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恒天財富踩雷余波未了,兩家中小銀行陷股權糾紛或影響上市
記者 | 胡穎君
恒天財富旗下嘉金、嘉星兩個系列私募集中暴雷,總規模超22億元,背后融資方是昔日資本玩家徐茂棟。
如今,杠桿游戲落幕,深陷泥潭的不只是恒天財富以及相關投資人,杭州聯合銀行、稠州銀行等被徐茂棟染指的兩家中小銀行也因此受到拖累。
天瑞霞光、億德寶分別持有的杭州聯合銀行3%、4%股權,并分別持有稠州銀行4.23%的股權。天瑞霞光已經進入破產清算階段,億德寶亦債務纏身,其持有的兩家銀行股權未來將予以司法處置以清償債務。
杭州聯合銀行由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整體改制而來,創立于2011年1月5日,并于2011年3月12日正式掛牌開業,注冊資本13.12億元,為全國首批獲得集約化設立村鎮銀行資格的金融機構之一。
自2017年5月開始,杭州聯合銀行便開啟了上市輔導,而直至2020年11月才正式結束輔導期。長達三年半的輔導階段,券商輔導工作的重點主要是“督促發行人完善股權結構。”
杭州聯合銀行2020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本公司被司法凍結股份為 822.7066 萬股,占總股本的 0.39%;質押股份為19608.6911萬股,占總股本的 9.22%;被質押股權涉及司法凍結的股份為13.0451 萬股,占總股本的0.006%。
界面新聞記者此前曾在報道中指出,今年9月,朗信資本持有的4%杭州聯合銀行股權被北京金融法院予以司法凍結,凍結期三年。而實際上,通過司法拍賣以7.1億元的成交價受讓億德寶4%杭聯銀行股權的朗信資本僅為代持方,實際出資方為恒天中巖,此外,朗信資本已將其持有的2%股權質押給了嘉興淳佳合伙(代表嘉金基金投資人)。
Wind數據顯示,朗信資本為杭州聯合銀行第七大股東,天瑞霞光為其第八大股東。
知情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朗信資本持有的4%杭州聯合銀行股權遭查封,主要系第三方向朗信資本提起訴訟所致。
4%股權遭遇司法凍結,會否對杭州聯合銀行股權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杭州聯合銀行并未對此予以正面回應,僅表示,“我行股權結構穩定,個別股東的變化不會對我行日常經營和上市產生不利影響。”
一位資深投行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擬上市銀行股權被凍結、查封或股權轉讓存在糾紛以及潛在糾紛等情形,都會影響股權穩定性,一旦股權結構被認定不清晰,嚴重情況下或將導致銀行無法被批準上市。
與杭州聯合銀行類似,稠州銀行也一直在為沖擊IPO而努力。據悉,該行自2009年就進入了義烏市擬上市企業名單,迄今已過去近12年時間,但IPO仍未有實質性進展。
公開資料顯示,稠州銀行成立于1987年,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由地方城市信用社改建為商業銀行。截至2020年末,稠州銀行資產總額為2712.19億元,總負債為2517.93億元。
稠州銀行的股權結構較為分散,目前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浙江東宇物流有限公司、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股該行7.06%股份,并列該行第一大股東。而天瑞霞光和億德寶合計持有稠州銀行8.46%的股份。
目前天瑞霞光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其持有的4.23%股權將被拍賣。今年7月24日,天瑞霞光持有的稠州銀行4筆合計達3800萬股的股權拍賣成功,成交價較首次掛牌價格打了六五折。據媒體報道,上述四筆交易的買家為同一家公司,但幕后買家究竟是誰尚不得而知。此外,天瑞霞光所持的剩余1.1億股稠州銀行股權也將在日后擇機進行拍賣處置。
針對上述股權拍賣對稠州銀行的影響,界面新聞記者已向稠州銀行發送采訪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事實上,股權結構問題一直是中小銀行上市途中的攔路虎。界面新聞記者梳理證監會對提交招股書的中小銀行的反饋意見發現,股權穩定性是IPO審核關注的重點。若擬IPO企業存在實際控制人認定、股權代持等影響股權穩定性的因素,或股權轉讓瑕疵,有多層持股、三類股東、出資瑕疵等情況,會被證監會重點關注。
如在對瑞豐銀行的反饋意見中,監管要求其補充披露發行人股份是否存在查封的情形,要求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對發行人股份質押、凍結或查封是否符合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關于股權清晰的規定、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風險發表意見。
除了股權查封、凍結等情形外,監管也在對多家銀行的反饋意見中提及股權轉讓相關事宜。如在某農商行的反饋意見中,監管提到對于報告期外的股權轉讓,要求其按股權轉讓的類別披露轉讓的次數、股數及占比,對于報告期內的股權轉讓,列表逐筆披露股權轉讓的原因、價格、定價依據及價款支付情況。
2018年1月銀監會正式施行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金融產品可以持有上市商業銀行股份,但單一投資人、發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控制的金融產品持有同一商業銀行股份合計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的5%。
一位法律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杭州聯合銀行股份7%股權、稠州銀行8.46%股權分別由天瑞霞光和億德寶兩家SPV持有,且單家持股比例均未超過5%,表面看未構成主要股東,或是為了繞道監管。”
杭州聯合銀行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我行為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權的管理符合我行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今年3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消息顯示,銀保監會于2018年至2020年系統組織開展了“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三年排查整治行動”。三年來,3898家農村中小銀行全部完成了機構自查和監管檢查,實現了排查整治全覆蓋的工作目標。
銀保監會稱,農村中小銀行股東數量多、結構極為復雜,呈現“小”“散”“弱”的特點。問題集中反映在以下五方面:一是股東資質不合格。二是入股資金來源不合規。部分股東以委托資金入股,最終釀成股權糾紛,影響機構經營穩定;還有的甚至貸款入股,導致資本嚴重不實。三是逃避“穿透”監管,超比例、超數量持有股權。部分股東通過與關聯方簽訂抽屜協議、委托代持等方式隱匿關聯關系,違反“兩參或一控”等監管規定大量入股銀行。四是違規開展關聯交易。部分機構違反關聯交易條件、程序或超出額度向股東授信,還有的通過多種手段掩蓋關聯交易以規避監管和信息披露。五是股權質押不受約束。部分股東未履行對機構的事前告知義務,高頻次、高比例質押股權進行融資;部分機構直接或變相接受本行股權質押,最終形成資本流失。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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