經梳理對照,此次監(jiān)管通報的問題宣傳頁面已在2018年年底主動下架,問題產品也進行了主動替換調整?!?/span>[詳情]
原標題:郵儲銀行人保壽險侵權消費者遭通報,業(yè)內:秋雨欲來嚴監(jiān)管持續(xù) 近日,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藍鯨保險多方核實確認,監(jiān)管點名矛頭分別指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人保壽險及眾安保險。據了解,下一步,銀保監(jiān)會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業(yè)內人士對藍鯨保險表示,“嚴監(jiān)管”仍是主旋律。 值得關注的是,在兩家保險公司的違規(guī)行為中,不少違規(guī)行為涉及支付寶、滴滴出行等第三方平臺。那么,平臺是否應具備相應保險產品審核機制,在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等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后,平臺又能否置身事外?對此,業(yè)內人士看法不一,達成共識的則是,保險公司與平臺應明確責任劃分,對應承擔責任。 儲蓄銀行早有案底,曾被點名對投保人、保險人“兩頭騙” 來看通報具體情況,監(jiān)管首先指向“某大型商業(yè)銀行”,一是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二是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三是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 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該銀行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此外,該大型商業(yè)銀行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亦存在行為違規(guī)。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舉例來看,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在抽查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時,銀保監(jiān)會發(fā)現該銀行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從通報披露的線索來看,藍鯨保險發(fā)現,“綠卡通”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fā)行的借記卡,這也意味著,遭點名銀行指向郵政儲蓄銀行。 事實上,早在2019年6月,郵政儲蓄銀行就因保險產品銷售問題被監(jiān)管點名,存在“對投保人、保險人兩頭騙”的問題,基于此,上海銀保監(jiān)局更對郵政儲蓄銀行上海分行罰款33萬,責令改正。 “消費者通常對銀行比較信任,由于保險產品相對復雜,消費者難以識別銀行在推銷產品過程中存在虛假承諾或者誤導宣傳的成分”,對于銀保渠道的銷售違規(guī)行為,徐昱琛對藍鯨保險分析稱。在其看來,銀行制定銷售計劃、逐級分解銷售指標實屬正常現象,銷售人員存在正向獎勵機制及銷售指標壓力,監(jiān)管與個人消費者也尚可予以理解,但在實際經營活動中,銷售行為應符合各項法規(guī)要求,不能“踩紅線”。商業(yè)銀行應當加強對其保險銷售從業(yè)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后續(xù)教育,組織其定期接受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職業(yè)道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培訓。 涉“數宗罪”,人保壽險、眾安保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除儲蓄銀行外,被點名的兩家保險公司分別指向人保壽險以及眾安保險。 通報顯示,“某人壽保險公司”電銷、網銷業(yè)務欺騙投投保人,在隨機抽取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該人壽保險公司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此外,銀保監(jiān)會指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通過產品名稱的搜索對比,藍鯨保險將目標范圍鎖定在人保壽險,并致電多個客服人員進行確認。人保壽險官方客服人員在溝通過程中表示,公司的確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名為“100萬自駕車兩全險”(人保壽險百萬身價兩全保險(B款))、“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的兩款產品,其中,“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已停售,對于停售原因,則未進一步透露,表示“產品都有銷售期限”。 值得關注的是,藍鯨保險實測發(fā)現,目前人保壽險“100萬自駕車兩全險”仍能在支付寶平臺找到入口,但無法正常購買,提示“請稍后再試”。 另一家銀保監(jiān)會點名的“某財產保險公司”,則涉及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歷數來看,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例如,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后續(xù)理賠方面,該財險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通過多個被“點名”的保險產品名稱對比,藍鯨保險發(fā)現,所涉公司指向眾安保險。 對于郵政儲蓄銀行、人保壽險、眾安保險的違規(guī)行為,監(jiān)管也予以嚴厲批評?!叭覚C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jiān)會通報指出。 違規(guī)背后第三方平臺是否擔責?業(yè)內:主體責任劃分需明晰 目光轉向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兩家保險公司所涉事項,不難發(fā)現,部分違規(guī)行為均是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的。那么,作為保險產品引入方的支付寶、滴滴出行等第三方平臺,是否應具備相應審核機制,在例如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等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后,平臺又能否可置身事外? “第三方平臺實質起到了保險代理的角色,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北京格豐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郭玉濤律師對藍鯨保險分析道,在其看來,第三方平臺必須要同保險公司一樣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需要對誤導行為負責,“至于其是否去審核過濾,目前沒有明確要求,如果后續(xù)出現不利后果,第三方平臺要承擔賠償責任,或會倒逼其進行保險產品的審核過濾”。 “主要取決于責任劃分”,徐昱琛指出,舉例來看,在虛假宣傳中,“宣傳材料是誰提供的,是平臺自行做的還是保險公司提供的,如果平臺只提供流量,廣告和宣傳資料都是保險公司提供的,板子更適合打到保險公司身上”。 在徐昱琛看來,目前監(jiān)管對于第三方平臺的監(jiān)管,主要在于是否具備相應產品代理、銷售資質,“我們可以抓住關鍵,只要保險產品在平臺實質有銷售的,保險公司就是第一責任人”。 嚴監(jiān)管升級,銀行保險業(yè)迎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自查自糾 事實上,對于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監(jiān)管也多有提及。