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2月20日消息,由新浪網主辦的“新浪金麒麟·2018保險高峰論壇”今日在北京舉行,車車科技首席運營官李超出席圓桌論壇并發言。
李超認為,科技創新在保險互聯網化、保險科技化的進程中面臨三大風險。
第一個風險是產品風險。產品風險拿車險來講,車險是一個同質化產品,之前的創新更多在于產品設計上。但是產品設計好之后落地進行銷售可能會出現很大的問題。這是整個國內行業形勢和監管情況決定的。
第二個風險是數據風險。現在個人數據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在保險交易中會產生很多客戶的詳細信息,比如車險會顯示投保人和車輛信息。進行科技創新時我們必須要考慮個人數據的安全性。
第三個風險是合規風險。保險經營畢竟是受監管的,合規永遠是紅線,是堅決不可突破的底線,做任何創新和變革之前都要考慮。但是我們有很多平臺科技公司是觸碰到了一些合規性的東西,特別是交易的合規。
以下是發言實錄:
李超:我講一下從科技創新在保險互聯網化、保險科技化的風險點。
第一個是產品是否能夠順利落地的風險。產品風險拿車險來講,車險是一個同質化產品,之前的創新更多在于產品設計上。15、16年很多創業公司做車險的創新,通過科技的手段想改變車險的定價,當時是UBI車險大熱的時間。在于把從車定價到從人定價,采集人的因子只能通過價值行為習慣,傳感器,從外觀設備,后面通過智能手機的位置傳感器和陀螺儀的傳輸數據。但是后來發現即使UBI產品,從人的定價模型來看是成立的,可是設計成產品之后,落地進行銷售會有很大的問題。因為這是整個國內的行業,包括我們監管的一些因素在里面,包括保險公司的經營策略,造成了這個場景不具備市場銷售的條件。它能夠定出價來,而且可以相對的比現在保險公司的組合系數和渠道系數更能準確的定價,但是沒辦法落到交易。這是科技創新當中出現的產品問題。因為我們做三次匯改,我們三個系數是跟出險系數相關,我們渠道系數和自主核保系數還沒有完全標準化的時候,你沒辦法成為第三方的標準制定者。你沒辦法統一風險、保險、財險公司。我們也看到后面會有一些公司在上面做轉型。
第二個風險點在于數據的風險,因為現在個人數據基本上信息安全性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在保險交易當中會產生很多客戶詳細的信息,車險就顯示投保人和車輛信息,壽險會產生個人信息,還有一些個人的財務風險。對于保護來講,它的個人信息、個人數據安全性應該也是要考慮的。我們也是在信息采集上,我們知道一些通過第三方技術手段獲取個人信息,我認為我們應該在數據安全性做的比較好。我們跟國內主流的公司做了接保,一對一的,我們在數據上有保護和安全性。
第三個風險是在交易當中的合規風險。因為保險經營畢竟是受監管的,我認為合規永遠是紅線,是堅決不可突破的,是底線的,做任何創新和變革之前都要考慮。但是我們有很多平臺科技公司觸碰一些合規性的東西,特別交易的合規。你是否具備資質,或者代理資質,具不具備當地資質,你有了這個資質,你在當地的經營團隊是不是也具備這樣資質,合作平臺有沒有資質?現在大量的互聯網交易平臺,或者互聯網平臺都開始紛紛涉足。包括今日頭條這種流量巨頭都開始紛紛成立經紀公司、代理公司,一些中小公司沒辦法獲取牌照的時候,是不是考慮?
責任編輯: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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