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耀斌
5月6日上午九點五十分,石嘴山市政府會議室氣氛變得緊張,參會人員陸續到達,“主角”袁永興卻偏偏“失聯”了。這場由石嘴山市委書記參加、市常務副市長主持召開、有各部門負責人出席的會議,旨在研究寧夏申銀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銀特鋼”)與北京建龍集團的重組問題。
申銀特鋼實際控制人和法人代表袁永興失聯,讓這場會議無法按計劃在十點準時召開。經過各方緊急尋找發現,當天早上,袁永興被來自江蘇省溧陽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宗金福等人拘留,原因是申銀特鋼未能及時執行法院判決的一筆1.86億元民間借款。
作為當地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申銀特鋼是寧夏第四大企業和第一大全產業鏈鋼鐵企業,67歲的上海人袁永興則是國內較早的一批實業家,在上海和江蘇溧陽市創辦過多家大型企業,2012年投資110億元進入石嘴山。
1.86億元借款起因于申銀特鋼與溧陽“包工頭”沈水才公司間的合作,石嘴山市政法委曾向江蘇方面發文說明,申銀特鋼不欠沈水才公司的借款,相反,是后者欠前者7億多元。
圍繞1.86億元借款,溧陽法院采取了力度空前的“追債”措施,各部門從立案、保全、審判、執行多環節聯動辦案,最終實施抓捕。在袁永興被拘留之前,作為案外人和債權人的上海市政協委員仇瑜峰,亦被溧陽法院指令溧陽市警方刑事拘留。
在派出所內被迫代償申銀特鋼的“借款”后,仇瑜峰被迅速取保候審。盡管該案因錯誤執行被江蘇省公安廳督辦而撤銷,但仇瑜峰在派出所里簽下的一系列與執行無關的代償協議,最終將仇瑜峰和袁永興這兩位百億富豪重重裹挾,沈水才據此又發起了多起訴訟。
恰恰相反,袁永興和仇瑜峰在江蘇分別起訴沈水才的多起訴訟審理的并不順利。就這樣一筆已經消失的1.86億元民間借款,讓兩名百億富豪束手無策。在溧陽公安局拒絕了仇瑜峰10億元國家賠償申請后,常州市公安局于2019年5月23日受理該案并進行了復議。
禍起融資
申銀特鋼于2012年4月在石嘴山成立,投資110億元打造集洗煤、球團、燒結、石灰、煉鋼、軋鋼、制氧、超細粉、物流等于一體的節能環保循環經濟全產業鏈鋼鐵聯合企業。經過幾年的發展,申銀特鋼以“申銀”牌高強、抗震、耐蝕螺紋鋼獲得寧夏自治區“行業領軍品牌”,2018年產值84億元,位列寧夏第四大企業。
申銀特鋼創始人袁永興曾創辦過申特鋼材等多家知名企業,屬于鋼鐵行業的老人。2012年,經過多方考察后,袁永興選定了石嘴山創辦申銀特鋼,長期跟隨他承接工程建設的沈水才也隨之而來。
以包工頭起家的沈水才是江蘇溧陽人,主要從事工程建設,袁永興創辦多家企業的土建工程均由沈水才承接。在外闖蕩并積累資金后,沈水才在老家溧陽曾開發過一個小樓盤。 申銀特鋼在建設中,因資金周轉困難,袁永興提出希望沈水才能夠幫助融資。2013年初,沈水才以其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通過商票相互貼現的方式,向常州市的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貸款4.48億元,申銀特鋼和袁永興提供擔保。
銀行流水顯示,4.48億元貸款中的1.86億元由沈水才實際控制的公司分五筆轉賬給申銀特鋼,隨后,1.86億元中的1.26億元再次通過申銀特鋼和沈水才合資公司,又轉回沈水才實際控制的公司。
銀行合同顯示,沈水才公司貸款年息為6%。以借款名義轉給申銀特鋼的1.86億元,申銀特鋼要按年息15%支付,沈水才據此獲得了轉貸的第一筆收益。從流水上看,申銀特鋼僅使用了4.48億元貸款中的6000萬元,但經過申銀特鋼賬戶的金額則是1.86億元。
申銀特鋼資金困難發生在2014年,這一年,鋼材價格急劇下降。沈水才和他控制的公司要求申銀特鋼支付工程款和借款,雙方利益糾纏加劇。
2016年9月8日,在石嘴山市委市政府的協調下,申銀特鋼控股的新生焦化和晟達通實施增資擴股與債務重組(即債轉股)。債轉股后,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分別持股82%。經過審計和評估,沈水才的債權不僅轉化為新生焦化和晟達通的投資款及增資款,而且沈水才的公司還欠申銀特鋼7億多元。
