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詳解LPG期貨風控制度
“LPG期貨合約及規則解讀”系列報道之四:嚴控市場風險 風控制度保障期貨平穩運行
為保障液化石油氣(LPG)期貨平穩上市運行、促進期貨市場功能有效發揮,大商所設計了風險控制措施,以有效防控市場風險。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LPG期貨風控制度是在現有成熟風控制度的基礎上,針對品種特點進行了適度強化,以防控潛在風險。
據了解,LPG期貨風控制度包括漲跌停板制度、保證金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異常情況處理和風險警示制度等。
根據此前大商所發布的相關通知,LPG期貨一般月份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交割月份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為分析液化石油氣價格歷史數據的波動特點,大商所選取最具代表性的廣東地區價格,考察近年來液化石油氣每日價格波動情況。結果顯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LPG價格日波幅在4%以下,將漲跌停板幅度設置為4%,以覆蓋絕大部分日間波動。當LPG期貨合約出現連續漲跌停板時,交易所將按照《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提高漲跌停板幅度和保證金水平。
交易保證金制度是期貨市場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大商所相關負責人向期貨日報記者介紹,LPG期貨一般月份最低交易保證金設置為合約價值的5%。一般月份最低保證金應至少可以覆蓋一個停板所帶來的風險。臨近交割時,交易所根據不同時間段調整期貨合約保證金。LPG品種臨近交割月份的保證金梯度設計參照交易所已有品種的設置方法,即從交割月份前1個月的第15個交易日起,保證金提高至10%,從交割月份首個交易日起提高至20%。對于同時滿足本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規定的合約,其交易保證金按照規定交易保證金比例中的較大值收取。
該負責人介紹,LPG期貨沿用大商所成熟品種持倉限額制度。具體來看,自合約上市至交割月份前1個月第14個交易日期間,若合約的單邊持倉量小于或等于8萬手,則持倉限額為8千手;若該合約的單邊持倉量大于8萬手,則持倉限額為單邊持倉量的10%。在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設置上,交易所充分考慮了現貨生產、消費及貿易企業的月均現貨規模,同時也考慮到LPG價格波動幅度大、影響因素多,為防止出現逼倉風險,采用較為嚴格的限倉制度:自交割月份前1個月第15個交易日至該月最后1個交易日期間,持倉限額為1000手;進入交割月持倉限額為500手。
責任編輯:張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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