2015年11月13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行為規(guī)范,要求金融機構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教育權、信息安全權等基本權利,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這也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具體規(guī)定,強調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八項權利。 藍鯨保險梳理發(fā)現,2018年以來,監(jiān)管共發(fā)出16份風險提示,從保險產品銷售誤導、違規(guī)“搭售”等多方面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同時要求市場主體規(guī)范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消費者自我維權意識不足,是業(yè)內達成的共識。 “第一,消費者沒有意識到被侵權,例如夸大宣傳、無理拒賠;第二,消費者被侵權了,但沒有注意保存保留證據,造成事實難以查清;第三,消費者不熟悉相應法律法規(guī)”,徐昱琛點出,當前網銷、電銷成違規(guī)“重災區(qū)”正是因為有留痕,“保險線下的誤導宣傳更嚴重,有的甚至在公司層面誤導宣傳,這應該是下一階段監(jiān)管打擊的重點”。 “消費者法律意識明顯不夠,證據意識缺乏,對于保險產品銷售而言,相比保單、發(fā)票,宣傳單頁、營銷員術語反而是最重要的證據”,郭玉濤持有相似意見,其建議稱,可通過設立專業(yè)的保險調解機構,聘請調解員進行調解,便于快速審理、解決糾紛。 據了解,銀保監(jiān)會強調,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規(guī),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秋雨欲來,銀保監(jiān)會將以嚴監(jiān)管為抓手,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一位業(yè)內人士向藍鯨保險分析稱,下一步,嚴監(jiān)管仍是監(jiān)管出手整治的“主旋律”。[詳情]
原標題:“一壽一財”倆險企被監(jiān)管部門狠批,支付寶、滴滴“中槍” 誤導銷售,一直是保險行業(yè)被消費者詬病的痛點。 明明是想去銀行存?zhèn)€錢,銀行銷售人員卻“熱心”地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并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上,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這種行為最近被銀保監(jiān)會“抓個正著”。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在官網上發(fā)布了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其中涉及1家財險公司、1家壽險公司、1家商業(yè)銀行。 監(jiān)管方面表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承諾收益欺騙消費者 根據通報,監(jiān)管方面隨機抽取某壽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發(fā)現,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同時,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這邊是保險公司假借銀行存款名義欺騙消費者,那邊是銀行銷售人員代銷保險產品時不合規(guī)。 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此外,據視頻資料,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虛假宣傳、無理拒賠 此次被監(jiān)管部門批評的還有一家財險公司,除了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之外,還無理拒賠或拖延理賠。 根據通報,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 其中,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同時,通報顯示,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網銷平臺“中槍” 監(jiān)管方面沒有點出具體的保險公司名稱,但兩家互聯(lián)網銷售巨頭的名字卻赫然在目。 被批評的壽險公司在支付寶平臺上存在虛假宣傳。 該壽險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其中“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 而前述財險公司則是在“滴滴出行”平臺上突破了備案的保險費率上下限。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了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網銷平臺出現上述違規(guī)現象,保險公司和網銷平臺誰該負責? 《國際金融報》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這取決于誰是銷售主體。 保險專業(yè)律師李濱表示,如果網銷平臺是實際的銷售主體,其在銷售時進行了夸大和誤導性銷售,那網銷平臺所負的責任應該更大。而保險公司的責任,在于對第三方宣傳頁面的放任,沒有糾正。 對此,支付寶方面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支付寶只是保險公司的一個代售渠道,保險公司入駐來銷售自己的保險產品,“粗略地理解,相當于在支付寶上開了一個店”。 銀保監(jiān)會方面指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國際金融報記者 唐燁)[詳情]
原標題: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銀行、保險違規(guī)營銷“坑”挖在哪兒? 來源:李致鴻 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 銀行、保險違規(guī)營銷“坑”挖在哪兒?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靠譜嗎?”不少消費者在咨詢保險產品前,內心往往心存疑慮。長期以來,“銷售誤導、理賠難、體驗差”等問題,影響著保險業(yè)和保險從業(yè)者的形象。 9月3日,銀保監(jiān)會通報了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這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違規(guī)行為包括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及管理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等違規(guī)行為。 從銀保監(jiān)會今年以來開出的罰單看,這些機構出現的問題具有一定共性。 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jiān)會系統(tǒng)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1735份,罰沒總計59.41億元,罰沒金額超過了之前10年的總和。經對銀保監(jiān)會系統(tǒng)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間作出的行政處罰執(zhí)行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已作出的11735份行政處罰決定中,已執(zhí)行完成11703份,執(zhí)行率為99.73%。 欺騙投保人 8月23日,銀保監(jiān)會下發(fā)《商業(yè)銀行代理保險業(yè)務管理辦法》,嚴格規(guī)范銀行代理渠道傭金問題,并首次通過量化規(guī)定推動銀行代理渠道回歸保險本源和保障。