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劉強東涉性侵案錄音首曝光披露房內細節 女方:我只需要錢和道歉
來源:荔枝新聞
荔枝特報專稿 記者/周詩婕 實習生/方家馨
當地時間7月24日,美國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公布劉強東涉性侵案長達149頁的證據PDF。內容包括對劉強東及其他當事人和目擊者詢問的筆錄,還有未曝光的警方訊問劉強東錄音。
此時,距離劉強東被指控強奸明尼蘇達女學生事件已過去將近一年。
2018年8月,劉強東被指控和一名明尼蘇達大學的女學生在住宅區參加一場聚餐后,在女生的公寓強奸了她。事件曝光后,輿論大嘩,京東股價一度大跌。
2019年4月,有網友在社交平臺曝出事發當日監控視頻。視頻顯示,女方與劉強東舉止親密,主動邀請劉強東進入公寓。輿論一時陷入反轉,眾多指責轉向女方。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女方到底有沒有喝醉?房間與車內到底發生了什么?女方對此事件的態度和訴求是什么?荔枝新聞仔細閱讀了149頁證據PDF,呈上多方證詞,試圖回答上述疑問。
1.女方到底有沒有喝醉?
當事女方在證詞中反復強調,“我當時已經非常醉了,我沒有辦法自己走,我不知道這是哪個門,我企圖找到我的公寓,期間劉強東一直跟著我”,“我甚至覺得暈到連電梯上的按鍵都看不清”。
監控視頻截圖
警方公布的證據截圖
女方的朋友在事后接受警方問詢時說,“我不認為她在跟我說話的時候已經喝醉了。她的頭腦十分清醒。我什么味道都沒聞到,而且她很有邏輯地敘述了整個故事”。
2.在車上到底發生了什么?
警方公布的證據截圖
荔枝新聞了解到,劉強東與當事女生劉靜堯在用餐后由司機送往女生公寓。整個車程,車上只有劉強東、劉靜堯與司機三人。
司機在接受警方問詢時表示,“我是被雇傭的,他們雇傭了我七天,每天工作17個小時”。
司機稱,劉強東把女學生從車前拉到后座。后來,他從后視鏡中看到兩人親吻、撫摸,且劉強東曾幾乎整個人都在女學生身上,但是,他在車程中并沒有聽到女生說不、停下來或求救。
3.在房間內到底發生了什么?
劉強東稱,進房間時,女方曾因房間的混亂不堪道歉。后來,女方建議他洗個澡,“所以我們都去了浴室,她幫我清洗身體”。
“我洗完后就上床睡覺了。之后她在浴室待了一會兒,應該也在洗澡。后來我們都上床了,然后互相親吻,互相觸摸,發生關系。結束后,我們都很累,很快就睡著了”。
劉強東回憶,睡了好幾個小時,自己可能因為時差關系醒了,看見女方在玩手機,兩人接著談話談了約20分鐘后有人敲門,打開門有三個明州警察進來。他表示,女方當時告訴他“整件事是可怕的誤會”。
劉強東還向警方表示,“我敢說,她比我更主動,更愿意和我發生關系”。同時稱,“是她脫掉了我的上衣”。
而在女方的證詞中,則反復強調自己是被迫的。女方稱,我讓他洗個澡,冷靜冷靜再離開。后來我幫他打開了浴室的門,他把我也拉了進去。我幾乎是用盡全身力氣和他搏斗……“我坐在床邊,他把我扔在床上,他太重了,我無法掙脫,他強行脫掉了我的內衣,然后強奸了我”。
4.女方對此事件的態度和訴求是什么?
荔枝新聞發現,證詞中有一段女方的朋友接受警方詢問的實錄。
警方公布的證據截圖
女方的朋友稱,報警后,女方曾給他發來短信,質問他,“你到底做了什么”,“我不想讓別人知道”,“你這樣做會讓我難堪”。
荔枝新聞注意到,女方最初的證詞,也與之后的證詞有所改變。據第一位警員報告,他在現場檢查了女方護照信息,并且詢問她具體發生了什么。
當時女方回答說,“我被強奸了,但不是那種意義上的強奸”。該警員隨后向女方指出,強奸在美國屬于非常嚴重的事件,如果有任何事情警方將全力幫助她。女方表示,她不想要警方做任何事。
女方還曾告訴警員,她和劉強東之間的性行為是雙方自愿的。而在之后的證詞中,女方則反復強調“有過拒絕”。
警方公布的證據截圖
警方公布的證據截圖
此次證詞中,還有一段女方與劉強東律師的對話。女方在與律師交流中表示,“我不想我的名字被登在任何報紙上,我不想任何人知道這件事,我只需要錢和道歉”。
據了解,當事女生以民事訴訟在美國起訴劉強東并要求賠償。此案將在9月11日舉行聽證。
責任編輯:趙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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