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IPO名稱引爭議 實控人舟山國資回應“不許用”

普陀山IPO名稱引爭議 實控人舟山國資回應“不許用”
2018年04月13日 05:43 21世紀經濟報道

  “普陀山”IPO名稱引爭議 實控人舟山國資回應“不許用”

  本報記者 董鵬 成都報道

  早于4月初完成IPO材料更新的普陀山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卻在昨日掀起一場波瀾。

  一切緣起于,中國佛教協會與普陀山旅游公司實控人舟山國資委雙方,對“普陀山”名稱使用的雙雙表態。

  4月11日,中國佛教協會官網還發表了一篇《誰在將佛教商業化?——普陀山上市的憂思》文章。該文直接指出,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對中國民眾的社會心理將產生深遠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普陀山與山西五臺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華山并稱為中國佛教四大名山。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華嚴經》“Potalaka”(普陀洛迦或補怛洛迦)的音譯,該經記載“普陀山”為觀自在菩薩(觀音菩薩)的住地。

  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資產,主要包括旅游客車、旅游索道、旅游客運,以及香品生產銷售、旅游商品銷售、旅游配套服務等業務,而未涉及景區門票收入。

  實際上,九華旅游(603199.SZ)上市前也曾將門票收入剝離出體外。

  其中原因便在于國務院2006年出臺的《風景名勝區條例》要求,風景名勝區門票由管理機構負責出售,門票收入和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不得將規劃、管理和監督等行政管理職能委托給企業或者個人行使。

  自此條例實施以后,景區門票不能作為上市主體的收入,但是早在1997年便上市的峨眉山A(000888.SZ)并未受此影響。

  由于缺乏收入大頭門票業務,這類旅游景區收入難以形成規模,甚至凈利潤僅有幾百萬,這讓彼時推進IPO的普陀山和五臺山陷入兩難。于是,五臺山更是在2012年宣布“不考慮上市了”。

  即便如此,前述佛協文章認為,雖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資產,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資源,佛教寺院、圣跡及觀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撐其上市業務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賣點”和“保障”。

  該文章還指出,此次若以“普陀山”的名稱上市成功,還會產生示范和連鎖效應,諸如五臺山、梵凈山、武當山等佛教道教名山難免會陸續效仿跟進。

  對此舟山市國資委12日明確回應稱,“反對利用宗教商業炒作,如上市審核通過,在提交股票名稱審核時,將充分考慮各方關切,不以‘普陀山’作為股票名稱?!?/p>

  可以預見的是,即使本次普陀山能夠通過發審委審核,未來股票簡稱也將加上“旅游”或者“文旅”等字樣。

  無獨有偶。2017年3月,山西五臺山文化旅游集團再次改口,并公開招募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及評估機構,重新籌備啟動IPO。

  隨著此次普陀山引發廣泛爭議,類似資產IPO或將面臨更為嚴格的審核,屆時四大佛教名山能否齊聚A股仍是未知。

責任編輯:陳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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