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此次通報中便披露了某大型商業(yè)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的問題。 具體而言,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而且,在監(jiān)管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時還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這些問題往往是消費者與保險公司最終產生理賠糾紛的源頭。 事實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止于此。例如,此次通報中還有某人壽保險公司電銷業(yè)務、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的問題。 在隨機抽取該人壽保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該人壽保險公司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此外,某財產保險公司亦存在這種問題,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財產保險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財產保險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一位保險業(y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現在網銷渠道競爭激烈,可能存在保險公司宣稱上名不符實的情況,這等于透支消費者對保險的信任。” 8月26日,人民銀行、銀保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與外匯局聯(lián)合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求規(guī)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 例如,不得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進行營銷宣傳。金融營銷宣傳不得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不得隱瞞限制條件;不得對過往業(yè)績進行虛假或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產品收益;不得對資產管理產品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保收益;不得對不同類型產品進行比較;不得使用偷換概念、不當類比、隱去假設等不當營銷宣傳手段。 無理拒賠 此次通報還顯示前述某財產保險公司多收保費的問題。 該財產保險公司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不僅如此,該財產保險公司還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財產保險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對于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的問題,不少消費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反饋,“一些網銷百萬醫(yī)療險投保起來操作、條件都很簡單,但理賠起來卻很難,找各種理由拖延、拒絕?!?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1821件,同比下降3.66%。其中,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1377件,同比下降4.10%,占投訴總量的97.97%;涉嫌違法違規(guī)投訴444件,同比增長22.99%,占投訴總量的2.03%。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原標題:兩家保險機構欺騙投保人遭通報批評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皓潔)隨著我國保險業(yè)務規(guī)模越來越大,侵犯保險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也日益突出。9月3日,銀保監(jiān)會網站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指出近期檢查發(fā)現某大型商業(yè)銀行、某壽險公司以及某財險公司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并進行通報,其中涉及問題包括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等。 根據《通報》,兩家保險機構涉及的問題主要為欺騙投保人,例如,某壽險公司的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另外,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而某財險公司也存在宣傳與合同條款不符的情況,該財險公司在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財險公司在理賠方面也存在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的問題?!锻▓蟆分赋?,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做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一家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因資料不齊全是不能直接拒賠的。通常保險公司理賠條線要求上傳進系統(tǒng)的理賠資料不能有差錯或缺失,差錯率2%就說明這個理賠崗審核資料有問題,所以資料不齊全一般不會上傳進系統(tǒng),理賠崗會直接退給業(yè)務員或者客戶,告知缺哪些材料,要求客戶再進行提供。 “如果基礎資料都齊全,也已上傳系統(tǒng),由總部核賠崗從資料里發(fā)現問題,會下發(fā)一個告知函等,然后把相關情況通知給客戶,客戶拿到告知函等之后須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資料?!痹撠撠熑搜a充道。 此外,銀保監(jiān)會點名的這家財險公司還存在多收保費的行為。例如,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基于上述問題,銀保監(jiān)會認為,上述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同時,監(jiān)管機構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 對此,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fā)展研究中心秘書長王向楠表示,宣傳與合同條款不符、虛假承諾在被發(fā)現后會增加公司的投訴率和退保率,影響公司以及保險業(yè)的聲譽,后者還可能促使保險公司日后采取高風險行為。而突破保險費率表上下限則影響公司自身的穩(wěn)健性,也破壞了行業(yè)秩序,屬于比較典型的惡性競爭。[詳情]
