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關口把關 中注協懲戒“缺位的看門人”

年報關口把關 中注協懲戒“缺位的看門人”
2018年02月07日 06:32 新浪證券綜合

  來源:上海證券報

  年報披露的大幕雖然才拉開一角,但負責審計把關的注冊會計師們早已投入了戰斗。與往年一樣,2017年底,中注協發出了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報審計工作的通知;不一樣的是,日前,中注協又專門發布了一份執業質量檢查通告,對3家會計師事務所和11名注冊會計師予以懲戒。這是在關鍵時刻敲響警鐘:作為“看門人”的注冊會計師們,要謹防缺位、失職,要給年報審計把好關。

  3所11人遭懲戒

  1月24日,中注協公開披露了第十六號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通告。通告顯示,在2017年的執業質量檢查中,經過對5家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下稱:證券所)51個項目的審計報告的檢查,決定對3家證券所和11名注冊會計師(下稱:“3所11人”)予以懲戒。

  具體包括:對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中喜所)及其首席合伙人張增剛予以通報批評,對注冊會計師馬燕、石擁軍予以公開譴責;對中準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中準所)予以通報批評,對注冊會計師溫艷冰、劉偉、劉昆、常明予以通報批評;對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上會所)予以訓誡,對注冊會計師劉冬祥、李則華予以公開譴責,對注冊會計師史海峰、陳永生予以通報批評。

  據悉,2017年,中注協派出5個檢查組、67名檢查人員,對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準所、上會所和中喜所等5家證券所進行檢查,在抽查了51個項目的審計報告(其中,上市公司25份,新三板公司16份,發債企業7份,其他企業3份)后,作出了上述決定。

  對于受懲戒的3家證券所和11名注會師,中注協在通告中指出的問題包括“質量控制體系存在缺陷”、“關鍵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設計不恰當或未有效執行”、“相關注冊會計師未能勤勉盡責”等。

  按照中注協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可導致中注協對會員訓誡、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的情形包括:違反《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違反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違反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違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的規定;阻撓或拒絕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質量檢查和調查等。

  警鐘為何而鳴

  顯然,“3所11人”的問題較集中地反映在上市公司和掛牌公司2016年報的審計中。

  據記者獲得的材料,結合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3所11人”涉及的執業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阻撓或拒絕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質量檢查和調查”類以及“違反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類等兩大方面。

  其中,前一類違規行為發生在中喜所。該所未在審計報告日后60天內完成對某公司2016年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工作。在現場檢查期間,雖經檢查組多次要求,但中喜所仍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全部審計工作底稿,導致檢查組無法對該公司的整體審計質量發表意見。

  至于后一類“違反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違規行為,則存在多種情形。

  一是注會師在審計時未以應有的職業謹慎來計劃和執行審計業務。根據通告,中準所注冊會計師劉昆和常明、上會所注冊會計師劉冬祥和李則華應屬此類情形。其中,劉昆和常明未充分關注某公司長期未取得所有權房產交易的對手時任該公司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判斷雙方交易的合理性;未充分關注該公司向該交易對手指定的第三方付款、兩年后退回并再次向該交易對手支付等大額資金往來事項的性質。同時,劉昆和常明未充分關注該公司對同一標的別墅先租賃、后改擴建、再承諾購買等一系列長期推延交易的商業實質及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等。

  而上會所劉冬祥和李則華未對2016年某公司確認大額投資收益改變盈虧狀況的情形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未設計和實施有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他們未充分關注并分析該公司在被投資合伙企業未實際分配、無實際現金流的情況下,按特定收益分配方式確認大額投資收益的依據;未充分關注并分析被投資合伙企業凈利潤主要來源于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不同估值方法形成公允價值大額增值的合理性。

  二是注會師在審計時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結論。中準所注冊會計師溫艷冰和劉偉、上會所注冊會計師史海峰和陳永生當屬此類情形。資料顯示,溫艷冰和劉偉在審計中,僅依據某公司提供的“2016年12月31日已發貨未開票客戶明細”、“發出商品統計線性表”和部分“銷售出庫單”,大額調增該公司2016年度營業收入,改變了該公司列報的盈虧狀況。對于該審計調整事項,他們未抽取足夠的樣本進行細節測試;未統計出庫樣本抽查中發現的無客戶簽收的異常金額,未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未通過函證等程序獲取審計調整的外部證據。

  此外,溫艷冰和劉偉未對該公司預付賬款與采購金額的異常差異執行進一步審計程序;未關注非購銷原因形成的應付賬款的商業實質;未對管理費用中金額大幅變動的項目執行有針對性的審計程序。構成了重大審計調整證據不充分。

  史海峰和陳永生則未對某公司2016年度重要收入的性質獲取有針對性的審計證據,未充分關注該公司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回購承諾書將大額專項應付款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合理性;未充分關注該公司將大額政府補助確認為營業外收入的會計憑證與政府補助文件對款項性質描述不一致的異常情況,未評估該大額政府補助是否與資產相關;未充分關注該公司涉訴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此外,他們還未履行上會所內部質量控制程序,未向總所報備即以分所名義出具了審計報告。

  三是注會師在審計時未按規定編制、歸整和保存審計工作底稿。據悉,中喜所注冊會計師馬燕和石擁軍提供的某公司2016年度財務報表部分審計工作底稿中,未涵蓋審計計劃中提及的收入確認、股權收購、對外投資等重點審計領域,也未涵蓋該公司2016年報中顯示的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其他重要財務報表項目。

  “3所”的業務版圖

  按中注協的披露,此次被訓誡的上會所以及遭通報批評的中喜所、中準所,在2016年報審計業務數量上,排名均位居后50%,審計量分別為30家、29家、15家,而審計業務量第一的立信所達504家,排名前九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務量均在100家以上。

  記者嘗試著查找了一下“11人”在A股的業務范圍。中喜所馬燕和石擁軍共同簽字的2016年度上市公司年報,是創業板公司朗源股份,中喜所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上會所劉冬祥和李則華共同簽字的2016年度上市公司年報,是中小板公司深圳惠程。2017年6月5日,深圳惠程收到深交所對其2016年年報的問詢函。

  中準所的劉昆和常明業務相對較多,他們2016年度攜手審計的上市公司包括紫鑫藥業吉藥控股通葡股份龍韻股份。其中,紫鑫藥業、吉藥控股、通葡股份收到過交易所關于2016年年報的問詢函。

  “11人”審計的新三板公司2016年報項目有29家。其中,劉冬祥和李則華“二人組”合計有10家;史海峰、陳永生“二人組”合計有5家;溫艷冰、劉偉“二人組”合計有11家;劉昆、常明“二人組”合計有3家。

  “涉身須戒,一失足成千古恨;事路如斯,不慎獨終成恨事。”華山上的這副對聯,當以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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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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