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0日訊(記者熊麗)為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投資項目監管,有效預防和化解產能過剩,推動城軌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投資項目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加強產能監測預警,完善投資項目監管,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規范發展。
通知指出,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健全投資項目備案規則和程序,嚴格執行項目代碼制度,制定城軌車輛及牽引、制動、信號系統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依法依規辦理投資項目備案。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及時掌握投資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加強對城軌車輛及牽引、制動、信號系統投資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
通知強調,嚴控城軌車輛新增產能。省級發展改革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本地區城軌車輛新增產能。城軌車輛產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區,不得新增城軌車輛產能。企業申請建設擴大城軌車輛產能項目,上兩個年度產能利用率應均高于80%。
通知指出,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一是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省級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等要加強城軌車輛產業發展與國家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城軌建設規劃的銜接,以城軌建設實際需求為導向,在嚴控新增產能的前提下,積極調整優化產業布局,推動產能向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聚集,著力構建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產業發展格局。二是推動企業業務轉型。省級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轉型、整合、轉移、退出”的思路,積極調整現有城軌車輛制造、組裝企業業務結構,推動一批企業逐步轉向城軌車輛的架修、大修和維保業務,推動一批企業進行區域優化整合、壓縮產能規模,推動一批企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積極探索產能轉移途徑,推動一批企業發展綠色智能交通等新興業務。三是提升企業競爭實力。城軌裝備制造企業要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核心技術,研發先進適用的城軌車輛,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提高自主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水平。要加強資本、技術等合作,積極開展兼并重組和戰略協作,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
通知強調,加強城軌項目招投標監管。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城軌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法將項目招標投標與生產企業投資設廠相捆綁等行為,嚴格予以查處,堅決遏制地方保護主義,維護市場秩序。要創新招投標方式方法,大力推廣電子招投標,實行全流程在線交易、信息公開和動態監督,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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