原標題:因侵害消費者權益,郵儲銀行、人保壽險、眾安在線三家機構遭監(jiān)管批評 銀保監(jiān)會近日在官網發(fā)布通報,對于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與兩家保險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了不點名批評。雖然通報中并未點名具體機構,但由通報情況和對應產品可對應出違規(guī)機構分別為郵儲銀行、人保壽險和眾安在線。 通報稱,某大型銀行涉及問題包括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及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披露中的產品綠卡通卡,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fā)行的借記卡。 另外涉及的一家壽險公司違規(guī)問題為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和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通報中指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為中國人保壽險旗下產品。 此外,還有一家財產保險公司被通報,通報問題包括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以及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通報顯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該產品對應公司為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銀保監(jiān)會明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銀保監(jiān)會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誤導銷售,一直是保險行業(yè)被消費者詬病的痛點。 明明是想去銀行存?zhèn)€錢,銀行銷售人員卻“熱心”地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并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上,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這種行為最近被銀保監(jiān)會“抓個正著”。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在官網上發(fā)布了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其中涉及1家財險公司、1家壽險公司、1家商業(yè)銀行。 監(jiān)管方面表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1 承諾收益欺騙消費者 根據通報,監(jiān)管方面隨機抽取某壽險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發(fā)現,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同時,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這邊是保險公司假借銀行存款名義欺騙消費者,那邊是銀行銷售人員代銷保險產品時不合規(guī)。 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此外,據視頻資料,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2 虛假宣傳 無理拒賠 此次被監(jiān)管部門批評的還有一家財險公司,除了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之外,還無理拒賠或拖延理賠。 根據通報,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 其中,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同時,通報顯示,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3 網銷平臺“中槍” 監(jiān)管方面沒有點出具體的保險公司名稱,但兩家互聯(lián)網銷售巨頭的名字卻赫然在目。 被批評的壽險公司在支付寶平臺上存在虛假宣傳。 該壽險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其中“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 而前述財險公司則是在“滴滴出行”平臺上突破了備案的保險費率上下限。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財險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了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網銷平臺出現上述違規(guī)現象,保險公司和網銷平臺誰該負責? 《國際金融報》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這取決于誰是銷售主體。 保險專業(yè)律師李濱表示,如果網銷平臺是實際的銷售主體,其在銷售時進行了夸大和誤導性銷售,那網銷平臺所負的責任應該更大。而保險公司的責任,在于對第三方宣傳頁面的放任,沒有糾正。 對此,支付寶方面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支付寶只是保險公司的一個代售渠道,保險公司入駐來銷售自己的保險產品,“粗略地理解,相當于在支付寶上開了一個店”。 銀保監(jiān)會方面指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 唐燁[詳情]
原標題: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被銀保監(jiān)會通報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歐陽劍環(huán))為切實維護銀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jiān)會辦公廳日前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通報了近期銀保監(jiān)會檢查發(fā)現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三件案例。 具體來看,第一家是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經查,該銀行違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取消和暫停商業(yè)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的規(guī)定,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 二是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經查,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三是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一是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二是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第二家是某人壽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在隨機抽取該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二是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1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第三家是某財產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欺騙投保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二是多收保費。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三是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原標題:因侵害消費者權益,三家銀行保險機構遭銀保監(jiān)會通報 銀保監(jiān)會2日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通報中的違規(guī)行為包含“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欺騙投保人”等。