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之外還有哪些地方按揭需主體封頂才放款?有上海購房者5月已遇該規定,也有地方未執行
界面新聞記者 | 安震
7月4日,深圳多家銀行接到要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需在主體封頂后才能放款。據媒體報道,相關要求在7月5日開始實行。
界面新聞向多地業內人士了解到,“主體結構未封頂不得放貸”的規定雖然早就存在,但在實際執行中出現異化,各地執行時間不同,目前仍有地方暫未嚴格執行。
早在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03〕121號)》,其中提到,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2007年,央行、原銀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359號文”)再次重申:“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原則上監管規定,個人住房按揭必須封頂再放款,但有些開發商為了早點回款,會要求銀行早點放款,因此之前執行得不是很徹底,但目前房地產資金監管越來越嚴格,據我所知北京各大銀行都已經嚴格執行。我們銀行大概是在去年年初就已經有明確的要求。”一大行信貸條線員工對界面表示。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對界面新聞表示,在房價快速上漲的時期,為了搶占房貸份額,部分銀行迎合開發商的需要,在按揭樓盤沒有封頂的時候,打擦邊球就發放了貸款。這也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加上不良貸款率比較低,封頂前發放貸款成為潛規則。
上海一位購房者對界面新聞表示,今年5月初簽訂購房合同后,客戶經理說,需要等到樓盤封頂才能放款。也就是說,上海有銀行至少在5月就已開始嚴格執行上述規定。2021年1月,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要求切實執行“359號文”。
而中部某省的一位國有大行個貸客戶經理則表示,目前這一規定在當地仍然沒有嚴格執行。如果嚴格執行,一些開發商資金鏈有可能斷裂。
不過李宇嘉提醒,由于開發商高周轉的經營策略和挪用預售資金的普遍性,導致房屋交付出現困難甚至爛尾。其中,在封頂之前發放按揭貸款是重要的助推因素。當貸款被挪用之后,如果項目沒有封頂,延期交付和爛尾的風險將會加大。
從過往披露的處罰信息來看,中國建設銀行鎮江分行、中信銀行太原分行、招商銀行太原分行都曾因“向購買主體結構未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被處罰。
界面新聞了解到,在“保交樓”和推送房企融資白名單的背景下,各地銀行涉房地產資金監管趨嚴。今年1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的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部署會明確,能夠獲得融資支持的項目需要滿足5個條件,其中就包括“確定一家貸款主辦銀行,并建立貸款資金封閉監管制度”。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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