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資擔保如何發力
政府性融資擔保是破解小微企業、“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
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總經理 向世文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做好民營企業和小微、“三農”融資服務工作。
政府性融資擔保是破解小微企業、“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幫助解決銀行“不敢貸、不愿貸”-“投放難”和小微企業、“三農”“缺信用、缺信息”-“貸款難”這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難點和痛點,國家層面進行了專門部署并出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就新形勢下做好小微、“三農”融資擔保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這是國務院繼2015年印發《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下稱“43號文件”)、2017年頒布《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2018年批復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之后,及時出臺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對規范全國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運行,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緩解小微企業、“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堅持準公共產品定位,有所為有所不為
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業務風險高、收益低、外部效應強,是典型的準公共產品。繼43號文件明確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之后,《指導意見》進一步強調要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準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
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要堅持以支小支農為理念引領各項業務發展,專注于服務小微企業、雙創主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等資金需求主體,為其解決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問題;為出資人特別是銀行分散資金風險,引導更多金融資金進入,破解小微、“三農”融資難融資貴難題。這既是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履行自身職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支持普金融發展、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方式。
《指導意見》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嚴格控制閑置資金運作規模和風險,逐步壓縮大中型企業擔保業務,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逐步達到80%以上,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
二是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運作的“四個不得”,即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 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臺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堅持降費讓利,幫助降低融資成本
《指導意見》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在保障自身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合作業務條件明確規定“原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于2%/年”,并優先選擇原擔保費率低的原擔保項目,將適時調降再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于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以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目前一些省市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平均擔保費率已降至2%以下,大幅低于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同類業務擔保費率。
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業務風險高、收益低,為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除了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通過低再擔保費率積極引導外,中央及地方財政也要通過直接擔保費補貼等方式給予支持,以切實降低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率。
對此,《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中央財政要對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獎補激勵。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擔保業務給予適當擔保費補貼”。
堅持共擔風險,加強銀擔可持續合作
國內外大量實踐證明,做好小微企業、“三農”以及“雙創”主體等融資服務,需要銀行、融資擔保機構雙方建立可持續合作機制,共同發揮作用。目前,相當一部分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風控能力還弱于銀行機構,由銀行機構參與分擔一少部分風險責任,有利于銀擔雙方共同做好風險控制,這是銀擔可持續合作的重要基礎。
為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指導意見》明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的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均不低于20%,省級再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相應確立了各方分擔風險的基本原則;強調加強銀擔“總對總”合作,明確提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要推動轄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總對總’合作”。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成立伊始即高度重視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總對總”合作,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與銀行2:8共擔風險的原則,目前已與10家銀行簽署了“總對總”合作協議,并分別與光大銀行、郵儲銀行聯合下發了《關于推進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合作的指導意見》,逐項細化戰略合作協議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銀擔雙方的權利義務。還通過召開全國銀擔業務合作推進會全力推動有關政策落地。
強化財稅扶持,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2015年以來,隨著經濟增長放緩,全國融資擔保行業融資擔保代償率基本維持在3%以上,年均新增擔保代償基本處在600億元左右的高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經營普遍處在保本微利或虧損的狀態。
在此情況下,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要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迎難而上擴大小微、“三農”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并保持較低擔保費率,就亟需進一步加大財稅扶持力度。
對此,《指導意見》要求財政部門主動作為,切實加大正向激勵,通過獎補支持、資金補充、風險補償、代償損失核銷、績效考核等一系列政策,以期切實幫助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中央財政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30億元專項資金,對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獎補激勵。
相信隨著《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相關財稅扶持力度會進一步加大,將為政府性融資擔保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責任編輯:陳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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