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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就《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體采訪
2月1日,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后,人民銀行副行長、外匯局局長潘功勝接受了《金融時報》記者的專訪,就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一系列新的重要舉措等進行了重點解讀。
金融時報記者:請您介紹一下《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臺的有關背景。
潘功勝副行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金融部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服務順暢。春節期間,人民銀行建立了疫情防控資金匯劃綠色通道,及時辦理疫情防控國庫資金緊急撥款,改進流通中現金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和營業時間,加強網上金融業務辦理,提高金融服務的便捷性。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階段。人民銀行在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指揮下,在國務院金融委的指導下,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通知》,重點是加大貨幣信貸支持力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強化對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企業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正常的金融服務需求,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維護經濟穩定發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金融時報記者:請問2月3日金融市場開市后,人民銀行在流動性供給方面有什么安排?
潘功勝副行長:2月3日金融市場開市后,人民銀行將提供充足的流動性,加大逆周期調節強度,保持金融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維護貨幣市場利率平穩運行。特別是考慮到疫情特殊時期和延期開市的雙重影響,人民銀行將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向市場提供流動性。人民銀行還會與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保持密切溝通,充分了解市場流動性狀況和流動性需求,研判流動性形勢,及時發布政策信息,強化預期引導。
金融時報記者:請問金融系統對重要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的生產企業有哪些支持政策?
潘功勝副行長:在疫情防控期間,人民銀行將向主要全國性銀行和湖北等重點省(市、區)的部分地方法人銀行提供總計3000億元低成本專項再貸款資金,要求獲得再貸款資金的銀行向應對疫情的重要醫用、生活物資生產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人民銀行已經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重點企業采取名單制管理,確保專項再貸款資金使用到應對疫情最需要的地方。1月31日上午,人民銀行已經召集有關銀行召開會議,要求各商業銀行主動加強與名單內的相關企業對接,提供足額信貸資源,全力滿足重點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金融時報記者:請問為保障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和居民的正常金融服務需求,對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提出了哪些要求?
潘功勝副行長:疫情爆發以來,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居民一直是金融系統的重點服務對象,下一步還將進一步加強相關金融服務。一是通過加大融資支持、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二是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三是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放款等金融服務效率。四是對市場化融資有困難的防疫單位和企業的資金需求,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加強統籌協調,調整信貸安排,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五是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六是要求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的金融服務減免相關費用。
金融時報記者:請問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保障金融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潘功勝副行長:疫情期間,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相關單位從工作機制、人員配備、辦公場所、系統運維、技術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確保發行、交易、清算、結算等業務正常運轉。對募集資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較重地區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的金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公司信用類債券建立注冊發行“綠色通道”,降低服務收費標準,進一步提高服務效率。中國銀行(3.610, -0.03, -0.82%)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還將優化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工作流程,鼓勵金融機構線上提交公司信用類債券的發行申報材料,遠程辦理備案、注冊等。針對疫情期間金融機構可能出現的在崗人員變少、操作問題增加等特殊情況和應急狀態,《通知》要求各基礎設施單位增強與各方面的溝通和協作聯動,快速響應和高效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金融時報記者:從湖北等地疫情防控看,部分物資需要進口,居民個人也很關注外匯業務辦理。請問在疫情防控相關物資進口、捐贈等外匯業務辦理便利性方面,外匯管理部門有哪些新的措施?
潘功勝副行長:近些天,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導湖北等地外匯分支局迅速行動,要求銀行特事特辦,春節期間全國已完成多筆防疫物資進口的購匯及對外付匯業務。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采取措施,便利防疫物資進口和用匯需求。一是對于疫情所需的物資進口,簡化購付匯業務流程。銀行要為疫情防控相關物資進口、跨境捐贈等開辟綠色通道,提高辦理效率。二是簡化外匯捐款入賬結匯手續,銀行可直接辦理資金入賬結匯。三是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向銀行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由銀行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后檢查。四是對因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企業,取消借用外債限額要求。五是保障個人正常用匯需求,鼓勵通過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辦理個人外匯業務。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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