涉及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一家人壽保險公司和一家財產保險公司。 銀保監(jiān)會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以下是通報具體內容: 一、某大型商業(yè)銀行 (一)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經查,該銀行違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取消和暫停商業(yè)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7〕1250號)的規(guī)定,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 (二)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經查,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三)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一是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二是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二、某人壽保險公司 (一)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在隨機抽取該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二)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三、某財產保險公司 (一)欺騙投保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二)多收保費。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三)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原標題:郵儲銀行人保壽險等欺騙客戶被銀保監(jiān)會曝光通報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在銀保渠道購買分紅險時,銀行銷售人員可能會向你介紹稱,“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或者你可能會接到一通推銷保險產品的電話,對方告訴你購買一款長期意外險,就相當于在銀行存了一筆錢。 9月2日,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辦公廳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直指“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欺騙投保人的問題,涉及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一家人壽保險公司和一家財產保險公司。 銀保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三家機構均存在欺騙投保人 根據通報,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和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問題。經查,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該商業(yè)銀行存在欺騙投保人的問題。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此外,兩家保險機構均存在欺騙投保人等情況。一家壽險公司通報的情況顯示,在隨機抽取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而另一家財險公司除了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之外,還存在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便y保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監(jiān)管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 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不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網銷保險方面,宣傳頁面與實際保險條款不一致的現象也較為常見。 通報顯示,上述壽險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記者注意到,“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為人保壽險旗下產品,支付寶目前已下架了該產品,該公司目前在支付寶仍有一款“百萬身價兩全保險(B款)在售,目前銷量為2825份?!?對于上述財險公司的處罰顯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通告還顯示,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尊享”系列產品為眾安保險旗下主打產品。一位眾安保險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我司在接受檢查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相關會議及時傳達,并認真總結,切實反思,責成專項工作組制定并積極落實整改方案,立查立改。經梳理對照,此次監(jiān)管通報的問題宣傳頁面已在2018年年底主動下架,問題產品也進行了主動替換調整?!?該人士還表示:“公司目前已對外梳理產品規(guī)則、提升理賠時效,使保險產品更親民、更易理解;對內成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部,統(tǒng)籌公司整體的投訴處理及流程改進,及時對接客戶投訴訴求并妥善處理,不斷改善客戶體驗,降低投訴發(fā)生率。”[詳情]
原標題:銀保監(jiān)會通報三家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含人保壽險、眾安在線 作者:胡志挺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網站發(fā)布《關于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將近期檢查發(fā)現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進行通報。 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某大型商業(yè)銀行: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 根據通報,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存在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等“三宗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報中顯示的“綠卡通”借記卡,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1658.HK)發(fā)行的卡種。 1.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該銀行違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取消和暫停商業(yè)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7〕1250號)的規(guī)定,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 2.