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的多種完成方式(4):要約收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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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4日 12:11 《全球財經觀察》 | |||||||||
要約收購 也稱公開收購,是指一家公司繞過目標公司董事會,以高于市場的報價直接向股東招標的收購行為。收購方直接在市場上收集股權,事先并不需要征求對方同意,因而也被認為是敵意并購。此外,當一家公司的控股權改變,或在一個并購項目中控股權轉移至收購方時
進行要約收購時,要約應首先提交給被收購方的董事會或其顧問。被收購方的董事會在收到要約后,通知聯交所對其股票停牌。被收購方的董事會有義務盡早對潛在的收購進行公告。由于要約收購會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在公開宣布前的保密工作相當重要。之后,收購方應提交收購文件,而被收購方應提交收購通函,其中應披露其獨立財務顧問對要約的公平及合理性做出的書面判斷。如果收購文件和收購通函同時發出,則至少應給股東21天的時間對是否接受收購給出回應。若收購通函晚于收購文件發出,則至少應給股東28天的時間給出回應。 實例:SAB/AB收購哈啤 2003年7月3日,哈啤以每股2.29港元的價格以6.75億港元將29.41%的股權出售給SAB,同時還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另外,SAB還擁有中國第二大啤酒商華潤啤酒49%的股權。為了防止SAB將哈啤和華潤啤酒合并,2004年5月2日,AB以10.8億港元 (每股3.70港元)的價格收購了哈啤29.07%的股權。同日,哈啤與SAB終止了戰略合作關系。而SAB立即做出強烈反擊,宣布以每股4.30港元的價格全面要約收購哈啤,旨在成為哈啤的絕對控股股東,最終把競爭對手AB逐出場外。在哈啤爭奪戰中,AB于2004年5月31日從哈啤其他股東手中以每股5.58港元的價格進一步收購了哈啤6.9%的股權,至此AB持有36%的股權而成為哈啤的第一大股東。按監管條例,AB公司必須進行要約收購。2004年6月2日,AB出價7.2億美元全面收購哈啤,而SAB退出競價。 聯系編輯wangkai@gfo.cn 相關專題: 《全球財經》特別報道系列文章:解剖海外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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