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7月26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長銀罰字[2018]8號、9號、10號)顯示,華夏銀行長春分行、招商銀行長春分行、浦發銀行長春分行三家銀行分別存在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決定對華夏銀行長春分行、招商銀行長春分行分別處以罰款人民幣5萬元,對浦發銀行長春分行處以罰款人民幣15萬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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