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3.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該銀行主要存在兩項問題。一是部分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此外,銀保監(jiān)會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某壽險公司:電銷業(yè)務和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 根據通報,某人壽保險公司存在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等兩項違規(guī)。雖然銀保監(jiān)會的通報并未披露該壽險公司名稱,但從通報中的產品“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等可以看出,該公司為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銀保監(jiān)會在隨機抽取該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該公司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2.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澎湃新聞注意到,目前,在支付寶平臺已無法搜到“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兩款產品。 某財險公司: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等 根據通報,某財產保險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等三項違規(guī)。雖然銀保監(jiān)會的通報并未披露該壽險公司名稱,但從通報中的產品“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等可以看出,該公司為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眾安在線,6060.HK)。 具體來看,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多收保費方面,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方面,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詳情]
銀保監(jiān)會緊急曝光2家險企侵權消費者!你猜都是誰?一“華”一“眾”? 來源: A智慧保 含蓄的表達,來通報銀行與險企的侵權消費者行為。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曝光,詳細通報一家大型商業(yè)銀行與兩家保險公司如何侵犯消費者權益。你猜都是誰? 9月2日,銀保監(jiān)會下發(fā)“銀保監(jiān)辦便函〔2019〕1266號”,面向各地監(jiān)管派出機構、各類銀行、各大保險集團、保險公司以各會管單位,所通報的就是三家銀行保險機構的銷售服務過程中的違規(guī)行為。 銀保監(jiān)會說 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監(jiān)管為民理念,扎實做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切實維護銀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將近期我會檢查發(fā)現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通報。 某大型商業(yè)銀行:年費小額管理費違規(guī)收 違規(guī)收取賬戶年費 經查,該銀行違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取消和暫停商業(yè)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7〕1250號)的規(guī)定,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福建、四川、西藏部分“綠卡通”借記卡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年費。 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經查,該銀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違規(gu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guī) 一是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該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 二是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發(fā)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你猜它是誰 中國郵儲銀行? 某人壽保險公司:電銷網銷都欺騙、電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 在隨機抽取該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電話銷售保單中,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及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的問題。部分坐席在電話銷售過程中以銀行存款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機構責任條款或告知不全等。 網銷業(yè)務欺騙投保人 該公司通過支付寶平臺銷售的“100萬自駕車兩全險”和“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存在虛假宣傳?!?00萬自駕車兩全險”的“非意外身故/全殘”保險責任描述的部分內容在合同條款中并無規(guī)定,“意外住院津貼補助”的保險責任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等。 你猜它是誰 華夏人壽? 某財產保險公司:欺騙、多收、拒賠樣樣有 欺騙投保人 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間,該公司在其官網和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銷售宣傳用語與合同條款或事實不符。該公司在官網銷售的“尊享e生醫(yī)療險2017”產品銷售宣傳頁面稱“只要確診癌癥,從此無免賠額”、“100%賠付比例”,與合同條款不符。 多收保費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間,該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和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時,突破向原保監(jiān)會備案的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 該公司以提供資料不齊全為由將部分理賠案件作拒賠處理,超出《保險法》規(guī)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賠款和發(fā)出拒賠通知。 你猜它是誰 眾安保險? 銀保監(jiān)的警鐘 上述三家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結合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圍繞違規(guī)收費、銷售誤導、惜賠拖賠等侵害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詳情]
專題評論加載中...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