新生焦化和晟達通公司,在申銀特鋼節能環保全產業鏈中負責煤炭供應、廢氣回收和發電供電等配套,成立之初申銀特鋼分別持股60%、60%,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分別持股40%、40%。
當時記載,債轉股的第二天,新生焦化和晟達通在工商局進行了股權變更登記,沈水才成為這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并行使管理和運營權,申銀特鋼和沈水才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由此發生逆轉。
截至目前,沈水才方面并未支付增資擴股資金、申銀特鋼投資款等。石嘴山市政法委于2018年7月16日專門給常州市政法委發函說明,根據第三方審計確認,債務重組后沈水才實際控制的新生焦化和晟達通欠申銀特鋼投入入資款7億元。
不過,沈水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石嘴山政法委這個文件是錯誤的。“申銀特鋼還欠他的工程款。”而在申銀特鋼的賬目上,雙方已經對賬,申銀特鋼已經支付了沈水才方面的工程款。
虛假訴訟
一年后,在債權債務主體已經變更的情況下,沈水才公司向溧陽市法院起訴申銀特鋼歸還1.86億元借款。彼時,申銀特鋼已在仇瑜峰的托管之中。
在資金出現困難的2014年,仇瑜峰進入了申銀特鋼。同為上海人的仇瑜峰與袁永興合作已久,創辦了上海中崇集團、盛玄集團等多家較為知名企業,而讓仇瑜峰在業內聲名大噪的是其強勢入主上海老牌上市公司新黃浦置業,并擔任董事長。
袁永興、仇瑜峰和沈水才之間的三國殺即將拉開序幕。袁永興介紹,在創辦申銀特鋼時曾向仇瑜峰借款、融資15億元左右。為了能夠收回資金并保障申銀特鋼持續發展,自2014年起,仇瑜峰與申銀特鋼達成《鋼材代銷協議》等多份約定,其中包括前者負責為申銀特鋼提供原材料并負責產品銷售來控制公司資金。
2015年,雙方以讓與擔保的方式再次約定,申銀特鋼將51%的股份由仇瑜峰代持并在工商部門變更到仇瑜峰控制的公司名下,由此形成袁永興主抓公司內部事務,仇瑜峰負責公司之外的銷售、融資,袁永興依然擔任公司董事長和法人代表,公司總經理則通過市場公開招聘。
讓與擔保,是以當事人權利(所有權)轉移達成擔保信用授受目的,但不改變所有權權屬。之后在關于實際控制人問題上,申銀特鋼和袁永興曾多次行文明確表示,袁永興是實際控制人。
托管期間,申銀特鋼與新生焦化、晟達通之間因生產配合多次發生沖突。2017年7月,沈水才公司就1.86億元“借款”向溧陽法院對申銀特鋼提起五起訴訟,五起訴訟基于當時1.86億元“借款”分別以4000萬元、1600萬元、4600萬元、3400萬元和5000萬元轉入申銀特鋼賬戶。
結合“兩高”嚴抓虛假訴訟的文件,華一律師事務所屈振紅律師認為,對已經消失的債務發起訴訟,沈水才公司顯然涉嫌虛假訴訟。“拆分案件規避管轄,溧陽法院應該裁定合并審理并將案件移交給常州中院。”
申銀特鋼沒有派人參加第一起4600萬元的訴訟。按照袁永興的說法:“不是申銀特鋼欠沈水才公司的錢,而是沈水才公司欠申銀特鋼的錢,所以沒有必要參加答辯。”
2017年12月4日,溧陽法院判決申銀特鋼歸還4600萬元本金及按照年息15%的利息。案件上訴至常州市中院,申銀特鋼債轉股的抗辯理由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常州中院維持了溧陽法院的判決。
盡管石嘴山市政法委為此專門行文向常州方面說明了雙方債務情況,溧陽、常州兩級法院還是陸續判決了申銀特鋼歸還沈水才公司1.86億元中其他四筆借款和利息。
訴訟期間,溧陽法院就其中已生效的1.02億元判決執行裁定查封了申銀特鋼價值1.02億元的螺紋鋼,但實際上只查封到了價值約3000萬元的螺紋鋼。
2017年9月28日,仇瑜峰以其控制的上海盛玄集團和江南農村商業銀行達成協議,購買了沈水才公司以及申銀特鋼擔保的4.48億元貸款債權。“為保證申銀特鋼的正常運轉,避免陷入訴累。”仇瑜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抓人
