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銀保監局重拳整治票據市場亂象
7月25日,北京銀保監局公告稱已于近日印發《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監管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導票據業務回歸本源、支持實體經濟,遏制資金脫實向虛,促進轄內票據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意見》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審慎辦理非轄內注冊企業的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應對此類企業建立嚴格的準入標準,實行名單制管理,并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及時動態調整客戶名單。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財務公司外)辦理異地企業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原則上應以與轄內注冊企業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域內企業、以轄內注冊企業為核心的供應鏈企業為客戶對象。
同時,《意見》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審慎辦理以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商票”)或其收益權為基礎資產或對象的同業投資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以及福費廷(Forfaiting,一項與出口貿易密切相關的新型貿易融資業務產品)、保理、質押等業務,應建立嚴格的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應配備專業的合規、風險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經濟實質計量信用風險加權資產。
“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商票相關業務,應實施嚴格的企業授信管理和名單制管理,并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及時動態調整。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財務公司外)辦理商票直貼、保貼、保兌、保證等業務,原則上應以轄內注冊企業或以轄內注冊企業為核心的供應鏈企業為客戶對象。”《意見》指出。
《意見》嚴禁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成立時間、實繳資本、營業收入等與業務金額嚴重不匹配的客戶辦理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不得以承兌行授信額度審查代替貼現申請人資質審查。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票據承兌和商票直貼業務,應嚴格執行紙質發票、單據等原件簽注政策。已辦結的票據承兌和商票直貼業務無法證明貿易背景實性的,不得敘作業務。
此外,《意見》嚴禁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承兌業務擔保資金(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質押存單、質押理財產品投資款)來源于貸款或其他債務性資金、直貼資金。嚴禁票據直貼業務資金違規回流至貼現申請人任一前手;存在違規回流的,不得為同一貼現申請人敘作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全面從嚴監管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保證金、理財產品、存單等高比例質押擔保方式辦理的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嚴禁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上述高比例擔保票據業務調節資產質量、違規吸收存款、接續到期理財產品等監管套利行為。不得以風險程度較低為由放松對高比例擔保票據業務的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
(國際金融報記者 范佳慧)
責任編輯:陳鑫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