購買銀行債權的措施并沒有能夠緩解申銀特鋼的司法壓力。2018年6月,仇瑜峰控制的公司向溧陽市法院提出了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根據仇瑜峰公司與申銀特鋼簽訂的《鋼材代銷協議》顯示,溧陽法院查封的螺紋鋼是由仇瑜峰公司支付了全款購買,所有權不屬于申銀特鋼。
執行異議被溧陽法院擱置不理,而螺紋鋼在查封后一年多未得到溧陽法院的任何拍賣等處置措施。為了避免螺紋鋼腐蝕折損,仇瑜峰公司員工用新的螺紋鋼來替換查封的螺紋鋼。隨后,有三名員工被溧陽市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物為由拘留。
在同一時間,仇瑜峰控制的上海盛玄集團就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轉讓的4.48億元債權起訴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并對沈水才公司包括1.86億元執行標的在內的有關財產進行了保全。自2018年底常州中院陸續判決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償還4.48億元借款和利息。
情況突然發生變化。2018年7月15日,仇瑜峰在深圳過關去香港時,被深圳警方直接刑事拘留,原因是溧陽公安局以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對仇瑜峰發出網上通緝。
仇瑜峰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理解。“溧陽警方在未與我有任何聯系溝通的情況下,怎么能夠將我網上通緝?”按照規定,網上追逃的前提是在無法聯系或者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位置的情況下才予以實施。
2018年7月18日晚,仇瑜峰被溧陽警方帶回溧陽城南派出所,并在派出所關押5天。按照規定,犯罪嫌疑人應在抓捕后24小時內送入看守所。
根據事后仇瑜峰向江蘇省公安廳的反映材料顯示,在簡單體檢后,派出所負責人要求他承認自己是申銀特鋼的實際控制人并還錢。
仇瑜峰反復解釋,當初和申銀特鋼以托管方式合作是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他不是實際控制人。“沈水才的公司欠了我五六個億本息,我才是沈水才及其公司的債權人,現在他抓我,實質上是債務人把債權人抓了。”
7月19日,溧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施阿青會見仇瑜峰后,要他承認是申銀特鋼的實際控制人,同時趕快歸還沈水才正在執行1.86億元中的三筆合計1.02億元執行款。“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其間,警方安排了仇瑜峰和他的律師在派出所見面,仇瑜峰通過律師向有關方面報了平安。對于仇瑜峰來說,7月20日是個關鍵時間:必須到場簽署一筆40億元續貸手續,首次參加上海新黃浦置業臨時股東會議。
無奈,仇瑜峰在派出所里向施阿青手寫了一份《債務代償承諾書》。他承諾分三筆為申銀特鋼代償1.02億元的執行款。7月21日,仇瑜峰指令將第一筆3400萬元代償執行款匯入溧陽法院。“施阿青答應簽完字付完第一筆款就可放人,但溧陽法院執行局和公安局又說沈水才和他的律師堅決不同意放人,必須談條件。”
派出所外面,仇瑜峰的上海盛玄公司與申銀特鋼、沈水才公司正在磋商《執行和解協議書》。7月22日下午,溧陽市法院拿到《執行和解協議書》后,向溧陽警方發出《情況說明》文件指令,仇瑜峰獲得取保候審走出派出所。
施阿青在電話中以“不知道誰是被執行人,這事得問法院”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進一步采訪。“溧陽公檢法多部門介入,竟然沒有查清楚申銀特鋼的實際控制人,對仇瑜峰采取措施,涉嫌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涌認為,脅迫下簽訂的承諾書與和解協議書應該撤銷。
撤案
取保候審后,仇瑜峰不斷地在追問溧陽警方兩個問題:“既然是法院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溧陽警方為何不進行偵查?把我刑事拘留后,為什么沒人辦案,方方面面就是一門心思要錢呢?”
彼時,仇瑜峰的申訴恰逢中央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江蘇省公安廳成立工作組介入督辦,2018年12月6日,溧陽市公安局出具決定書撤銷該案,理由是申銀特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沒有犯罪事實”,同時以對仇瑜峰“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為由解除取保候審。
仇瑜峰“被迫”在溧陽公安局簽下的《執行和解協議書》惡果卻正在顯現。在承諾分三期代償1.02億元執行款之外,還增加了大量與執行無關的義務。“上海盛玄公司與申銀特鋼沒有根本利害關系,《執行和解協議書》嚴重超出了法院執行的范圍。”王涌表示。
《執行和解協議書》等要求仇瑜峰控制的上海盛玄公司對1.86億元剩余兩筆8400萬元及其利息承擔擔保責任,對正在起訴沈水才公司歸還4.48億元銀行轉讓債權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對袁永興對沈水才的債務起訴袁永興等合同糾紛案承擔擔保責任等。
據《執行和解協議書》,在沈水才公司起訴申銀特鋼歸還1.86億元中的5000萬元貸款中,常州市中院將上海盛玄公司追加為第三人。2019年2月,溧陽市法院向上海盛玄公司強制執行1.02億元的執行款中剩余的3200萬元以及1.02億元的利息,并凍結有關賬戶和查封額有關財產。
同年2月,沈水才以七個案件起訴申銀特鋼歸還自己墊付給江南農村商業銀行4.48億元貸款1.77億元利息,理由是沈水才自己通過其他融資渠道已經支付。依據《執行和解協議書》,上海盛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溧陽法院裁定書顯示,銀行貸款年利息為6%,沈水才公司“轉貸”給申銀特鋼的年利息是13%,1.77億元是以銀行借款為基數按照年利率13%計算的墊付款再按年利息15%計算而來。
按照計劃,溧陽法院準備以速裁的方式對這七個案件進行審理,后在申銀特鋼、仇瑜峰等提出管轄異議下,2019年4月8日,溧陽法院做出裁定:“原告(沈水才)分成7個案件提起訴訟系規避級別管轄,案件應該合并審理但超出了溧陽法院管轄范圍,案件移交到常州中院。”
在袁永興看來,沈水才及其公司發起的一系列虛假訴訟讓他異常頭疼。“從債權重組結束后,沈水才及其公司不僅沒有及時償還有關債務,而是通過1.86億元虛假訴訟綁架各方獲得虛假利益,這些利益包括無償獲得新生焦化、晟達通公司幾年的收益,無償使用4.48億元銀行貸款,以及通過高利轉貸的名義索要自己使用的銀行貸款利息。”
不過,相比沈水才公司獲得生效判決的效率,申銀特鋼在江蘇高院起訴沈水才及其公司在新生焦化、晟達通公司債轉股中應該支付的投資款、注資款以及股東收益等三個合計12億元的案件,卻遲遲得不到判決。
因不執行判決、裁定,仇瑜峰被溧陽公安機關按照溧陽法院的要求采取刑事拘留一年后,2019年5月6日袁永興又被溧陽法院以同樣的名義拘留。
到底誰是申銀特鋼的實際控制人?又是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對公司實際控制人采取強制措施?長期負責沈水才公司案件的溧陽法院執行局局長周福嶺、副局長宗金福5月15日告訴記者,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不能回答。“不過,因為仇瑜峰對沈水才發起了銀行債權訴訟,沈水才如果不去追討1.86億元,他自己就得完蛋。”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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